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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美国一女子在家门口跑步时被歹人所害,30年后案件终告破

1989年,美国一少女在家门口跑步时离奇失踪,被发现时全身上下只剩一双鞋子,并在体内提取到了男性DNA,显然生前遭受过侵

1989年,美国一少女在家门口跑步时离奇失踪,被发现时全身上下只剩一双鞋子,并在体内提取到了男性DNA,显然生前遭受过侵犯,可警方对比了100多人的DNA,却仍然无法查出凶手身份,渐渐的该案件成为了一桩未解悬案。

直到30年后,几位家庭主妇间的一次闲聊,竟无意间让凶手浮出水面,可毕竟已经过去了30年,警方又在取证时遇到重重阻碍,那么他们是否能为少女讨回公道呢?

遇害的少女名叫曼迪·斯塔维克,家住美国华盛顿州一个名为阿克米的小镇上,常住人口只有不到200人,所以邻里间大都非常熟悉,这也造就了小镇的治安一向非常良好。

而曼迪的母亲玛丽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在5年前丈夫去世以后,独自带着大女儿曼迪和小儿子李搬到了这里定居。

曼迪是一位爱笑的女孩,青春靓丽,不仅是学校里的校花,更是小镇上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可她并不仅仅只有外表出众,学习、运动样样也都是拔尖,小小年纪就已经当上了游泳教练,并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中央华盛顿大学,各谓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天妒英才,就在她即将步入大学的时候,竟然在家门口跑步时离奇失踪,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又为什么会突然失踪呢?

1989年的11月24日下午2时30分,曼迪和往常一样准备出门跑步锻炼,往常她的母亲玛丽都会骑自行车陪着她,可今天由于家里来了客人,所以曼迪只能一个人出去跑步,可她已经习惯了跑步的时候有人陪伴,便将自家养的一条名为凯拉的德国牧羊犬带了出去,陪着她一起跑步。

曼迪每次的跑步路线非常固定,都是沿着家门前的一条公路跑一个来回,从自家出发以后,她会沿着公路一直跑到另一端的尽头再返回。

公路笔直,没有弯路,全长大约3公里,来回大约6公里,公路两边全都有居住的人家,包括公路的另一端尽头也有人住,沿途全是人家,身边还有一条牧羊犬陪伴,又是白天,安全系数可以说是非常高了,可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曼迪却还是出事了。

下午3时06分,曼迪即将运动结束,正在返程的路上,而这时她的弟弟李正在邻居家玩耍,恰巧从窗口看到了跑步的姐姐,姐弟俩还打了一个招呼,而此刻曼迪距离到家就只剩下600米左右,按照曼迪的跑步速度,大约4分钟便可以回家。

然而,到了下午4时10分,弟弟李都已经到家,却仍然不见曼迪回来,母亲得知后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曼迪跑步结束通常都是第一时间回家洗澡,于是立即给曼迪的朋友、同学打电话,询问曼迪是否在她们那里,可问了一圈也没有曼迪的消息。

就在母亲有些焦虑不安的时候,跟随曼迪一起出去的牧羊犬凯拉自己跑了回来,它好像受到了什么惊吓,一直夹着尾巴,身体也在不停地颤抖,母亲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于是打电话报了警。

小镇很少有案件发生,所以接到报案后,警方也没有非要等到失踪48小时后再立案,而是立即派人挨家挨户地询问曼迪下落,甚至派出了直升机进行寻找。

同时,小镇的人口稀少,大家都彼此认识,所以都是一家有难全镇动员,有人带着狗狗外出寻找,有的人更是直接骑上马进入密林中寻找,一时间整个小镇的人都在寻找曼迪,然而找到了对于一位母亲而言却未必是一件好事。

曼迪失踪后的第三天,搜救人员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一个不明物体漂浮在水面,他们走近一看正是曼迪,她身上的衣物已经不见,全身上下只穿着一双鞋子,面部朝下漂浮在水面,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母亲玛丽一直以曼迪为荣,特别是在丈夫去世后,两个孩子更成是为了她全部的依托,在得知曼迪死讯后,她几乎快要崩溃,顿时泣不成声。

根据法医的尸检报告显示,曼迪是死于溺水窒息,可发现曼迪的小河只有成年人膝盖的深度,怎么可能会溺水?更何况曼迪还是一位游泳教练,溺水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果然,经过法医更加详细的检测之后,他们发现在曼迪的脑后有一处伤口,显然是被重物击中后留下的,所以警方判断曼迪应该是被人用重物击晕后,丢入河中才导致的溺水身亡,这也就是说曼迪的死是一场谋杀。

小镇已经很多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了,于是警方非常重视,并为了破案将曼迪的尸体运到了城里,交由FBI的实验室进行再次检验,因为在1989年的时候,DNA技术才刚刚起步,所以只有一些比较大的实验室才能操作。

经过一番波折,警方成功在曼迪的体内提取到男性体液,并获取了DNA,现在只要找到与之匹配的人,案件便可迎刃而解。

警方首先怀疑的对象是曼迪的男友里克,因为根据调查,二人最近正在闹矛盾,吵得还很厉害,于是警方立即找到了里克。

在得知曼迪死后,里克大为震惊,随后逐渐又转变为悲痛,他表示虽然他们之间偶尔会闹矛盾,但都只是情侣间不可避免的小摩擦而已,他其实很爱曼迪。

可警方没有听信他的一面之词,最终还是提取了里克的DNA拿去化验,在等待结果的期间,母亲为曼迪举行了葬礼,里克也来了。

葬礼持续到傍晚,所有人都走了,却只有里克依然不愿离开,他手里拿着一个布娃娃,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再跟你吵架。”

三天后,化验的结果出来了,经过DNA比对,曼迪体内的男性体液并不属于里克,而且当天他还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因此他被排除了嫌疑,可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根据弟弟李当初的描述,案发当天的3时06分,他曾与姐姐曼迪打过招呼,当时曼迪距离回家只有大约600米的距离,所以她发生事故的地点,大概率就是在这600米的范围内,于是警方开始着重调查住在这个范围内的居民。

在这个范围内一共居住了三户人家,其中两户当时男主人根本就不在家,而另外一个经过DNA比对也排除了嫌疑,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可就在这时,一位名叫凯文的警探突然想起一桩案件,与曼迪案的情况非常相似。

一年前,在英国的一个小镇上同样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由于小镇的人口稀少,所以警方在提取了全镇居民的DNA以后,很轻易地便找出了凶手,所以他决定也效仿一下。

经过三天的唾液采样,警方提取了100多名男性的DNA样本,可经过比对后,却没有一人与凶手的DNA吻合,这一回警方算是彻底失去了调查的方向。

于是,热心的小镇居民自发筹集了25000美金,作为提供曼迪案线索的报酬,要知道那可是1989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等了一年、两年、三年,却迟迟没有人提供线索,渐渐的此案成为了一桩未结悬案,直到24年后事情才迎来了转机。

2013年6月,几名家庭主妇各自带着孩子来游乐场玩,其中希瑟以及梅里里都是阿克米小镇的原住居民,当孩子们在一边玩的时候,她们便坐在一起聊起了家长里短,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曼迪身上。

这时,希瑟突然说道:“我怀疑当年杀害曼迪的很有可能是蒂姆。”

此话一出,好友梅里里也是猛然眼前一亮,立即附和道:“对对对,我当年也怀疑就是蒂姆。”

他们口中的蒂姆也是阿克米小镇的居民,案发当年他22岁,希瑟和梅里里之所以怀疑他,并不是无端猜测,随后二人都分别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希瑟表示当年她16岁的时候,有一次乘坐巴士遇到过蒂姆,当时蒂姆曾用钢笔在她的腿上来回摩擦,嘴里还说着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而梅里里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并且更加的夸张。

某天下午,蒂姆趁她家里没人的时候,以借电话的名义进入了她的家里,然后蒂姆竟突然向她示爱,想跟她建立秘密关系,梅里里当时都吓傻了,让蒂姆赶紧离开,可他根本不为所动,最后还是梅里里以报警威胁才躲过了一劫。

经过希瑟和梅里里的描述,这位蒂姆显然不是什么好人,而且有明显的犯罪倾向,之所以二人当年都没有选择说出来,是担心被人知道后会影响自己的生活,而且当年两个人都还只是懵懂少女,并不认为蒂姆就肯定是凶手,这才没有第一时间举报蒂姆。

可现在再看,真是越想越觉得蒂姆非常可疑,于是二人商量了一番后决定报警。

现如今,阿克米的新任警察局局长是一位正义感很强的人,于是接到报案后,立即将陈年旧案翻了出来,并派人重新调查起24年前的曼迪案。

有了嫌疑人,警方自然是围绕蒂姆这条线展开调查,发现当年蒂姆竟然没有参加DNA取样,因为当时他并不在小镇,而是在案发后的第二天突然进城当了三个月的服务员,这显然有些反常,于是警方展开了更加细致的调查。

案发当时,在曼迪的跑步路线上有多户人家居住,而其中一户就是蒂姆的家,可蒂姆的家距离曼迪家很远,几乎在跑步路线的另一端。

再加上,当时弟弟李已经看到姐姐往回跑了,所以警方并没有将蒂姆当主要的怀疑对象,可现在看来当年负责调查的警员想的似乎有些片面了。

现如今蒂姆已经46岁,早已经结婚并生了三个孩子,居住在华盛顿州的埃弗顿,工作是一名货车司机。

掌握了蒂姆的所有信息后,警方觉得是时候见见他了,于是第二天来到了蒂姆的家里。

当警方问蒂姆是否还记得曼迪的时候,蒂姆的回答非常出人意料,他竟然表示不知道曼迪是谁,要知道当年曼迪的案件可是闹得沸沸扬扬,别说蒂姆本来就是小镇里的人,就连附近的城市乡镇也都是无人不知,更别说曼迪每天跑步都会路过蒂姆的家了,显然蒂姆是在有意回避有关曼迪的问题。

于是警方也懒得再跟他废话,直接问道:“你是否愿意提供自己的DNA?”

结果,蒂姆竟然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按照美国当时的法律,警察在没有绝对的证据之前,没有权利强行获取嫌疑人的DNA,而且就算提取到也无法在法庭上作为审判依据,然而规定虽说是这样,但一般情况下,警察身为执法人员还是有一定权威的,所以一般不会有人拒绝他们的请求,除非那个人心中有鬼。

所以,蒂姆的反常行为,反而让警方觉得自己找对了破案方向,可案件已经过去24年,若无法得到蒂姆的DNA,想要找到其他证据破案,已经非常困难,所以警方只能另辟蹊径。

蒂姆的工作是为一家面包店当送货司机,于是警方找到了面包店的经理瓦格纳,称他们正在调查一起案件,希望经理能够帮忙收集一些蒂姆使用过的物品,以便提取到他的DNA样本。

这里需要重点提一下,如果是其他人提供给警方的DNA样本,警方就不算强行获取,同时也可以作为审判的依据。

可经理却拒绝了警方的请求,理由是她担心这样做会侵犯别人的隐私,而且她也不想惹麻烦,但仅仅过去几天,她就因为一件事改变了主意。

2014年1月2日,经理瓦格纳在一次聚会的时候,朋友无意间提到了曼迪的案子,并从她们的对话中得知蒂姆当年就住在曼迪家的附近,她这才意识到警察两天前调查的正是曼迪案。

于是从这一天起,经理开始观察蒂姆的一举一动,并发现蒂姆很多反常的行为。

蒂姆从来不将工作服交给公司清洗,用过的垃圾也都会带回家自行清理,而且无时无刻都带着一副手套,似乎是在有意防备别人获取他的信息。

“这个人有问题”,经理脑中瞬间就闪过了这样一句话,所以当警方再次来到面包店调查的时候,经理答应了做警方的卧底,因为她也是一位母亲,所以很能够感同身受。

她表示如果是自己的女儿遭遇这样的事情,还迟迟无法讨回公道,那她一定会死不瞑目。

可蒂姆一直非常小心,哪怕近在咫尺的经理,都无法获取到他用过的任何物品,直到三个月后,或许是因为时间太长放松了警惕,蒂姆竟在喝水的时候用了一次性的杯子,并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经理连忙捡起来并交给了警方化验,经过详细的检测,最终得出蒂姆的DNA与当年留在曼迪体内的DNA完全匹配,于是警方立即将蒂姆逮捕归案。

可蒂姆拒不承认杀害了曼迪,他表示自己和曼迪仅仅只是认识而已,二人之间从来没有过交集,直到警方拿出他的DNA比对结果,他才不得不改变了说辞,声称自己和曼迪之间是秘密情人的关系。

警方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借口,于是蒂姆又表示案发当天他有不在场的证明,因为那天他一直跟自己的女友在一起,他的女友可以作证,而他口中的女友就是他目前的妻子。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当警方找到蒂姆妻子的时候,她却非常肯定地告诉警方蒂姆在撒谎,她表示那天自己根本没有见过蒂姆,而她之所以会毫不犹豫地揭发自己的丈夫,也是有原因的。

她经常遭受家暴,其实早就受够了这样的生活,若非为了孩子,她早就离婚了,所以在知道丈夫是一位杀人犯后,她自然不会选择包庇。

蒂姆本以为妻子一定会帮他说话,可没想到竟被直接揭了老底,甚至在法庭上就连蒂姆的亲弟弟也出面指控哥哥,他表示蒂姆曾经想让他在法庭上作伪证,以此帮助蒂姆脱罪。

蒂姆众叛亲离,但又能怪得了谁?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连他最亲近的人都对他充满恨意,可见这个人的人品是有多差。

蒂姆再也没有了狡辩的机会,最终在2019年5月24日,法庭判处他谋杀罪名成立,判处27年有期徒刑。

整整30年的时间,凶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曼迪却永远回不来了。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