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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2500变25000,“离柜概不负责”真能挡钱?

湖北松滋这起纠纷,起因并不复杂:2025年12月,严某到某银行存款,交给柜员现金2500元,柜员却在系统中误录成25000元。严某离开后发现账户多出22500元,不仅没有告知银行,还把这笔钱转给了妻子。银行当晚对账发现短款,调取监控后确认系操作失误,联系严某要求退还,严某却指着柜台告示反驳:“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为什么要还?”

双方协商无果,银行以不当得利起诉。近日,法院认为,严某实际只交付2500元,账户中多出的22500元没有法律依据,且直接造成银行损失,符合《民法典》第985条规定的不当得利。至于“离柜概不负责”,法院认定其属于银行单方制作的格式声明,不能免除法定返还义务。经法官释法,严某最终同意返还,双方调解结案。

这类争议并不少见。黑龙江通河法院曾审理取款案,柜员误将2万元取成3万元,储户同样以“离柜概不负责”拒还,法院判决其返还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湖南石门、江苏淮安等地也有类似判例,核心逻辑一致:银行失误不等于钱款归属改变,多拿的钱仍需依法返还。

公众对此类新闻的共情,往往来自长期感受到的“权责不对等”:银行少给钱时,储户维权不易;银行多给钱时,追讨却很迅速。但法律上,双方其实受同一规则约束——银行少付,储户凭证据同样可以追讨;银行多付,储户也不能以告示为由占有。

这起案件提醒银行:应减少无效格式提示,完善复核与实时对账;也提醒普通人:遇到账户异常,不要急着转走。天上掉的“馅饼”,法律上往往写着“请原路退回”。守住底线,比捡到一个零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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