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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假结婚换落户,对方反悔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导语:不少人为拿到户口,铤而走险选择“假结婚”交易,以为领证只是走个过场,殊不知风险早已埋下。深圳中院公布的这起真实案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为了帮孩子办理落户,女子董某和素不相识的男子周某达成口头交易。

双方约定,董某一共支付10万元,结婚满3年之后,周某要配合给董某的孩子办理户口迁入。孩子和周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二人结婚纯粹是为了钻落户政策的空子。

之后董某让妹妹向周某转账5万元,转账备注写的却是“借款”。

两个人只是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婚前没有感情,婚后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没有普通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家庭关系。

可到了2025年,周某直接反悔,不愿意再帮孩子办理落户,并且主动向法院起诉,要求和董某离婚。

法庭上董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她的理由很简单:当初说好帮忙落户,事情还没办成,不能离婚。同时她还主张,周某要归还那5万元“借款”。



法院:准许离婚!婚姻不能拿来做交易

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婚姻的基础应当是真挚感情、共同生活与责任担当,绝对不能当做利益交换的工具 。

本案当中,二人登记结婚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政策给孩子落户,用金钱换取婚姻身份。这种做法把婚姻商品化、工具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扰乱户籍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虽然董某不愿意离婚,但双方缔结婚姻的初衷,已经完全背离婚姻家庭立法的精神。周某坚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至于董某要求返还5万元的诉求,法官说明:这笔钱款的纠纷不属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范围,董某需要另行起诉维权,不能在离婚官司里一并处理。

该份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官重要提醒:法律上根本没有“假结婚”

很多人存在误区:我们只是办个证,私下说好是假结婚,事情办完就离婚,不会出事。

但在法律层面,只要完成结婚登记,就是真实有效的婚姻关系,不存在所谓“假结婚”一说。

1. 私下签订的“假结婚落户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约定。对方一旦反悔,你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对方履行落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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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结婚”存续期间,会面临意想不到的风险:对方背负债务,有可能牵连到你;还会产生继承、拆迁、财产纠葛等各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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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通过虚假婚姻骗取落户,一旦被查实,户口有可能被撤销,当事人还可能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写在最后

户口固然重要,但千万不要试图用婚姻去走捷径。以为花钱就能办成事,最后很可能户口没办成,钱也打了水漂,还惹上一堆官司。

对待婚姻要敬畏,对待政策要遵守,投机取巧的捷径,往往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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