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河南,一女子在服装店里被逼到拿刀抵住自己脖子,当场晕了过去。逼她的是亲爹,张口就要她贷款30万,说是“还抚养费”。女子从小被重男轻女,辍学打工,好不容易开了家店,每月给家里打钱,前后给了不少钱。可爹嫌不够,跑到店里又吵又打。最后她真去贷了30万,还写了张断绝书。钱借了,字签了,人却崩溃了。
2026年4月1日,某县城一家临街服装店里,发生一起奇葩事情。
代女士站在收银台后面,脸色惨白,右手紧紧攥着一把手工刀,刀尖抵在自己脖子上。
她的对面,站着她的父亲和母亲。
父亲的脸涨得通红,手指头差点戳到女儿脸上,嘴里还在喊着什么。
母亲站在旁边,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在劝架还是在帮腔。
“你们逼我去死,我死给你们看!”代女士的声音已经破了音,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她浑身抖得厉害,话音刚落,她两眼一翻,整个人直接软了下去,手里的刀“哐当”掉在地上,人晕倒在了收银台旁边的地板上。
店里几个看衣服的顾客早就吓跑了。隔壁店铺的老板探头看了一眼,赶紧把门帘拉上了。
原来,代女士的父亲专程从老家赶过来,开口就让女儿去银行贷款30万,说是要还给父母,当作这些年的“抚养费”。
代女士的父亲当时说得理直气壮:“我养你这么大,花了我多少钱?你哥结婚我花了二十多万,你出个30万怎么了?你拿不出来就去贷,贷出来给我,你自己慢慢还。”
代女士当场就炸了。
她不是没有给过钱,这些年,她每个月按时给父亲转生活费,逢年过节红包礼物一样不少,前前后后加起来拿了不少钱回家。
可父亲永远嫌少,隔三差五就跑到店里来闹,拍桌子砸板凳,让客人没法进门。
这次开口就要30万,还指名要她去贷款。
代女士说没有,父亲不信,两个人当场吵了起来,吵着吵着,父亲动手打了她。
具体打了哪里,有没有伤,外人不得而知。
但代女士在争执之后,做出了两个决定,一是,她真的去贷了30万,同时,她写了一份与父母断绝关系的书面声明。
后续如何,有没有人报案,警方有没有介入,目前没有公开信息。
有网友替代女士心疼,这哪是养女儿,分明是养了一台提款机。那把刀抵在脖子上,不是她想死,是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让这对父母停手了。
也有人说出了另一层担心,断绝书写得再狠,法律上也没用。等父母老了、病了,该出的赡养费一分不少,法院照样判。
还有网友把矛头指向了动手这件事,不管什么原因,当爹的动手打闺女,这已经越界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代女士的遭遇该如何评判呢?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对于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确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成年子女在任何情况下无论采取任何手段都得支出赡养费。
一方面,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另一方面,即便符合条件,赡养费的数额也应当根据子女的收入水平、当地人均消费支出、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体到本案,案件材料中没有显示代女士的父亲存在上述情形。即便父亲符合条件,赡养费的数额也应当根据代女士的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而不是父亲张口就要30万元,更不是要求女儿去贷款来支付,这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代女士虽然写下了“与父母关系断绝书”,但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即使代女士写下断绝书,她与父母之间的法律上的父女、母女关系依然存在。未来如果代女士的父亲符合法定条件,仍然可以要求代女士支付赡养费。
此外,父亲动手打了代女士,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涉嫌违法,视伤害程度不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代女士的父亲在争吵中动手打了女儿,虽然没有详细说明造成的伤情,但只要实施了殴打行为,即使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上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父亲的殴打行为导致代女士受伤,经司法鉴定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轻微伤标准,行政处罚的幅度会相应加重。
如果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面临刑事责任。
可见,代女士完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上头条 聊热点#
洋仔说法:“离谱!”河南,一女子在服装店
“离谱!”河南,一女子在服装店里被逼到拿刀抵住自己脖子,当场晕了过去。逼她的是亲爹,张口就要她贷款30万,说是“还抚养费
阅读:2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