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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儿媳当庭崩溃哭诉:早知这样,我根本不会嫁!

谁懂这“戳心”的家庭官司。近日,看法制栏目报道了这起“戳心”的上海家庭官司,看得我揪心蛮慌:老两口居然把亲儿子、儿媳以及

谁懂这“戳心”的家庭官司。

近日,看法制栏目报道了这起“戳心”的上海家庭官司,看得我揪心蛮慌:

老两口居然把亲儿子、儿媳以及年幼的孙女告上法庭,就是为了让他们搬离老房子。

小夫妻当场哭得稀里哗啦,儿媳王女士情绪失控说了句悔恨当初的话“早知如此,我绝不会嫁进来”,听得人鼻子发酸。

咱今儿就好好唠唠这事儿,到底是老人变卦,还是小夫妻委屈?

先说说这事儿的源头,得从2015年说起。

顾先生和王女士是同事,处对象到谈婚论嫁时,房子成了坎儿。

顾先生想把家里老房子卖了,换套好点的当婚房,可爸妈死活不同意,反倒说:“彭浦那套老房不是在嘛,以后你们结婚也可以住。”

王女士其实不缺房,她自己婚前就有一套,一开始还跟顾先生说“没房子就分手”——倒不是图钱,是觉得“谁家结婚没个住处?总不能住鸡舍吧”。

可架不住顾先生对她好,再加上公婆那句“房子给你们当婚房”的承诺,她最终松了口。

甚至公婆还说“等百年归老后,这房子大头归你们,就分点给你姐”,顾先生也妥协了,小两口就这么结了婚。

婚后头几年还算平静,老两口搬去跟女儿住,小夫妻住老房。

可时间一长就出问题了:老两口跟女儿一家作息、消费都合不来,住得憋屈,就想搬回老房。

这时候小夫妻的经济状况也变了——他们卖了王女士的婚前房,在市中心换了套小房子,还在郊区买了套经济适用房,首付还是老两口凑的,甚至老人还跟自己姐姐借了钱,当时也没想着上房子产权证,觉得“都是为了儿子”。

在老人看来:“你们都有两套房子了,我回自己的老房住,合情合理吧?”

可小夫妻也有难处:市中心的房太小,住不下;郊区的房太远,孩子刚上幼儿园,每天通勤折腾,还盼着老人帮忙带娃呢。

真正让矛盾炸锅的,是孙女早产进了ICU。

小夫妻说,孩子住了44天ICU,花了十几万,顾先生要上班,王女士一个人扛,连口热饭都吃不上,老人却不管不问;可老人这边说,老太太每天早上去照顾月子,坚持了一个月,还帮着把母乳冻好,坐地铁送老远到医院,坚持了一二十天。

两边各说各的理,貌似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误会越积越深,最后老人气不过,就干脆一纸诉状告了状。

好在法官没光讲法律,还顾着亲情。调解下来,老两口放弃要房屋占用费,小夫妻承诺三个月内搬离。后来回访说,小夫妻提前搬了,两边生活也算回归正常。

咱唠句实在的,这事儿里没绝对的坏人,却藏着太多家庭矛盾的坑:

第一,口头承诺太不靠谱!

公婆当初说 “房子给你们住”,要是早写个协议、落个书面凭证,哪有后来的扯皮?王女士也不会觉得 “被骗了”。

第二,家庭沟通全是 “断档”!

孙女住院那阵,两边要是能坐下来好好说 “我这边有多难”“我其实做了这些”,也不至于积怨到对簿公堂。

第三,亲情不能靠法律硬掰!

法官说得对,法律能让你搬房子,却不能让人心贴人心。老人想回老房是真,小夫妻盼着帮衬也是真,互相多体谅点,事儿就没这么僵。

也给咱普通人提个醒:

以后家里涉及房子、钱这些大事,别光靠“嘴说”,该写清楚的得写清楚;跟老人、配偶有矛盾,别憋着,早沟通早解决,别等小事变大事。

你们家遇到过“口头承诺不算数”的情况吗?

要是婚前对方父母说“给你们婚房”,你会要求把承诺写下来不?

咱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