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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醉驾撞死夫妻,死者被定次责,家属含泪申请复核


好好的一对农村夫妻,夜里推着人力车过马路,平白无故被一辆汽车撞得双双殒命。
肇事司机是镇上公职人员,醉驾、超速、不开车灯,三条违法行为全占齐了。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交警认定书下来,醉驾司机承担主责,遇难的老两口,反倒背上了次要责任!
死者儿子当场崩溃,对着记者连声质问:明明是对方酒驾闯祸,凭什么让我过世的父母承担过错?
如今家属已经提交复核申请,当地交管部门正式受理,这场全网热议的责任之争,才刚刚拉开序幕。

事情发生在山西临汾蒲县,时间是8月13日晚上10点多。
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漆黑一片,没有路灯,也没有人行横道。
张先生的父母,53岁的郭某某和57岁的张某某,老两口推着一辆人力车,拉着收获的柏籽,准备横穿国道回家。

谁都没料到,危险正飞速冲过来。
开车的是薛关镇政府干部杜某某。
事后血检结果清清楚楚:血液酒精含量147.01mg/100ml,妥妥的醉驾标准。
而且这段国道限速40公里,他把车开到了52公里,属于严重超速。
最要命的一点:深夜行车,他全程没有开启车灯,车子就像一道黑影,在黑夜里疾驰,行人根本来不及发现。

“砰”的一声巨响,惨剧瞬间发生。
老两口连躲闪的机会都没有,当场被狠狠撞倒。
郭某某当场停止呼吸,老伴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好好的一家人,一夜之间阴阳两隔。

肇事司机杜某某被当场控制,很快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之后,镇政府也赶紧成立协调小组,主动对接家属,商量民事赔偿事宜。
一开始,张先生只盼着肇事人能得到严惩,给父母讨回公道。
可等到8月22日交通事故认定书送到手上,他整个人瞬间懵了。

我给大家还原一下认定书的划分:
杜某某醉驾、超速、夜间不开车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而被撞死的两位老人,因为横过马路没有确认安全,违反交规第六十二条,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说到这里,张先生声音都在发抖,他对着记者说出了心里话:
“记者同志,我实在想不通!”
“夜里国道黑乎乎的,对方喝得醉醺醺,车没开灯还超速,车子过来根本没有一点征兆。两个老人推着人力车,行动慢悠悠的,就算使劲张望,又怎么能提前看到一辆没有灯光的飞车?”
“我父母只是正常过路,没有闯红灯,没有突然猛冲,凭什么要给这场车祸承担责任?难道行人过马路,还要预判对面司机会不会酒驾吗?”

张先生越说越委屈:“人都没了,我们一分钱赔偿都可以先放一放,但是不能让死去的老人背上过错,这口气我们全家咽不下去!”

悲痛之下,张先生没有签字认可这份认定书,第一时间向临汾市交管支队递交了书面复核申请。

就在9月12日晚上,蒲县公安局正式发布官方通报,给全网网友一个明确答复:
上级交管部门已经依法受理复核申请,会把现场勘查笔录、酒精检测、车速鉴定全部重新核查,逐条审核当初定责的依据,复核结果会公开向社会公布。
同时警方表态:醉驾害人绝不姑息,公职人员违法绝不袒护,不降格处理,不拖延办案,刑事侦查和责任复核同步推进,严格依法办事。

消息一出,全网瞬间炸开了锅。
一边是三条违法叠加的公职醉驾司机,一边是深夜正常过路的农村老人,主次责的划分,成了所有人争论的焦点。

很多老百姓看完认定书,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司机酒驾撞死人,行人还要担责,这规矩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咱们不用晦涩法条,用大白话把这件事讲明白。

第一,交警定责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交警划分责任,看的是双方有没有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和事故有没有因果关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横穿没有斑马线的马路,必须停下来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过。
当初办案民警认为,老两口夜间横穿国道,没有尽到观察义务,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所以判定承担次责 。

第二,关键问题来了:这种次责划分,到底合不合理?
业内律师给出了非常中肯的看法:
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法律本来就偏向保护行人。只有行人存在明显重大过错,才能减轻司机责任。
这起事故里,肇事司机一口气犯下三项严重过错:醉驾导致判断力失灵、不开车灯造成视觉隐身、超速导致刹车距离大幅拉长。
这三条叠加在一起,才是这场车祸最根本、最决定性的原因。
深夜漆黑的国道,我们不能苛求两个年迈的农村老人,能够提前预判一辆无灯、超速、醉驾的汽车冲过来。
简单一句话:就算老两口站在原地不动,这辆失控的汽车照样会撞上来。行人的过路行为,并不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第三,就算认定书维持原判,家属依然还有翻盘机会。
很多人以为事故认定书就是板上钉钉的判决,其实并不是。
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案件证据,不是最终裁判结果。
就算复核之后,责任划分没有改动,等到后续民事诉讼开庭,法院完全可以独立审查全部案情,重新划分双方责任,完全可以推翻交警的定责,最终判定行人无责,所有损失全部由肇事司机承担。

第四,肇事公职人员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杜某某醉驾,还造成两人死亡,并且承担事故主责,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按照刑法规定,死亡两人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刑期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同时他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一旦被判刑,一定会被开除公职,丢掉铁饭碗,一辈子留下案底,公职身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优待。

还有一点大家要清楚:醉驾肇事,保险公司商业险直接拒赔,上百万的赔偿款,全部要由杜某某个人掏腰包。

网友一(力挺家属,情绪派)

“太让人寒心了!司机酒驾、不开灯还超速,简直就是马路杀手。两个老人老老实实过马路,怎么就成了过错方?要是遇到这种飞车,就算年轻人也躲不开,更别说上了年纪的老人。希望复核能够纠正这份认定书,还死者清白,不能让受害者还要背上责任!”

网友二(理性守法,中立派)

“客观来讲,交警定责是严格对照法条来的。法规确实要求行人横过道路必须确认安全。夜间横穿国道,本身就有风险。但情理归情理,法理归法理。司机三项严重违法是事故主因,行人的过错微乎其微,次责确实容易引发舆论争议,期待上级部门全面复核,拿出更严谨的结论。”

网友三(关注公职人员从严执法)

“重点在于肇事人是公职干部,身为执法者,明知酒驾违法还铤而走险,情节更加恶劣。官方已经表态绝不袒护,这点值得点赞。责任划分可以依法复核,但是醉驾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必须从严从重判决,不能因为主次责任就降格处罚。”

整件事看完,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法律既要讲条文,更要讲人情,要兼顾法理与常理。
交警按照法条认定行人未尽观察义务,这是恪守规则;但我们也要看到:事故的根源,从来都不是过路的老人,而是一名公职人员酒后失德、漠视生命,把公路当成了自家车道。

这起复核,不只是为两位离世老人讨回清白,更是守住公平执法的底线。
我们期待上级交管部门重新梳理全部证据,拨开法条的字面束缚,看清事故最核心的因果关系。

如果最终复核能够纠正不合理的次责认定,让醉驾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那才是真正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天网恢恢,违法犯罪终究逃不过制裁。
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更要接受比普通人更严厉的惩罚。
愿两位逝者安息,家属早日等来公平公正的结果,让所有围观群众看到: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马路肇事者,也绝不会让无辜的受害者平白背负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