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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惨案之后,中国怎样追捕糯康,又怎样守住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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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现在金三角毒贩不敢杀中国人?只因2011年解放军的一场行动

2011年12月10日,云南关累港,首批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艇启航。在标有“中国公安边防”字样的执法艇带领下,商船重新驶向下游。距离13名中国船员遇害,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对靠这条河谋生的人来说,能不能重新开船,关系着一家人的生计,也关系着自己能否平安回来。

此前,一些船员遇到的危险已经远远超出暗礁和急流。武装人员乘快艇靠近,登船索要钱财,甚至翻找船员的财物。船长冉慕江后来接受采访时回忆,2011年4月,他驾驶的货船就遭遇过这样的抢劫。半年之后,更严重的惨案发生了,13条生命再也没能等到归航。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国船员遇害。案件发生在境外,涉及多个国家,还有武装贩毒集团和个别不法军人卷入其中。遇害者家属等待的不只是凶手落网,还要查清船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无辜船员得到公正的交代。

这起案件的难处,很快摆在办案人员面前。嫌疑人能够跨境逃窜,证人、物证分散在不同国家,各方使用的语言和办案程序也不一样。谁策划、谁实施、谁提供帮助,都必须逐一查明。仅有一条指向某个毒枭的线索,还不足以把整个犯罪过程还原出来。

中国公安机关组织专案力量,赴有关国家开展调查,与当地执法部门协作。结合此前发生的劫持、伤人案件,办案人员逐渐将调查重点转向糯康犯罪集团。这个长期盘踞金三角的武装贩毒组织,熟悉河道和边境环境,通过暴力控制、敲诈勒索等方式侵害往来人员。

随着集团成员陆续落网,案件取得突破。依莱等人的交代,使糯康组织与个别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的犯罪经过逐步清晰。办案人员继续核实口供、搜集物证,把不同地方取得的材料相互印证。跨国追凶的进展,就这样建立在一次次协调和具体调查之上。

糯康仍在逃窜。对他来说,藏身于边境地区,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的信息差和复杂地形,是逃避追捕的重要办法。但随着有关国家加强合作,他能够活动的空间不断缩小。2012年4月25日,糯康在老挝被抓获;5月10日,老挝依法将他移交中方,中国警方将其押解回国。

从惨案发生到主犯落网,历时七个多月。这段时间里,追捕、调查和外交协调同时推进。糯康过去依赖的跨境藏匿办法,最终没能使他逃脱。有关国家能够交换线索、配合抓捕并完成移交,是案件取得进展的重要条件。

抓到人以后,审判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枪支、弹壳和伤情之间的关系,需要专业鉴定;境外取得的材料,要符合证据要求;被告人的身份,也必须查证清楚。公开报道披露,仅确认糯康的国籍身份,办案人员就付出了近两个月的努力。泰国枪弹专家还参与了相关证据的说明工作。


2012年1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此后,案件经过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2013年3月1日,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对于遇害船员的家属而言,判决无法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但犯罪者终于承担了法律责任。

而对仍要在湄公河上跑船的人来说,另一个问题同样迫切:以后怎么办?

抓获一个犯罪集团的头目,能够打击一股犯罪势力,却不能自动消除整条河道的风险。往来船只仍然需要保护,沿岸违法活动仍然需要查处,遇到突发情况也需要有人及时响应。因此,在追凶尚未结束时,四国就已经着手建立长期合作安排。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四国在北京决定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同年12月,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中方组建水上支队,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力量共同承担巡航任务。这里的行动性质十分明确:公安执法、跨国协作和航运安全保障,并非一场解放军出境作战。

这种合作的作用,体现在船员每天会遇到的事情上。过去,遇到可疑快艇靠近,船员可能不知道向谁求助;有了联络渠道和巡逻力量,情况就能够及时报告。巡航、查缉、信息交换和应急处置结合起来,也使犯罪人员更难利用边境地带逃避追查。

云南长安网2015年刊载的报道中,冉慕江提到,船上安装了北斗终端,船员收到了警民联系卡,遇到危险或航行困难时能够寻求帮助。他重新开始跑船后,对这条河的信心也逐渐恢复。对一名船长来说,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求助有了渠道,河面上有执法力量持续巡航。

联合执法也没有停留在最初的几次行动。到2025年12月,第160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启动,多国执法艇组成编队继续执行任务。有关部门还通过联合演练,检验突发事件处置和协调指挥能力。十多年的持续投入,使当年的合作安排成为日常工作。

不过,航道秩序改善,不能被理解为金三角已经没有犯罪,更不能理解为只要是中国人,到了任何地方都不会遇到危险。湄公河巡航水域与整个金三角地区也不是同一个范围。毒品、偷渡等跨国违法活动仍需要持续打击,联合巡逻长期开展,本身就说明安全需要不断维护。

回看2011年以后发生的变化,可以看到两项彼此衔接的工作:一项是查清惨案、追捕犯罪者并依法审判,另一项是建立长期巡航和协作机制,保护继续往来的船只与人员。前者回应了13名遇害船员和家属,后者关系着更多人的日常生活。

当年遭劫持的两艘船,留下了无法挽回的伤痛。此后驶出关累港的一批批执法艇,则承担起了具体而长期的责任。船员需要的平安,落在一次次巡航、一次次查缉和一次次及时回应的求助里。也正是这些工作,让人们逐渐敢于重新开船,沿着熟悉的河道继续谋生。

参考资料

中山法院网:《为了国家尊严和人民利益》。

央视网:《湄公河惨案元凶糯康今执行死刑》,2013年3月1日。

人民网:《糯康等4主犯已被执行注射死刑》相关报道,2013年3月1日。

云南长安网:《湄公河上的故事》,2015年1月12日。

云南长安网:《发扬“湄公河精神” 打造执法安全合作新典范》,2016年12月26日。

新华社:《第160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启动》,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