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初吻,是个男生。
在小学二年级。
有次跟一个男同学吵架,吵得很激烈,本来俩人离得挺远,但为了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就不断逼近,两张脸越贴越近,甚至能感受到对方喷过来的口水,气氛十分蕉着。
这个时候,不知道哪个孙子从后面,按着我俩的头,往中间一推。
唇唇相碰,目目相觑。
0.001秒之后,我俩触电一样地跳开,在那里呸呸呸。
小孩子虽然啥也不懂,但知道,不能,至少不应该,是两个男孩子亲嘴。
当然了,长大后知道,其实也能。
事实证明,人是会对自己的初吻念念不忘,小学二年级的事情我都能历历在目。
我甚至能记得那位同学,姓李。
巧了不是,李女士,也姓李,这就叫天定的孽缘。
李女士一直因为我的初吻不是她而耿耿于怀。
我之前跟她说,我的初吻是在二年级没的。
她以为是高中二年级。
我也没解释。
这真的很难解释。

小学三年级,我们班就有人谈恋爱了,彼此以老公老婆相称。
这个群体,搁在现在,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精神小伙小妹儿。
不过我开窍晚。
初二的时候,邻居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在隔壁镇上学的姐姐,问我在学校有没有谈恋爱。
我说我在养花。
还在教室里养花。
不是爱人如养花的养花,是真的养花,君子兰啊凤尾花啊啥的,还养过指甲草,最后都摘回家给我妈包指甲了。
属于物理意义上的沾花惹草。
初三毕业的时候,班里突然有个女生跑过来跟我道歉,说之前老是欺负我。
我:啊?
讲道理,她要不跑过来,我甚至不太记得,班里有这么个人。
emmmmmmm
太钝了有点儿。

但其实我是蓄谋已久的。
跟李女士认识不久,我跟着她们班上了一节实验课。
具体是教啥的我忘了,反正就记得,每一组发一只中华大蟾蜍,第一步要先捣毁那个蟾蜍的脊椎,让它瘫痪。
讲道理,小时候在老家,什么青蛙蛤蟆啥的,确实也抓过不少。
但这会儿,我是真下不去手,同组其他都是女生,也都有点儿畏畏缩缩。
这个时候,李女士挺身而出,大手一挥,我来。
拿起那根比命都粗的针,眼都不带眨地把那只蟾蜍捅瘫痪了。
那一针,不光捅在了蟾蜍的脊椎上,也捅到了我的心眼儿里。
这就是我要的,雄鹰一样的女人。
所以那之后,我就慢慢跟她成了好朋友。
然后在我制造的若有若无的小暧昧里,就稀里糊涂地俘虏了我。
这就是有钝感的好处。
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整了再说。

李女士是个很钝的人。
我俩最开始认识,是她们班要打篮球赛,我刚好认识她们班另一个女生,就帮着训练。
众所周知,男生找女生打篮球,多少都带点儿想法。
没想到李女士认真了,她是很认真地在打篮球。
后来李女士他们系跟我们系打比赛,给我们系女生打哭好几个,我学弟在场边当裁判,刚想上去维持一下子,被李女士一个中指给终止了。
学弟来找我告状,我:你说你惹她干什么玩意儿。
我们俩在一起前的那一个多月,该说不说有点儿暧昧。
晚上能打一个小时电话,聊诗歌,还聊汪国真。
动不动就约到操场上看星星。
看个屁的星星,郑州雾霾最重的那几年,有毛星星。
所以直到我牵起来她的手,十指相扣的时候,她还有点儿懵。
等她缓过神儿来,我都亲上去了。
然后就再没有分开过。
一眼万年
天外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