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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失信人数增至873万:执行形势,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紧!

2026年9月20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主体数量定格在8,730,607个,与今年5月的859.9万余个相比,3个月内净增了13万余个主体。

这个数字一出,行业内外容易走向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推论:有人立刻断言宏观经济又在承受更大压力,也有人猜测这是各地法院又掀起了新一轮声势浩大的“集中抓老赖”风暴。作为常年在执行一线办案的律师,我的判断是:面对执行公开数据,最忌讳脱离具体的法律统计口径去做脱缰的情绪化联想。

要读懂这873万,先得看清公开网页面上那行明确的技术说明——这个数字并不是历史案件的简单堆叠,而是系统自动扣除了已经履行完毕退出名单的人员、并剔除了同一被执行人因涉多案被重复纳入后的“失信状态中的主体个数”。它是一张经过数据去重、指向具体法人与自然人的即时存量快照。

存量回升背后的统计口径辨析

很多人解读司法数据时,习惯把“新纳入人次”“名单中的存量主体数”和“信用修复与删除量”混为一谈,甚至直接用两期存量相减去硬算增长率,这在统计学和司法实务上都站不住脚。

这三项指标对应着完全不同的统计维度:

  • 新纳入人次,记录的是司法惩戒入口的动态频次;
  • 信用修复与删除量,体现的是退出机制的运作效率,包含主动清偿、达成和解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撤销以及法院职权纠错等离开名单的主体;
  • 存量主体数,则是特定时间点上,依然处于失信惩戒状态的独立个体总量。

单凭9月20日这一天873.0607万的存量快照,去对比5月的859.9005万,既不能替代全年的执行收结案总量与终本案件大盘,也不能草率得出宏观经济基本面发生重大转向或法院在搞指标化办案的定论。

但这项数据的拐头回升,依然是一记必须引起警惕的风险预警。

入口从严的政策下,存量为何值得债务人重视?

回顾过去两年的官方数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政策上的导向清晰而恒定: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同比下降23.4%,信用修复增长35.4%;2025年,失信名单总人数继2024年历史性首次下降后再下降5.2%,最高法明确要求严把入口,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主体坚决不纳入失信;到了2026年第一季度,新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数同比依然微降0.39%。

这一连串官方数据说明,司法政策一直在纠偏“唯失信论”,严防将没有履行能力的经营者和普通人一律机械打入黑名单。

然而,正是在这种“严把入口、区分失信与失能、推动信用修复”的紧平衡政策下,9月的存量主体数依然反弹了13万余个。

这至少击碎了一种侥幸心理:前两年的数据下降,绝不意味着执行力度在松动,更不意味着被执行人的履约压力在凭空化解。在入口审查极其严苛的背景下,存量池子仍在扩大,说明在执行程序里,前端案件基数依然沉重,而通过履行或和解实现信用修复退出的难度并未降低。具体的原因构成,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最高法后续发布的季度与全年度权威数据,但对身处执行漩涡中的债务人来说,眼下的形势容不得半点盲目乐观。

纳入失信绝非“欠钱就上”:失能与失信的法定界限

在实务中,我遇到太多债务人陷入一种绝望的误解:“崔律师,我现在真的一无所有,是不是马上就要变成失信老赖了?”

必须澄清:在现行法律规则下,纳入失信名单绝不是“欠钱就上”,没钱更不等于失信。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纳失的前提必须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妨碍、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这里存在极深的法理鸿沟:客观上穷尽财产依然无力清偿,属于执行不能(失能);而在具备条件时抗拒、逃避执行,才构成主观恶意(失信)。

如果债务人确无财产,但如实申报、积极配合调查、未违反限消令,且没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依法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不是机械地纳入失信名单。大量被执行人最终被列入名单,并非因为账上余额不足,而是因为在程序前端逃避送达、拒绝申报、申报不实,直接触碰了“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红线。

债务人当下的合规应对路径

面对愈发规范且严密的执行系统,被动躲避或试图规避执行,只会加速触发强制措施。收到法院文书后,务必按照法定程序建立自身的防御机制。

收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不要置之不理。哪怕名下没有大额资产,甚至只有微薄生活费、待结劳动报酬,也必须依法如实填报。只要如实申报且积极配合核查,就能从根本上阻断法院以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为由作出失信决定的法定事由。

同时固定家庭刚性支出凭证,提供生活费、教育、医疗材料,目的是证明失能,争取保留必要生活保障与生产经营流动性。能够持续履行的,可以提出分期、第三方担保等可信方案,争取执行和解。对错误纳失与不实信息,带上已履行、和解材料,申请撤回、删除信息或执行异议。

立刻翻出你收到的法院执行文书,在财产申报截止日前带着完整的收支凭证去找执行法官当面沟通,把你的客观困难尽早固定在法院的笔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