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美好的恋爱,却成了摧毁年轻生命的致命陷阱。
一段尚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前同居关系,是否属于家庭成员关系?长期的精神打压、情感操控,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近日明确指出,检察机关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北京大学学生陈某因长期遭受同居男友牟某的精神虐待,最终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起悲剧揭开了亲密关系中“看不见的暴力”的残酷真相,也推动了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
01 悲剧案例:从甜蜜到毁灭2018年8月,北京大学生陈某与牟某相识并迅速确立恋爱关系。从2018年9月起,两人先后在北京某学生公寓、各自家中共同居住,关系日益紧密。
2019年初,他们甚至互相陪伴前往广东、山东拜访对方父母,获得了双方家庭的认可。
表面稳定的关系下却暗藏危机。2019年1月,牟某对陈某过去的性经历表现出异常强烈的关注,这种关注逐渐演变为无休止的追问、质疑和辱骂。

起初的争执还带有沟通的表象,随着时间的推移,牟某的行为升级为持续性的精神攻击,辱骂、贬低和冷暴力成为这段关系的常态。
精神虐待从言语羞辱逐步升级到漠视生命。2019年6月13日,在一次激烈争吵后,不堪重负的陈某选择割腕自残寻求解脱。
然而,牟某看到后没有丝毫心疼与悔意,未及时送医也未进行安抚,反而认为陈某是在“博取同情”。

两个月后的8月30日,在又一次辱骂后,陈某吞下大量药物试图结束生命。虽被亲友及时送医抢救,医生仍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更令人心痛的是,牟某在医院陪护期间,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继续抱怨指责,将陈某的自杀归咎于“性格脆弱”。
02 司法突破:精神暴力认定标准这起悲剧案件推动了司法实践的重大进步。最高检近日明确表示,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
在另一起类似案例中,受害者苗某与马某某自2021年底确立恋爱关系后进入稳定同居状态,双方已见家长、有明确的结婚意愿。
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马某某以“爱”和“没有安全感”为名,实施系统性控制:禁止苗某出差阻碍其职业发展,强制其删除所有异性联系方式,要求事无巨细的“行踪报备”剥夺个人空间。
马某某长期、反复地对苗某进行无端辱骂、人格贬损和情感勒索,使其自我价值感被彻底摧毁。这种持续的精神虐待,曾两次将苗某逼至自杀边缘。
2022年12月10日晚,因苗某与同学聚会,马某某再次通过微信进行数小时的持续辱骂,最终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次日凌晨,苗某不堪忍受,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检察机关旗帜鲜明地指出,认定家庭成员的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实质”,而不仅局限于持有结婚证的夫妻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检察官在案件审查中重点核实了双方同居的稳定性、经济上的交织、社会关系的公开性以及组建家庭的合意。
03 法律实践:从无形到有形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11月21日发布的2025年中国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明确认定一方通过自伤、自残或以此相威胁,使对方产生精神恐惧,从而达到控制目的的行为,同样构成家庭暴力。
在重庆市巴南区一起案例中,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执。当妻子鲁某试图带着孩子离开时,丈夫王某手持菜刀以自残相威胁。
在阻止王某自残的过程中,鲁某被推倒在地受伤。恐惧之下,鲁某选择了报警,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法官娄婷表示,此案中男方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身体暴力,但其以自残自伤行为对女方实施威胁,使其产生持续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恐惧,最终达到控制女方的目的,对女方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属于精神暴力。
法院在接到鲁某申请后仅用20分钟,便在线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对鲁某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份裁定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精神自由,确认自伤、自残或以此相威胁从而精神控制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
04 识别与应对:打破精神暴力的枷锁精神暴力虽然不留外伤,但其杀伤力不亚于物理暴力。最高检发布的案例中,苗某与马某某的关系具备了家庭特有的亲密性、稳定性、互助性和一定范围的封闭性。
在这种关系中,同样会产生一方对另一方在人身、精神上的依附与控制,其侵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婚姻内虐待无异。
检察机关指出,虐待罪中的“虐待”,并不仅指物理伤害,更包括长期、反复的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马某某所实施的情感操纵、孤立控制、人格贬损,其残忍程度不亚于拳脚相加,同样能系统性地破坏受害者的精神健康。
通过调取的海量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证据,检察机关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马某某的虐待行为与苗某精神崩溃、连续自杀及最终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以虐待罪对马某某定罪量刑,宣告了精神虐待同样是犯罪,法律对此绝不姑息。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纠纷,心理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形式”,表示中国法院对伤害家庭成员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用这起悲剧案例划出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无论是手持结婚证的夫妻,还是稳定同居的伴侣,一旦发生精神虐待,法律都不会坐视不管。
那些隐藏在亲密关系中的精神控制、情感要挟和人格贬损,再也不会因为“无形”而被法律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