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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性骚扰事件最全时间线,说实话,男女双方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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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性骚扰事件最全时间线,说实话,男女双方都有问题

大家好呀,又是我。在这里恭祝阅读本文的朋友,感情和谐,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一帆风顺。

废话不多说,我们根据专业媒体对于双方当事人的采访,综合出整个事件的完整脉络,看看哪些环节存在疑问。

2023年7月11日傍晚,武汉大学图书馆。

女方杨某某先坐到座位上,男方肖某某后坐到座位上。

根据事后对记者的描述,杨某某说走廊区的自习空位很多,她选择的位置被太阳晒,一般人不会去坐,是肖某某是故意坐她对面。

而肖某某方面则说,是系统派位坐到杨某面前的,不是故意选择坐到杨某对面。

而监控显示,杨、肖的确对向而坐,他们是那种两人位的书桌,各自背后坐着其他学生;走廊另一侧是四人位的书桌;大部分座位有人就坐,两人旁边时不时有人经过。

18点30分,杨某某说自己发现男方对着自己自慰,于是她开始拍摄视频取证。

视频是从桌子底下拍摄的,从19点拍到20点10分,她留取了5段视频,其中4段视频有效。

4段有效视频中,肖某上半身在桌面之上,左手几次伸向腿根、裆部,以拳状隔着裤子小幅度摩擦,其中一段视频中双腿有收缩动作。4段视频中,摩擦时长分别是75秒、13秒、10秒、32秒,其他时间将手收回桌面之上。

肖某某解释,当时自己正观看法考视频有19:28手机截图为证,裆部动作实为湿疹抓痒。

并且,过程中两个人曾分别离开过座位,女方杨某某还过来看过肖某某的学习资料。

在这里有两个疑问:

第一,女方认为自己长得好看(看过照片,的确还可以),是男方故意坐到自己面前的,我们顺着女方的意思展开, 男方即使有预约信息,那么就能证明他是纯随机性的吗?这是个两人位,又晒又偏,并且对面是个女生,为什么没回避呢?

第二,女方说18点半就发现男方自慰,然后取证到了20点10分,也就是说,男方至少断断续续自慰了100分钟,这是个正常现象吗?这种持续性,这个世界上能找到几个?

20点20分,双方对质,女方有两段共16分钟的录音,有一个男同学目击,男方写下道歉信。

这是整个事件最关键的地方。

男方的道歉信,两次都写在同一张信纸上。

开头写着肖某某姓名、年级、院系。正文是:在图书馆二层自习区拍了姐姐,是我一时冲动拍了姐姐,犯下错误,侵犯了姐姐的隐私权,下午出现好几次这样的情况。我愧对姐姐,是我的错。拍了姐姐的身体部位,伤害了姐姐,祈求姐姐的原谅。

之后写着“以上删除”,重新开头写着:在图书管二层自习区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让姐姐感到恶心,是我一时冲动犯下错误,是我的过错,希望姐姐原谅我,下次决不再犯。

这个过程中,女方进行了录音。

第一段录音:

女方“写道歉,快点写”,(男方开始写了)

期间,男方请求删视频、私下解决,女生说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质疑道歉信中“侵犯隐私权”的说辞,要求“不要文绉绉的”“具体做了什么事要写”。男生表示“我大一的”“万一他们要处分我”“什么条件我都接受”。

当女方看到“我拍了姐姐”的措辞,她检查了男方手机,确认没有拍摄,于是质问“你没有拍我,为什么要写拍我了”“你觉得龌蹉?做得出来为什么写不出来”。男生询问“我重新写可以吧”。

第二段录音中,男方多次表示“我知道犯了错”“不要告诉辅导员”“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再也不这样”“愿意经济补偿”“我妈妈一辈子心血都在我这”。女方表示不要任何经济补偿,成年人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不知道你是不是第一次,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

这里有三个疑问。

第一,女方追上去质问男生,逼迫他写下道歉信,为何没有说清楚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无论是道歉信,还是录音,两个人都说的很含糊,这就有很大歧义。女方作为主导方,是不是知道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好定性,她其实没有实证,所以故意含糊其辞?正常来说,如果她有铁证,完全会要求男生写下对着女生自慰这样明确指向的话作为证据。

第二,我们都知道,事后男方说自己是挠痒,那么为何当时他没有坚持自己,反而承认了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在对话中是那么的卑微,他是真的被女方捏住了把柄,还是性格太弱懦,被女方唬住,被牵着鼻子走?

第三,那个目击者,并不是男方“自慰”时的目击者,而是两个人争论的目击者,这有着天壤之别,但在早期舆论发酵中,这个目击者被当做关键证人来描述,给了男方巨大压力,这是不是有人在故意引导?

7月12日,事发当天杨某某与肖某某的辅导员联系。

7月13日,杨某某当面找到辅导员,要求肖某某重新诚恳书面道歉,并要求取消其一切评优及保研资格,本科期间不能入党,同时对交涉过程做了录音。

此后因是暑假,两人保持邮件联系。

这里又有一个疑问。

杨某某的诉求为何如此精准?取消评优,禁止考研,不准入党,这不就是直接封死了肖某某的学术前途吗?杨某某若是临时起意,是否过于熟悉处分规则?如此的处理要求,是否太过严苛?

10月7日,辅导员告知杨某某,学院需要进一步调查,肖某某家长希望当面解决。

10月9日,杨某某与辅导员单独见面,导员再次转达男方家长希望见面、要资金补偿;事涉两个学院,希望女生所在学院老师出面沟通;外院无法单独对行为定性,需保卫部介入。

女方认为:如果继续通过官方渠道维权,她需要以学生身份出面配合保卫部进一步调查,她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同时需要她所在院系老师出面,就会暴露她的个人信息,她认为肖某某家里不缺钱,且武汉本地人有权有势,对她很不利。

于是,她选择自己曝光。

这里必须提及辅导员事后的证言,证言表示,杨某某当面沟通时,要求肖某某及其父母向她当面道歉,后邮件告知不想与家长见面,要求肖某某重新写道歉信,并与父母一起签字转交给她;杨某称报警后肖某某会被拘留,她想网开一面;杨某曾咨询律师及警察,因为没有实质性证据,法律上难以处理肖某某。

这里有5个疑问。

第一,杨某某为何对自我隐私保护的这么到位?按理说,她是受害者怕什么?

第二,杨某某仅跟肖某某就接触了这么一次,为何知道肖某某家里不差钱,有权有势?这是做了多少背后调查的工作?

第三,杨某某说因为同学情谊而不报警,实际上她做过咨询,她根本没有实质性证据,在法律上根本没办法处理肖某某。那么她为什么要故意说好话?说自己不想让肖某某拘留?这不显得很虚伪吗?

第四,是不是因为一旦报警,走正规法律途径,杨某某就没办法躲在幕后,会曝光在大众视野里?她前面千方百计避免自己曝光出来,是因为有见不得人的原因?还是她深知网络舆论的恐怖?

第五,既然她深知网络舆论的恐怖,那么她逼着学习严厉处罚肖某某,封死他的学术前途,是不是就想让肖某某被网络舆论啃食?

10月11日17点整,微信公众号景容饮冰发布文章《关于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性骚扰这件事情》,引发舆论关注,这件事情终于走向大众视野。

当天,武大成立工作组调查。

当晚,肖母带肖某某前往派出所报警,称被杨某诽谤,要求调查清楚肖某某是否有性骚扰。

10月13日傍晚,学校官网发布通报,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

因通报未披露事情经过和肖某某具体行为,肖某某家属向学校提出质疑。

10月17日,武大下发红头文件的处罚决定,其中有一句“肖某某在图书馆北门走廊存在不雅行为”。

肖母称,“武汉大学相关负责人多次明确表示,可以排除性骚扰,如果认定性骚扰,会在通报中明确写出来。记过处分,是为当时的舆情降温,是应急处理措施。”

这里有一个疑问。

武汉大学前期做过调查,证明了肖某某没有性骚扰,可在舆情关注之下,他们竟然选择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处罚肖某某,只为降温舆论,这还是一个顶级学府该有的态度吗?如此牺牲一个学生的名誉来降低舆情,武汉大学是怎么想的?如果舆情如此可怕,让你武汉大学都顶不住,你们把学生推在前面,是不是把他往死里逼?如果不重要,你们又在怕什么?

2024年2月,肖某某起诉杨某某,在法院立案。

2024年6月,杨某某正式起诉肖某某性骚扰。

2025年7月25日,一审宣判,肖某某没有对杨某某性骚扰,驳回指控。

这里有一个关键证据。

肖某某的律师组织了同济医院、协和医院泌尿外科和男科的5名专家,针对5段视频中的行为论证。

论证意见认为:事发现场是预约制图书馆,男生没有针对特定女生的企图;自慰需要幻想对象,事发数小时内双方没有交流,男生对女生没有眼神或身体的接触、交流,以及强迫对方配合的行为;男生行为不是常用手,动作、节奏、长时间间断等特征,不符合手淫特征;男生阴囊处有皮肤病,会无意识挠痒,视频中女生离开时男生也有挠痒的动作。5名专家认为,视频中行为不构成手淫、自慰、打飞机等行为。

那么疑问就来了。

第一,既然是隔裤子挠痒,男生当初被质问时,为什么不敢明确反击?

第二,在女生发自媒体之前,男方是否有明确表示自己有皮肤病?

第三,女生当初就咨询过律师和警察,自己没有证据,那么为什么还要起诉男方?这是不是一种以进为退搅混水的策略?

第四,既然男方没有性骚扰,那么武大是否要撤销处分决定,并向男方道歉?

第五,既然男方没有性骚扰,那么作为指控方,杨某某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第六,现在舆论压力巨大,武汉大学为何没有处分杨某某,来降低舆情呢?到底是谁好欺负?

据说这是杨某某发布的,大家心里好受吗?她考上研究生,去了香港了,还在继续打击着肖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