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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不能强制要求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固定价格?

这句话落在电力行业人耳朵里,份量真不轻。

过去几年合同怎么签,很多搞行业的朋友心里都有本账。地方上一纸通知下来,发电厂和用户坐一块,价格基本已经被框死了,谈判空间小得可怜。

煤价蹭蹭往上窜的时候,发电这头干着急;煤价回落了,用户那头又拿不到便宜。两边都憋屈,政府还要两头协调。

这回新规直接把这个老疙瘩给解开了,签不签浮动、怎么浮动,交回供需双方自己商量。文件正式施行时间是2026年12月1日,签发人是郑栅洁主任。

整份办法分6章45条,把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合同装进了一个大框架里。这是头一回三类能源合同用一套制度统一管起来,制度层面的拉齐,意义不算小。

回到电力这块,办法把合同按交易范围拆成两种,一种跨省跨区,一种省内。供应方是能真正撑起保供的发电企业,需求方包括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

电网企业如果走代理购电那条路子,自己就当需求方履约。谁跟谁签、怎么签、责任落在谁头上,一条条写得明明白白,比以前模糊地摊派任务清爽多了。

最关键的那条写在省内合同部分:价格由供应方和需求方通过市场交易谈出来。文件还专门鼓励大家把浮动机制塞进合同条款,把电力市场供需、用户承受能力、燃料成本这些变量跟价格挂上钩。

合同带了弹簧,遇到风浪才不容易崩,这个道理搞过采购的朋友都懂。说到这儿不得不提2021年那一波电荒。

东北拉闸、广东工厂做四休三的新闻,很多人应该还有印象。根子就出在煤电价格倒挂,发电厂发一度亏一度,索性就少发。

那年末国家把煤电上网电价的浮动区间放宽到上下20%,高耗能行业干脆不设天花板。这次新办法,算是把当年的应急招数升级成了长期制度,写进了部门规章里,稳当了很多。

有朋友担心,不让强制定固定价格,地方政府岂不是甩手了?翻完全文发现刚好反过来。

文件里把责任链条讲得很清楚,叫"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地方政府的活儿从盯价格改成了盯履约、兜民生,角色从选手挪回到裁判席上。

这个调整其实更合理,裁判就该干裁判的事。更大的背景得往"十五五"上靠。规划纲要里明明白白写了一句——健全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

眼下新能源装机已经坐稳全球第一的位置,风电光伏发电占比一年比一年高,波动性也跟着上来了。再想拿一张固定价合同锁死一整年的供需关系,现实里越来越难办到。

制度得跟上形势,这份办法踩的就是这个节拍。对普通电力用户来说,近期账单不会有啥肉眼可见的变化,居民电、农业电这块的政策性保障动都没动。

真正受影响的是工商业用户,尤其是用电大户。往后谈合同的时候,浮动区间多少、挂钩啥指标、调整周期多久一次,都能一条条跟发电企业抠。

不像从前,地方发个文"指导"一下,大家埋头签字就完事了。电煤和天然气那两章也值得翻一翻。

电煤合同原则上供需双方直接谈,谈不拢可以让煤炭贸易企业牵个线。天然气鼓励走上海、重庆这些国家级油气交易中心的平台,门站价格简化成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档,供暖季还能在市场调节价下面加一档调峰价。

三类合同拼成一张大图,操作上一下子清楚了许多。跟几位在电厂做运营的朋友聊过,他们普遍一个感受——两头受气的日子总算熬过去了。

以前签了固定价合同,煤价一涨只能硬扛,扛不住再找政府诉苦,一圈走下来黄花菜凉透了。现在合同里有浮动机制托底,发电厂敢签长单,用户也能拿到相对稳的供应预期,双方都留了后路,合同反而更容易谈成、更容易扛到期满。

当然,纸面上的制度到地面上还得磨合。12月1日新规开闸之后,地方会不会换个马甲变相干预价格、浮动机制里的参数怎么定才算公允、出了纠纷谁来评理,这些都得在实际操作里一个个趟出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把话撂在那儿,要跟踪监测、强化监管,接下来一两年配套细则估计会陆陆续续补上。电改走了十几年,每一步都不轻松,这一步迈得算实在,值得盯着看看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