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央视《今日说法》节目播出专题报道《没有营养的奶粉》,揭露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假冒伪劣奶粉案件。不法分子利用“超低价”和“进口”标签吸引消费者,实则销售由植脂末、麦芽糊精(成本仅3-4元/斤)加入奶香精混合而成的“奶粉”,这些产品几乎不含任何乳成分,不具备婴幼儿成长所需的营养成分。
消费者以为买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进口奶粉,但没有想到喝的却是没有营养的假奶粉。不仅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被侵害,而且婴幼儿健康权益也受到侵犯。虽然三名主犯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此案释放的信息有待反思。
众所周知,包括奶粉在内的食品,我国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行守护,然而,仍有人公然销售假奶粉。这表明,当没有营养的假奶粉冒充进口奶粉销售利润高达十倍以上,不法人员就会无视相关标准和法规,通过频繁更换造假窝点逃避监管,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去年8月,河南中牟县警察在日常摸排中发现,城郊一处偏僻的仓库里连续好几天传出浓烈的奶香气,引起了警察的怀疑。经蹲点侦查,警方锁定此处为生产假奶粉的窝点。警察发现造假并破案值得肯定,但当地群众、造假窝点房东以及所在地方基层组织为何没有早发现、早举报,也有待反思。这说明基层治理体系仍存在漏洞。
而且,这种假奶粉竟然混入各大电商平台,并通过直播带货进行销售。这意味着假奶粉跨越山海销往全国各地。按说,各大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应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把入网食品准入关,对这种奶粉进口许可证、食品许可证、检测报告、包装等情况严格审核,遗憾的是,却放任假奶粉在网上公开销售。
以这种假奶粉包装为例,从新闻视频来看,外包装全是外文,没有中文信息,仅这一点就明显违法。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及其包装上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食品安全法》也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也就是说,如果各大平台严格审核外包装,这种假奶粉就无法过关。再比如,这种假奶粉使用的进口证明文件是伪造的,如果平台严格审查,也是能够发现的。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提交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定期核验更新。
因此,除主犯等人受到法律惩治外,为假奶粉提供销售渠道的平台也应该受到依法处置。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尽量从官方旗舰店网购奶粉等食品,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一旦买到假奶粉要坚决向商家索赔,找不到商家就追究平台连带责任。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有关部门,对网售奶粉等食品,要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尽量通过抽检执法让假奶粉之类的问题产品在网上网下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