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直接发布了26考研复试线及复试方案!
一起来看看核心信息吧!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6考研复试分数线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招生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校根据公布的调剂原则确定,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3月10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调剂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4.破格录取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分以内(含2分),但业务课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破格复试工作严格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条件及程序详见我校2025年破格复试公告。
5.成绩核算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 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2. 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 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专业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学校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
(三)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专业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学校按照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管理类综合联考〕/3× 60%+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
3.调剂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见各学院调剂公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按照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录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6.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
(三)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有其他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