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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直到陈胜龙除掉雷广发,洪亮才知,乔振兴被孙飞害死

虽然还没有翻案,但乔振兴可以确定是被他人害死的。越隐藏心里越有鬼,而只要把这个案子推翻,那么很多案件都会出现问题,因为这

虽然还没有翻案,但乔振兴可以确定是被他人害死的。

越隐藏心里越有鬼,而只要把这个案子推翻,那么很多案件都会出现问题,因为这里是一环扣一环的。

可他到底是被谁害死的,否则他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歌厅被迫录那么一个视频,大概录完视频就直接被人弄死了。

作为一个检察官乔振兴应该最基本的安全意识还是有的,所以约他出去的人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最起码在万海案上有牵扯或者打交道,估计以此为由把他骗过去的。

这个人肯定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局的,因为能联合办案的也就这两个部门,那到底会是谁呢?

洪亮做梦都没想到害死乔振兴的竟然是孙飞,为何会说是孙局呢?这还得从他的下一个目标雷广发说起。

孙飞这个保护伞做的太明显了

由于指导组要对乔振兴二次尸检,李人骏跟谢鸿飞通气,而他转头就告诉程子健处理好这件事,而程子健交给下面的人去做这件事,最后落在星子手里他给了两万块钱给雷广发,让他搞点小意外把乔振兴误烧掉。

事情哪有那么巧呢,明显就是有人做局组织指导组查案,所以不管雷广发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错烧,他都得接受调查。

可别忘了东平市公安分局是谁当家做主,那里的副局长可是孙飞,他有兰景茗这个大靠山又是保护伞,人在他手里随他怎么审。

还记得他对雷广发的审讯吗?你是不是晚上喝酒了去工作的,他这分明就是在诱导,但凡聪明一点的人也会顺坡下驴。

因为比起故意破坏尸体、妨碍公安办案等等这些罪名,可比喝了酒神志不清误把乔振兴当成别人烧了严重太多。

其实这种操作失误不是不可能,只是概率太小了偏偏出现在乔振兴身上,而且既然是失误为何尸体没错却把吊牌搞错呢?

要错连尸体同吊牌一起才是正确的,现在搞这一出不要太明显了,不过这为难不到指导组,因为人家早就偷梁换柱,左右为难只不过是陪他们演戏罢了,他们却还在那里沾沾自喜。

孙飞拿着审讯结果颇为满意的给许局送去,他自以为是能骗的过所有人,就是那么寸刚好就误烧了乔振兴。

说实话真想看看后面他们知道没被误杀的嘴脸会是什么样,估计会惊慌失措、惊讶不已吧!

既然只是误烧那么工作失误的人也就口头教育一下,顶多交点罚款开除处理,也就能回家了,突然觉得好讽刺啊!

一箱钱换一条人命雷广发危险

雷广发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星子以为两万块钱就把他打发了捡大便宜,但其实真正的坑在后面。

不要忘了那可是一个赌徒,他就相当于一个无底洞,尤其现在知道星子他们的弱点,那就把他们当长期饭票,隔三差五就会去要点钱。

他们可是真正的恶人怎么会受一个赌徒的威胁,既然他不知死活就送他一程,直接除掉看他还敢得瑟。

只不过现在是特殊时期不能搞太大动静,而且这个时候除掉一个人很有可能引火烧身,但不除掉他难解心头之恨还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他们只能再次请求孙副局长的帮忙。

只要公安局有人替他们兜底,那么解决几个人还是小意思啦!

本来孙局一脸不高兴要义正言辞教育他们,可下一秒程子健点头哈腰把一箱子美刀呈上,孙局马上就变脸了,虽然嘴上说着:尽整这些没用的,但从语气已经软下来,跟刚才一比中气都不足了,那眼神目不转睛盯着箱子,这礼物送到心趴上了。

是啊,哪有人不爱财呢,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以帮助坏人来谋取吧!

还特意叮嘱指导组不好对付,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能莽撞。

接下来陈胜龙就吩咐程子健让他告诉熊哥做掉雷广发,看样子是用一箱美刀换一条人命,出事了让孙局替他们兜着,因为他是副局长在公安分局那边他相当于一把手,很多事情怎么下结论怎么定案都得他签字,是他说了算还不怕搞不定这件事。

真的太可怕了,在他们眼里一条人命就像儿戏一样,出一箱钱就可以随便除掉。

害死乔振兴的竟然是孙飞

在没有看见钱之前,孙局板着脸说乔振兴的事情刚刚落幕,你现在又搞出来一个雷广发,反正人已经放走了不要到时候到处乱说,就会把我给牵出来。

这话还不明显吗,乔振兴的死他参与了,就算没有亲自动手但跟他脱不了干系,或许就是他把人约到那里然后被熊哥除掉。

细思极恐啊,要知道乔振兴的案子还是他办的,这不就是自己查自己又怎么可能有问题,难怪上来就是自杀就往贪污受贿上面扯,这是祸水东引啊!

还记得兰景茗在程子健和李砚心婚宴上跟洪亮说过的话,她说自己很惭愧,是因为她没有考虑到检察官的生活需求,才让他们走上歧途,是不是该给他们加工资了。

当时就觉得她这话有毛病,上来就坐实乔振兴成为保护伞的事情,看似无意其实就是故意提起,因为这样才不会心虚导致漏馅,估计谢鸿飞就是学她才会一遍又一遍自己不会有问题,但都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乔振兴的案子为何会到孙飞手里,还不是因为兰景茗打电话安排的,许言午不得不服从,要是雷广发被除掉想必最后还是落在孙飞手里,因为他们是一伙的自然是官官相护,让老百姓无路可活。

只不过这次他们再怎么掩护也没用,因为有些证据是掩盖不了的,而且再这么关键的时候竟然还敢动手害人,这简直就是胆大妄为、藐视法律。

这个时候但凡聪明一点都会夹着尾巴好好做人不要惹事,或许还能因此逃过一劫,可还这么肆无忌惮的害人只能说查到问题所在,只要认真的检察官都会继续前行不会退缩,到时候把他们一网打尽。

只能说他们是自己作死,要是能安分守己过一段时间可能也就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