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申请,是否只能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
答:重整分为初始重整申请和后续重整申请,破产案件受理前,也可以由债务人或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