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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一女士在网红推荐下,花13.6万买了一辆宝马事故车,该网红却说:“这事我不知情。”

河南郑州,一女士在二手车网红推荐下,花13.6万买了一辆宝马525,随后发现该车是重大事故车,该网红却说:“这事我本人并

河南郑州,一女士在二手车网红推荐下,花13.6万买了一辆宝马525,随后发现该车是重大事故车,该网红却说:“这事我本人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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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刷到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一则视频,详情如下:

2022年3月,河南郑州常女士刷视频时,刷到当地二手车批发网红韩某在账号发布了,一款13年525宝马二手车,称“无事故无泡水”,还承诺粉丝包过户,售价13万元左右。

常女士被这辆车的条件和价格吸引,随即与韩某取得联系,双方以13.6万谈好价格。韩某告诉常女士,车辆在“他姐”那里,让她直接前往取车,购车款转至“他姐”账户。

常女士按着韩某发送的位置,来到交易地点,见到了韩某口中的“姐姐”。双方签订购车合同,合同明确标注“此车无事故无泡水”,而该“姐姐”在合同上签署了韩某的名字。

随后,常女士办完了所有车辆过户全部手续。

然而,购车后该车辆频繁出现故障,常女士通过“查博士”检测发现,这辆二手宝马车竟是重大事故车,发动机、前挡风玻璃等多处均有更换。

随后,常女士多次联系二手车网红韩某,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遂将韩某起诉至法院,认为韩某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同时也联系了《都市报道》的记者。

记者陪同常女士前往韩某所在的公司,并电话联系到韩某。面对质疑,韩某说:“第一,不是我本人签的字;第二我本人并不知情;第三我本人没有到现场。”

记者追问韩某:“合同上是咱们本人的身份证和名字,不是咱们本人授权的话,会有这种情况吗?”

韩某说:“当时她的钱也没有打入我的账户上,她只是去找人家去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写我的名字,我不可能授权他的。”

常女士反驳道:“这是你介绍的呀,你说那个人是你姐,你说直接可以去找她,我当时交钱的时候,我还问你,你说没事。”

韩某解释道:“我没有姐,我真没有姐,在咱河南,一般哥了姐了,不就是一个称呼吗?”

常女士激动地强调道:“22年4月16日,你给我发的位置让我去的。”

记者再次追问:“那为啥她的合同上,写的是咱的名字跟咱的身份证号?”

韩某坚持说:“我现在我并不知情,我也没有授权任何人签,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我通过你了解了这个车,你现在跟我说你没关系。”常女士质问道。

韩某继续解释说:“我没有骗你,是你本人亲自去的。”

常女士立刻反驳说:“我本人去的,我怎么去的,是不是你给我发的位置,一个事故车让我开了这么多年,停在路上三次,幸亏是我命大,知道吗?”

韩某解释说:“这个车就不是我的,你能理解吗?”

常女士继续反驳:“不是你的,你在账号上发,我都有证据,我起诉完了,你直接把视频删了。”

韩某回应:“别人的车我只要发了,所有人只要有问题就必须来找我,是这个意思吗?你要是有证据可以提交法院,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吧,我认这个法律的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书认定,常女士未能确定合同签订人的真实身份,也未见到签订人持有韩某的授权委托书,因此不足以认定该签订人有权代理韩某。

后来记者咨询律师,律师解读说,代签人虽然没有本人明确授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具有代签权,则构成“表见代理”,此合同有效,本人是需受约束。

但如果韩某确实不知情、未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且事后不追认该合同,那么合同对韩某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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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视频报道后,我不禁地感叹:“咱老百姓怎么买个车,这么难,本来想图个便宜买个二手车,结果却像吞了个苍蝇一样恶心。”

常女士手里不是没有证据,韩某账号上发布的广告截图,韩某发的位置,合同上明明写着“无事故无泡水“,可到较真的时候,这些“证据”像打在棉花上了。

可就是因为常女士在签订合同时,相信了网红韩某,没有核实代签合同人的身份,也没有核实韩某是否授权代签人,而盲目地与代签人签订了购车合同,使自己陷入了申诉困境。

其实,常女士的遭遇,只是很多老百姓陷入“申诉困境”的一个“缩影”,在这里藏着三个很多人防不胜防的“坑”。

一、“网红”身份的迷惑。现在谁不刷短视频,一般来说粉丝多的,评价好的,总觉得这样的网红很“靠谱”,如果不靠谱的话,估计早就被骂翻了。

就像常女士看到韩某账号21.4万的粉丝,宣传“无事故无泡水”,就相信了韩某所说的话,并按照韩某的安排,与他口中的“姐姐”签订代签合同,还将钱转到“姐姐”的名下。

在流量红利时代,社交媒体成了很多商家获客的工具,然而也存在一些乱象:搬运别人的车况视频涨粉,靠“低价”吸引眼球,甚至还花钱刷粉。

很多普通人基于信任,对有关信息不去核实,一步一步掉入了不明不白的“坑”,不仅损失惨重,还叫苦无门。

二、是“合同里的猫腻”。“代签”、“口头承诺”就是商家惯用的套路,用“代签”可以避开责任追究,消费者认为这么大的商家不可能会坑我,这么大的网红不可以骗我的。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么没仔细看条款,要么对方说一句“老板不在,我帮他签是一样的”咱们就相信了。

可真到出了问题时,商家要么说“我没有授权代签,谁签的找谁去”,要么说“合同里没有写清楚”等理由,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还有更甚者,商家想办法还会把客户的合同留下,让客户求诉无门,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三、“申诉举证难”。这是大多数人面临的困境。很多商家可以说把有关的法规研究的明明白白的,让你有质疑但无证据证明,无实证追责。

普通人申诉,找证据要时间,找律师要花钱,跑法院要精力,很多人遇到这种事儿,只要损失不算大,只能“认栽”了,不是不想申诉,是耗不起。

有些商品申诉还需要提供专业的检测报告,有的检测费用都快赶上商品价格了,最后不得不放弃申诉,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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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话又说回来,现在生活压力普遍都大,二手物品的性价比也高,是不错的选择。

但如何防止被坑呢,常女士的经历给我们提供了三条经验:

1、别信任何人。买二手车也好,买二手家电、二手数码产品,别光看商家宣传,最好找个双方信得过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一下,提前避开有重大问题的商品。

像二手车有“查博士”也可以去4S店,二手数码有官方售后,“闲鱼”,二手家电也有官方的售后都可以检测一下。

别心疼这点检测费的钱,这钱花了,可以避免以后花更多的冤枉钱。

2、签合同要“较真”。不管商家说得多好听,签字一定是老板本人签字,或者是商品转让主本人签字,并且看对方的身份证原件,再有钱款一定转到原物主本人的实名账户上。

合同里一定要明确写清楚:“如果是故障品(其他详细问题),商家要退一赔三”。别只写“无问题”,越模糊的条款,越容易钻空子。

要是商家说“代签一样”,咱就直接说“不行,必须本人签”,别不好意思,这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

3、证据要留全。签约交易时最好留个视频。广告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原件等等,存在云盘里,有问题时可以随时调取。

最好能留个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知道对方的详细信息,如果对方是公司,一定要一份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万一哪天出了问题,这些都是“硬证据”。

有句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与任何人打交道之前,先把人往坏想,提前做好各方面的防备,避开后续可能会产生的纠纷,也堵死有不轨之心的人钻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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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除了咱们老百姓自己小心,短视频平台也得负起责任。像上面报道中的韩某账号有21.4万粉丝,平台在给他流量时,有没有审核过他的资质呢?

还有他发布的商品信息,有没有要求他们上传相关的产权证明,检测报告等。

一旦发现商家虚假宣传,就封号、下架,把不诚信的商家赶出平台,还咱老百姓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

我想起之前看到的一句话:“消费申诉,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群人的坚守。”

常女士最后提醒大家:“买什么东西一定要小心,一定要谨慎”。

这话里藏着多少委屈和不甘?咱老百姓赚钱不容易,谁不想花个合理的钱买个靠谱的东西。

可现实是,总有商家把“诚信”当废纸,把“套路”当本事,拿捏住普通人的信息差和信任心,设下一个个消费 “坑”,让咱有苦说不出、有冤难申诉。

希望这篇文章能给更多人提个醒吧!安全的购物环境,不能只靠平台和监管,自己多留点心,才不会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

信息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2025年10月28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