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涔天河水库工程推进中,“先补偿后搬迁” 的法定原则被突破,十三户移民陷入克扣补偿、无安置、长期漂泊的绝境。从提前蓄水致家园被毁,到补偿款 “被克扣”、安置房质量堪忧,再到官方回应回避核心问题,移民的合法权益被层层漠视。
一、违规搬迁全程:从 “家园被淹” 到 “七年无家”,每一步都充满权益损害
(一)提前蓄水打破搬迁节奏,家园被毁却无补偿
根据当时水利部门批复的明确要求,20 年一遇洪水回水线以下的移民,需在 2016 年 11 月水库正式蓄水前完成搬迁,这是保障移民财产安全、避免损失的关键前置条件。但实际执行中,水库在2015 年 6 月 20 日便提前启动蓄水,此时多数移民尚未完成搬迁准备 —— 房屋未拆除、个人财物未完全转移、新安置住所毫无着落。
洪水无情淹没了移民的房屋,部分房屋因长时间浸泡直接倒塌,屋内家具、家电、粮食等生活用品尽数被毁;移民赖以生存的耕地也被淹没,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一位不愿具名的移民回忆:“房子被水冲垮那天,我们一家人抱着被子逃出来,只能在村边空地上搭个简易棚子住,下雨天棚子漏雨,晚上冻得睡不着。” 更让移民绝望的是,本应在搬迁前发放的移民补偿款迟迟未足额发放,既无法用于重建临时住所,也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找村里、镇里要说法,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再等等,资金快下来了’ ”。

(图片由岑先生提供)
(二)无协议、无安置方式,被迫租房却陷 “求助无门”
从 2017 年正式搬迁开始,移民始终处于 “无合同保障” 的状态 ——未与任何部门签订书面搬迁补偿协议,关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过渡费用等核心事项,仅有口头承诺,无任何书面依据。移民只能自掏腰包在外租房,这一租就是七年。
蒋某华等移民多次向镇里、县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过渡安置费问题,均被推诿:“2024 年 9 月,当地派出所还专门约谈我们,说会‘尽快推动解决过渡费和安置问题’,我们以为有希望了,可之后再去找,要么说‘领导在忙,没时间处理’,要么让我们‘找其他部门’,踢来踢去,还是没结果。” 七年租房生涯中,移民不仅要承担每月数百元的房租,还要应对频繁搬家的奔波 —— 部分房东因移民长期拖欠房租(无过渡费支撑),多次要求其搬离,“最多一年搬了三次家,行李打包好就放在路边,不知道下一个落脚点在哪”。

(图片由岑先生提供)
(三)安置房 “缺席” 与质量隐患并存,宅基地更是 “镜花水月”
截至目前,十三户移民中,仍有数十户未分到安置房,也未获得任何宅基地,只能继续在出租屋漂泊;少数已入住 “政府代建安置房” 的移民,又陷入新的困境 —— 房屋普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墙体开裂缝隙宽到能塞进手指,天花板、墙面在下雨天渗水严重,部分房屋的门窗无法正常闭合,甚至出现地面沉降的情况。“这样的房子住着心里发慌,生怕哪天塌了,可即便如此,我们还得贷款买 —— 当初说‘代建房屋贷款无需偿还’,结果交付时不仅要办贷款,还要每月还利息,我们没稳定工作,怎么还?” 一位移民无奈表示。
更不合理的是,相关部门代建的一层安置房仅是 “毛坯空房”,无水电、无墙面装修、无基本厨卫设施,完全无法直接居住;若想入住三层半的房屋,必须额外办理高额贷款,而移民的养老金、低保金还被直接用于抵扣贷款利息。一位七旬移民说:“我每个月就靠 600 多块养老金生活,扣完利息只剩 200 多,连吃饭都不够,只能靠子女接济,这哪是‘安置’,分明是让我们雪上加霜。”

(图片由岑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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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偿标准违规偏低,400 元 / 平方米远不抵实际损失
移民最终收到的补偿款,按 “400 元 / 平方米” 的标准计算,这一标准严重不符合国家关于水库移民的补偿规定 —— 根据当时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政策,水库移民房屋补偿应结合房屋结构(如砖混、砖木)、成新率、当地房价等因素综合确定,仅砖混结构房屋的补偿标准便远超 400 元 / 平方米。
“我家 120 平方米的砖混房,按这个标准只补 4.8 万元,连在镇上买个小单间都不够,更别说重建房子了。” 一位移民算了一笔账:“租房七年花了近 5 万元,家里被淹的家具、家电损失 2 万多,耕地淹没后每年少收入 1 万多,这点补偿款根本不够填窟窿。” 多次向相关部门提出 “补偿标准违法” 的质疑,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二、官方回应回避核心问题,移民维权陷入 “被动僵局”
2024 年,蒋某华、梁某付等 8 名移民整理了详细材料,向国家信访局反映 “未补先拆”“补偿标准违法”“安置政策欺诈”“强制签约(口头胁迫)” 等核心问题。材料被转交江华县政府处理后,同年 10 月 31 日,移民收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但这份答复完全回避关键矛盾:
对 “提前蓄水致房屋被淹、未补先拆” 的违规事实,未作任何解释;
否认存在 “强制签约” 行为,称 “移民均自愿搬迁”,无视移民 “无书面协议、仅口头胁迫” 的实际情况;
对 “拖延安置七年”“过渡费未足额发放”“补偿标准偏低” 等诉求,只字未提解决方案,仅以 “移民工作仍在推进中” 搪塞。
“我们从 2017 年开始维权,找过县里相关部门,甚至去过市里,可问题始终没解决。” 蒋某华说,“每次去问,工作人员要么说‘数据还在整理’,要么以‘移民资金使用涉密’为由,拒绝公开补偿款、安置费的流向,我们连自己的钱花在哪了都不知道,怎么维权?”

(图片由岑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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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民核心诉求:只求拿回 “应得权益”,结束七年漂泊
1. 移民的诉求始终清晰且合理,从未反对国家工程建设,仅希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要求按国家及湖南省规定的标准,足额补发移民补偿款,纠正 400 元 / 平方米的违规标准,弥补房屋、耕地、财物被淹的实际损失;
3. 补签书面搬迁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方式、补偿金额、过渡费用等核心条款,发放拖欠七年的过渡安置费,减轻租房经济压力;
4. 尽快分配质量合格的安置房(或宅基地),对已建安置房的开裂、渗水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保障居住安全,同时停止用养老金、低保金抵扣建房贷款利息的行为;
5. 公开移民资金(补偿款、安置费、工程配套资金)的详细流向,查清 33 个小水电站涉嫌套取资金、茂森公司 “二次取金” 等问题,追究 “未补先拆”“拖延安置”“资金违规”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年漂泊,十三户移民从 “为国家舍小家” 的主动配合,逐渐变成 “无家可归” 的被动维权。他们期盼监管部门能介入调查,督促江华县相关部门正视问题、落实整改,让 “舍小家为大家” 的移民不再寒心,真正享受到工程建设带来的民生温度,而非长期承受权益受损的痛苦。事件后续,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