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1坊间流传着一句话:“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之前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嗤之以鼻,觉得是无稽之谈。不过最近,看到一系列事情之后,思想上有所转变,觉得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
之前网上曾有这么一件事情:
东北有一位女律师代理了一个民事案件。
因为当时有调解前置的要求,所以她帮客户立案的过程比较曲折,很长时间都没有正式立案。
于是她的客户恼羞成怒,认为律师做事拖拖拉拉,这么长时间连案件都没有立上,觉得律师不靠谱。
结果,客户手持利刃将律师杀害了。
〇2还有一件事情发生在南方。
一位律师代理的案件官司打得很漂亮,帮助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
但是对方当事人却不服,认为虽然你官司赢得漂亮,但我输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于是对方手持自制土枪,对着律师就是一枪,结果可想而知。
〇3前段时间,我们本地的一位律师前辈也说过一个例子。
这位资深刑辩律师曾经办理过一个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是个孩子,所以受害人的家人都特别愤怒。
庭审过程中,这位前辈发现,进入法庭的受害人家属每个人都拿着一个小黄包。仔细观察后发现,小黄包里面都是半截砖头。
这个案件发生在很早之前,不是现在。

如果是现在,这些砖头根本进不了法庭,连安检都过不了。但当时的设备比较简陋,所以这些砖头都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法庭。
这位前辈也比较机智,开完庭后直接从法官通道离开,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〇4再举个例子,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个姓兰的前企业家声称“千万不要相信律师”。
为什么会说这句话?
深层次的原因和动机我们不得而知。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不外乎两个方面:
1.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流量;
2.确实被律师坑害过。
但认真分析,这其实是一个涉及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最终无罪了。
不管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过错,至少这个无罪结果,律师或多或少起到了一些作用。即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一个冤假错案被平反,真正坑害他的人是谁,大家心知肚明,不言自明,总之绝对不可能是律师,但他不敢去攻击那些真正坑害他的人,只是选了一个最容易欺负的软柿子捏了一下而已。
〇5通过上面的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理解最前面的那句话:“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不过,这也仅仅是律师这个行业的一些现象而已。当然还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不光是律师这个行业,公安、检察院、法院也有不少鲜活的例子,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竟然也会被人杀害。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绝对不能因为有这些阴暗面,就放弃对法律的信仰。
如果所有人因为这些负面的问题就放弃了对光明的向往,而不是选择留下来坚守、留下来抗争,那么不管未来有多长、多久,我们都可能看不到光明的希望,也看不到法治的光芒。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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