精心抚养了11年的儿子患白血病不幸去世,重庆南岸区李女士夫妻俩至今尚未走出丧子之痛的阴影,然而接踵而至的官司更令他们心力交瘁。
患病——
11岁男孩小区玩耍归来脚痛发低烧,9天后被诊断急性白血病
这名男孩叫张科(化名),时年11岁,家住重庆市南岸区某小区。
母亲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23年3月9日晚上,儿子与同学在小区玩耍后回到家里喊双脚疼痛,“我们查看发现他脚上有出血点,体温是低烧。”
第二天,张科被家人带到附近一家医院检查,医生给他拍了X光片,没有查血,没有发现大问题,医嘱称多注意休息。后来,张科每天仍坚持上学,其间也未发现异样。
李女士说,3月18日,她利用周末带儿子到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重医儿童医院)进一步查血检查,发现白细胞增高,医生怀疑系白血病,“当晚医生要求必须马上住院治疗,后来诊断为急性Common-B淋巴细胞白血病(中危),看到这样的结果,我们全家都懵了。”
李女士说,他们是2009年搬进新房入住的,3年后儿子才出生,儿子在成长过程中身体非常健康,平时极少生病,事发时儿子正读小学四年级。
去世——
9个月住院17次,最后一次进ICU前还安慰妈妈不要伤心
李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说,事发后儿子住院60多天,一直坚持化疗,挺过了最痛苦的那段时间,后来病情缓解,全家人满怀希望,“期盼他熬过化疗周期后,回归正常的童年生活。”
她痛苦地回忆称,2023年12月14日下午3时左右,儿子在家突然说浑身酸痛,“他叫我们拨打120,后来我们用车将他再次送到重医儿童医院继续治疗。”
她说,儿子进急诊室之前突然休克,抢救后被送进ICU,“进去之前他醒了过来,安慰我说,妈妈,不要伤心,还背出了我的电话号码。”
令李女士没有料到的是,“妈妈,不要伤心”那句安慰话,竟是儿子留给这个世界的遗言。
“同年12月18日晚上,医生叫我们去见儿子最后一面。”李女士哽咽着说,当晚11:10,儿子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生命定格在11岁,这晴天霹雳令他们一家痛不欲生,“医生说死亡原因是循环衰竭,脓毒血症。”
李女士丈夫称,儿子从发病到去世,在重医儿童医院住院17次共145 天,治疗花费约24万元,其间医院曾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
质疑——
PCT值从0.5飙升为正常值的1000多倍,“孩子倒在离希望最近的地方”
李女士说,事后他们请专业人士查看儿子病历发现,2023年10月,儿子转入该医院日间病房上药后查血PCT值系0.5,提示存在轻度感染,12月8日孩子第15次入院,发现PCT指标已飙升至1.52,系正常值的40倍,逼近重度感染阈值,6天后PCT值已飙升为正常值的1000多倍,普通感染已发展为致命性脓毒症。
“让我们一直无法释怀的是,如果当初我儿子接受静脉抗感染治疗,那么他会不会还活着?”李女士质疑说,面对感染指标已严重异常的化疗后粒细胞缺乏患儿,医院仅开口服药便两次安排出院,让原本有较高治愈希望的儿子永远失去生的机会,倒在离希望最近的地方。
李女士夫妻俩在悲痛中带着种种疑问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该法院委托重庆弘正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2024年8月8日,该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称,考虑张科符合脓毒血症、脓毒性休克因其多器官功能障碍、循环衰竭死亡。
鉴定——
重医儿童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李女士夫妻俩又向该法院申请对重医儿童医院向张科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鉴定。
同年11月22日,该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称,重医儿童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张科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注意到,该所在鉴定报告中分析称,该医院存在的过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营养不良,张科首次就诊时体重为38.Okg,第5次就诊时体重为25.0kg,第17次入院记录记载体重为24.0kg,在他持续被诊断为营养不良前提下,医方未邀请营养科共同制定及监测营养治疗方案以有效改善营养状态,致使他在长达5个月的病程中,营养不良一直未获改善,不利于提高白血病患者对感染的耐受性,医方的该医疗行为违反注意义务。
其次是关于张科第11-16次日间病房住院治疗。他因患白血病接受化疗,医方未考虑因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引发感染且不易控制的风险,在他于日间病房住院期间,未持续动态复查血常规以进行化疗后骨髓抑制的规范诊断和治疗,未按照规范体格检查要求对他进行必要的血压监测。
再次是关于张科第11-16次住院期间化疗后骨髓抑制感染风险的病情告知。在此期间,医方在诊治中未告知他自身白血病化疗后骨髓抑制易发生感染,且感染常进展严重、预后极差;应积极随访血常规判断化疗后骨髓抑制情况并就诊于监护更全面的肿瘤科病房;且对于化疗后每一次出现疑似感染、发热等相关表现均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就医、配合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医方的诊疗行为侵犯患方的知情权,违反告知义务。”
该鉴定报告显示,张科死亡的直接原因为脓毒性休克,根本原因为感染,急性白血病化疗后继发骨髓抑制,导致感染难以纠正致多器官功能障碍、循环衰竭死亡。
一审——
致死结局从可能性转变为必然,医院被判担责两成赔偿27万余元
拿着鉴定报告,李女士夫妻俩请求渝中区法院判令重医儿童医院支付儿子死亡赔偿金约99.56万元、丧葬费约4.9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以及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142万余元。
渝中区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张科先后17次入院治疗,持续处以营养不良状况,且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未将他安置至肿瘤科病房,对他的监护检查不够,对化疗后骨髓抑制感染风险的病情告知亦不足,导致他最终细菌感染引起脓毒血症致死的结局从一种可能性转变为必然,酌情确认重医儿童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渝中区法院确定的包括张科的死亡赔偿金等各类费用共计132万余元,同时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一审宣判称,重医儿童医院赔偿李女士夫妻俩27万余元。
改判——
上诉要求重医儿童医院承担75%的赔偿责任,法院改判担责四成
一审宣判后,李女士夫妻俩和重医儿童医院皆不服,均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
李女士夫妻俩认为,一审判决所依据的鉴定意见未能全面、客观地认定该医院在“感染防控”核心环节存在的系统性过错,该过错是导致感染失控、儿子死亡的直接原因,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在法律适用及责任划分上严重失当,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重医儿童医院对儿子的死亡损害后果承担75%的赔偿责任。
重医儿童医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
2025年12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时,重医儿童医院辩称,从鉴定意见书分析看,导致张科死亡的原因是自身因素,一审法院采信该鉴定意见书符合证据规则,认为李女士夫妻俩的上诉请求、理由不能成立。
对此,李女士夫妻俩答辩称,他们在一审中曾要求重新鉴定但未被同意,重医儿童医院长期忽视PCT异常,儿子的PCT值在当年10月18日就已经超标,是严重警示,另外院方未纠正营养不良情况,长期忽视感染预警、感染加重后处置不当,当年12月9日PCT超标400倍的情况下让出院,未收入肿瘤科病房、未排查PICC导管进行细菌培养或拔出,这些过错导致不可逆的后果。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称,综合审查全案全部证据,结合重医儿童医院诊疗行为的规范性、诊疗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患者自身病情基础,考量各方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以及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确定由重医儿童医院对张科损害后果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026年6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称,撤销渝中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重医儿童医院赔偿李女士夫妻俩54万余元。
针对该判决,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重医儿童医院询问该案相关情况,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自己不知情。
撒江——
花8900元委托处理孩子遗体,获知深夜翻栏杆将骨灰撒入嘉陵江
李女士告诉记者,让他们夫妻俩雪上加霜的是,目前索赔案虽已暂告一段落,但儿子的“骨灰案”仍在继续。
她伤心地告诉记者,儿子张科去世当晚,重医儿童医院一名医生问他们,孩子遗体由家属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他人帮忙处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商量后选择了后者。”
她说,随即一名刘姓男子联系了她,称孩子要送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火化,“他说孩子是未成年人,按重庆习俗大人不能送别,届时骨灰可作撒江处理,还会拍摄撒江视频。”
“当时我们认为儿子如果融入大江大河,也是在以另一种方式解脱病痛重获新生,就同意作撒江处理。”李女士称,她支付了8900元费用,儿子遗体经处理后被刘某运走。
李女士给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双方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显示,李女士委托刘某全权办理儿子火化相关事宜,但没有载明放弃骨灰。
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事后其家人向刘某要撒江视频,刘某称没有拍摄,“家属没有说要视频。”
他还称,孩子当晚火化后,骨灰已由工人撒在重庆石门大桥下面靠重庆肿瘤医院一侧的嘉陵江里了,“那里有个斜坡原来是洗车的,后来封了,我们从栏杆翻过去撒的,如果到别处撒被巡逻人员发现要被处理。”
李女士说,他们相信了刘某的话,一直认为儿子的骨灰撒在石门大桥下面的嘉陵江里,有时会去那处江边祭奠儿子。
真相——
家人到殡仪馆查询发现孩子骨灰被混和填埋在大树下,怀疑遭撒江欺骗
李女士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说,2024年6月,一名亲人去世后在重庆石桥铺殡仪馆火化,前去悼念时她顺便问了一下工作人员,得知遗体火化后不准撒江,她查询儿子当初火化情况,找到了刘某签字的那份“放弃骨灰”记录。
她说,她进一步了解到,当时儿子的骨灰根本没有撒江,而是被石桥铺殡仪馆以“无主骨灰”为由,混和其他无主骨灰填埋在一棵大树下面。
李女士夫妻俩称,儿子的骨灰是他们寄托哀思、悼念儿子的特定载体,具有人格象征意义和人身专属性,但重医儿童医院未尽审查义务,将他们的信息交由刘某,导致儿子的骨灰被擅自处理,刘某超越代理权限,谎称骨灰撒江,擅自放弃张科骨灰处置权等,使他们至今无法找回骨灰,造成重大精神损失。
维权——
起诉重医儿童医院和涉事男子刘某要求书面赔礼道歉,连带赔偿20万元精神抚慰金,将择期宣判
夫妻俩在悲愤中将重医儿童医院和刘某告上渝中区法院,要求他们书面赔礼道歉,请求法院判令他们提供儿子张科骨灰的全部处理记录及下落信息,配合石桥铺殡仪馆找回骨灰,同时连带赔偿他们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渝中区法院的一份传票显示,该案案由是侵权责任纠纷,10月20日下午2:30,此案在该法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
李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当天下午她和丈夫一起出庭参加庭审,被告方出庭的主要有重医儿童医院的代理律师以及刘某等,庭审主要围绕举证、质证和辩论进行,当天下午5时左右庭审结束,法官问他们是否愿意调解,“我们说在法院组织下可以考虑,但被告方没有当庭表态。
据悉,法官未当庭宣判审理结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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