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小米的争议不少,这不,小米空调“巨省电”的名称又一次引发了行业热议,有声音质疑其只是个产品名称,宣传含有夸大意味。对此,小米集团合伙人、总裁单联瑜最新作出回应,明确表示“巨省电”不仅仅是产品名称,更是要做到真正的节能效果,“肯定是名副其实地巨省电”。

对于这一质疑,单联瑜回应称:我们的产品系列不复杂,有巨省电系列,有健康风系列,还有上出风系列,每个产品的名称代表了它的产品定位。比如说在巨省电里面,国标EPF是5.0,我们一般会做到5.27,超一级能效是5.6,这个是远超国家标准的,我们本身是一个非常省电的状态。
单联瑜还强调,在空调行业中,“省电”“节能”“能效提升”等宣传概念并不罕见,小米选择“巨省电”作为名称,是对产品能力的自信表达,而不是营销噱头。“行业内各种‘省电’大家其实都有”,他指出,关键还是看实际表现,小米愿意接受市场与用户的检验。
那么问题来了,“省电”能作为电器的商标或者商标组成部分吗?
二十年前,伊莱克斯就在空调冰箱等电器商品上申请了“伊莱克斯省电奇冰”商标,核准注册,至今有效。

十年前,美的集团在空调等电器商品上也成功注册了“美的省电王”商标。

然而幸运只是少数,幸运只是从前。更多友商的“省电”系列商标则是直接驳回的。比如:格力“特省电”、奥克斯“臻省电”、海尔“净省电”、TCL“真省电”等等。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用途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家电领域,“省电”是各类电器产品努力追求的通用功能,从空调到冰箱,从洗衣机到热水器,几乎所有家电都在朝着节能省电的方向发展。但是,如果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本质产生误解并影响购买决策,可能会构成“虚假宣传”。
“省电”系列商标注册遇阻,这一事件为各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在推广产品时,固然可以对产品优势进行适度的“艺术性表达”,但这种表达绝非无边界的夸大其词,应当以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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