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没有了父亲宗庆后遮风挡雨,宗馥莉暴露了自己的局限性!

尽管宗馥莉历来强调自己的独立性,她也承认自己的强势。“如果我做得成功的话,我希望能够去并购娃哈哈,那就是一种拥有,不是继

尽管宗馥莉历来强调自己的独立性,她也承认自己的强势。

“如果我做得成功的话,我希望能够去并购娃哈哈,那就是一种拥有,不是继承。”

这句话就体现了她的自信心。

但所有成功的道路都不是笔直的,过程中会有阻碍和挑战,这些都需要宗馥莉独自去面对和克服。

毕竟她的父亲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帮她遮风挡雨了。

宗馥莉一直说宏胜饮料集团是由她一手打造的,父亲并没有给过支持,但她有没有想过,宗庆后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支持?

如果失去了宗庆后的背景和娃哈哈的光环,她如何能够短期内把宏胜做起来?

事实上宗馥莉自己也知道是父亲给了她更高的起点,让她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更好的基础去发展未来。

“不要否定过去,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放小,把企业做好。不要想太多,脚踏实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宗馥莉的公开言论都表现出了年轻企业家的个性、朝气和自信,但很多话都是需要事实检验的,你这么说了就需要这么做才行。

尽管已经“独自创业”20年,宗馥莉有些地方仍然是没有改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宗馥莉也一样。

我们看娃哈哈官网的《声明》就很能表现出宗馥莉的个性特点,她似乎非常看重“合规”,就是什么都按照合同来。

包括宗庆后之前回购持股员工股权的事,娃哈哈的回应也是强调公司没有错,一切合法有效——那些员工当时都签署了书面回购协议并留存了录像资料(证明签署过程的自愿性),且有明确的转账凭证(显示回购款已支付),所以现在发起诉讼是不合理的。

以及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的事,似乎也是自己占理。

至于员工的“干股分红”其实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权,而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2018年职工持股会已启动回购程序,员工签署协议并领取回购款后,不再持有职工持股会股权,但仍享有约定的干股分红权。至于员工劳动合同改签后的分红取消,也是公司的经营行为,并没有什么违规。

这就暴露了宗馥莉的局限性。

得人心者得天下:法律也有局限性,做企业不是只强调“合规”就行。

按照支持宗馥莉一方的想法,娃哈哈是宗庆后做起来的,那他打下的江山就应该由宗馥莉继承,所有一切都是宗馥莉的,无论股东还是员工都不应该阻碍宗馥莉当家。

可事实并非如此,法律也要考虑人情和合理性,在中国做生意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宗庆后对此就很熟谙,清楚各种关系的平衡,不能只顾着自己。

信任和团结是更大的原则,而按照美国人或欧洲人的逻辑,生意就是生意,合同就是合同,交易就是交易,既然约定好了,那我少了一分钱也必须拿回来,大家都要遵循合同约定才行。

但在中国在亚洲,文化背景不一样,大家更看重人情关系,做生意也是交朋友,彼此要互相体谅,有了信任和感情才能合作共赢。

这可能是宗馥莉很难理解和接受的,她十来岁就去美国接受教育,她更熟悉西方商业社会那套。

宗庆后有自己的文化根基,宗馥莉似乎还没有从父亲那里学到这点。

“一个企业家最终的天命是创造思维方式,为这个世界提供价值观和改善的方案。”这是宗庆后最欣赏的做企业的境界,他认为这才是企业家的价值所在。宗庆后在年轻时候主要是读了一套书,其中的真理足以支撑他去创办一个成功的企业了。

宗庆后对社会各个阶层有自己的理解,对商业有深刻地认识,对人心有洞察,对人性有把握,因此他能够驾驭复杂的局面,在为众人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了自己的成功。

金钱并不能代表一切,宗馥莉有自己的想法,但她可能是没有接受父亲的言传身教,她坚持“做自己”。

在AI时代做自己是应该的,可要是作为一个利益关系复杂的企业继承人,怎么可能什么都由着性子来呢?

不是说有钱就听你的,员工要是不真心服你,那你就很难带好队伍。宗馥莉认为宗庆后企业做得好,市场做得好,跟宗庆后的直觉有关系,而她则不太喜欢通过直觉去做判断,她希望做到的是制度化的管理。

所谓借假修真,制度背后是什么呢?终究还是对人性规律的顺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