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桩很独特的事件:由一本名叫《闲话扬州》的小册子,引发出一场震惊全国的大官司。而这场官司的主角儿,就是民国时期一位名叫易君左的文化名人。
易君左,湖南汉寿人,1899年生于书香世家。北大毕业。早年参加五四运动,信仰无政府主义,诗文书画,无所不通,游记写作堪称民国第一人。鲁迅曾将其与沈从文、郁达夫等文化名人并举。
今天,俺就讲一段“易君左与《闲话扬州》的故事”,以飨诸位。

易君左
1934年春,时任民国江苏省教育厅编审室主任的易君左(相当于现如今的县处一级干部),利用休假,从时为民国江苏省政府所在地的镇江,来到一江之隔的扬州,开始了烟花三月游玩。
回去后,仅用一周时间便写出了一本150多页码(果真是写游记的大手笔),名为《闲话扬州》的小册子。

《闲话扬州》一书
书中目录分别为:《扬州人的生活》《扬州的风景》(上)《扬州的风景》(下)等章节。又附录有四,分别名为:《关于扬州的参考书一斑》《扬州的形势》《扬州的沿革》《扬州的杂话》
谁人能想象的到,身为知名文人、又在政府任官的易君左,在该书中竟然公然诽谤扬州妇女,诋毁扬州市政建设,说扬州市民不讲卫生、毫无公德……等等,不一而足。
中华书局出版了《闲话扬州》一书,顿时引起扬州市民的极大愤慨。扬州各界群众组成追究《闲话扬州》书籍案联合会,向当时的国民政府江苏省高级法院起诉,控告易君左和发行人中华书局犯下了诽谤罪。此事,一时间在抗战前夕的民国政坛上,引起了极大震动。
那么,这易君左究竟在书中写了什么呢?

《闲话扬州》节选
他是这样写的——“……扬州出姑娘的原因,就我的直觉所及,大约不外三种:一、经济的原因。即一般生活很苦,地低水患多,收入不饶。二、历史的原因。即由于一种习惯人情和风俗,浸至不以当娼妓为耻。三、地理的原因。即近水者多杨花水性。扬州杨柳特多,且完全水乡见不着山的影子,所以人性轻浮活动,女性尤然。”
“……扬州的妇女们,一般都萎靡不振。老年妇女,坐在大门边抽旱烟,这是一个典型;中年妇女,一年到头扎裤脚,这是一个典型;少年妇女,花枝招展,这是一个模型,但很少有摩登化的!”
说这样伤害广大劳动妇女的话,这易君左不是找抽嘛。

他还说:“……无论大街小巷,都是乱石砌成,上无漏水,下无阴沟,下一次大雨,通街便可行百石之舟。在扬州你如果发现有楼房,我出一块钱;发现两层楼,我出两块钱,以此类推。”
……所有灰屑并没有一定的储所,任各户自由倾积,什么水都向街心泼。无论何处都是小便所,许多土著都在红男绿女过路的草坪中公开的大便……随你走到大街小巷,满眼都是土地庙。在桥头放鸽子的人,在茶馆儿喝茶的人,十有九个是烟鬼。在街上很难遇着一个精神饱满的人 ……”
听听,在大文人易君左老先生的笔下,这那还是“烟花三月”里的扬州呵?整个是一片没开化的土著们生活区! 好嘛,这胆肥的易君左将扬州几十万百姓氏全骂上了。这还能有个好?!

扬州妇女界率领“扬州究易团”渡江到镇江省法院起诉,当时的国民政府江苏省法院曾为此先后两次开庭。直到这时,易君左才发现:由于自已的轻薄,激怒了一方百姓,知道自已闯下大祸了的他,第一次竟然未敢出庭。
但扬州的万民却不依,于是便有了第二次开庭。这一回,易君左被法警带入被告席。法庭内外都站满了人,民众请愿团请求法院严厉追究易君左的法律责任,千百群众又高声喊打。一时间,法院内外响彻怒吼之声。此时的易君左早已吓得汗流满面,浑身哆嗦,一句完整的话儿也说不出来。
见状,心生惜悯的庭长示意法警从法院后小门带走被告,并向万众表示一定依法办理。此案,后来由一名国民政府高官出面调解,达成以下三条协议:一、易君左向扬州人民公开赔礼道歉(这对于素有‘士可杀而不可辱’之遗风的文人来说,能要了其性命);二、易君左赔偿名誉损失八百元(当时的800现大洋,相当于如今的80万人民币),交由扬州人民办公益事业;三、中华书局销毁《闲话扬州》纸版,停止发行《闲话扬州》。
不久,易君左在《新江苏报》刊登启事,承认《闲话扬州》一书中“对于扬州社会之批评致多失实之处,以致激动扬州人士之公愤,引起纠纷”。并表示:“君左已辞去现职,以明歉意,并致谢忱。”

从此,易君左便离开了江苏省教育厅编审室主任一职;中华书局也登报道歉,并将《闲话扬州》的存书及纸型付诸一炬。至此,易君左撰文《闲话扬州》,所引起的一场司法大纠纷,告一段落。
1949年后,易君左先是去台湾,后客居香港。最后回到台湾子女身边,于1972年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