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唐某在律师的全力辩护下,成功避免了刑事处罚。本案由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方鹏鹏律师代理,其通过精准调整辩护策略,深入挖掘案件细节,最终说服检察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考量,更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案件背景:看似证据确凿,辩护空间有限
2022年12月,唐某被指控伙同他人虚构入职甲公司,并在一个月后伪造减员情况,骗领失业保险金及价格临时补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证据链完整,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证人证言等,表面上构成了诈骗罪的充分要件。许多法律人士初判此案时认为,定罪可能性较高,辩护难度较大。
律师介入:调整策略,找到案件突破口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方鹏鹏律师迅速介入,并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敏锐地发现,尽管涉案行为属实,但情节轻微,且被不起诉人唐某具有多项法定从轻情节。方律师调整了原有辩护思路,不再纠缠于事实争议,而是将重点转向法律适用和情节论证。
方鹏鹏律师提出以下关键论点:
如实供述与认罪认罚:唐某到案后始终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从宽处理的规定。
从犯地位:证据显示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从犯,适用《刑法》第二十七条从轻、减轻处罚。
全额退赔:唐某已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弥补了被害单位损失,体现了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的降低。
情节轻微:涉案金额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通过系统化地组织证据和法律论证,方鹏鹏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强调本案应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机械适用刑罚。
结果落地:检察院采纳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全面采纳了方鹏鹏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唐某虽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备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检察院决定对唐某不起诉。
这一决定不仅使唐某避免了刑事记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为其后续生活和工作保留了空间。唐某及其家属对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方鹏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律师点评:专业与策略并重,实现有效辩护
方鹏鹏律师在回顾此案时指出:“刑事案件辩护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条文,更需结合案情灵活调整策略。本案中,我们通过强化情节论证和程序保障,成功引导司法机关关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非单纯聚焦于构成要件。这起不起诉决定再次证明,专业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法律结果。”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多年来致力于复杂刑事案件的代理与辩护,方鹏鹏律师作为该所骨干成员,以精湛的法律技艺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本案的成功,进一步巩固了中恒信在法律界的专业声誉。
结语
这起不起诉案件不仅是个案胜利,更是法律实践中“情理法”融合的典范。中恒信方鹏鹏律师以专业智慧与务实策略,为当事人赢得了关键转机,充分展现了律师在司法过程中的不可替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