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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6年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多区预约登记政策汇总!

多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学位汇总(点击查看大图)静海区2026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提前登记通知为贯彻落实《市

多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学位汇总

(点击查看大图)

静海区2026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提前登记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文件要求,提前谋划教育资源配置,确保静海区2026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顺利入学,现就提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登记对象

202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7日(双休日除外)。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网上登记方式,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和直属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

登记安排

城区:居住证登记地点在静海城区的,根据居住证登记地址到第六小学、广海道小学、运河学校、静海镇教育服务中心(第八小学、第十一小学)办理登记。各小学服务区域如下:

第六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东、旭华道以西,该区域内也可到广海道小学登记;

广海道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旭华道以东、津沧高速以西、静文路以南;津沧高速以东、东外环以西;

运河学校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西、西外环以东、东方红路以北;

第八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静文路以北、旭华道以东、津沧高速以西;

第十一小学服务区域为静海城区津浦铁路以西、西外环以东,东方红路以南。

乡镇:居住证登记地点在城区以外乡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居住证所属乡镇教育服务中心或其指定的学校办理登记。华康街道区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杨成庄乡教育服务中心或其指定的学校办理登记。

登记所需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本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工作要求

(1)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登记。对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登记和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2)随迁子女只能在一所学校进行登记,如因为班容量及其他原因不能满足学生在登记学校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或所在乡镇教育服务中心进行统筹安置。

(3)2026年小学入学时,必须提供6个月及以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6年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2026年9月入学(转学)的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请于2026年4月份到居住证所在地预约学校申请入学(转学)学位。(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入学(转学)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即“五证”)

1.居住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东丽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咨询、办理部门:派出所)

2.户籍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住(租)房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租房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咨询、办理部门:住建委)

(2)自购房产出示本人房本。

4.务工证明:预约时提供2026年1月、2月、3月天津市社保。(咨询、办理部门:人力社保局)

(1)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社保(至少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至少两险——养老、医疗)。

5.接种证明:在本区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领取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预约流程

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随迁子女为外省市户籍,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另一方为东丽区居住证持有人,可备齐五证为随迁子女在东丽区申请学位,父母双方均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东丽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3.居住证持有人、合法居所产权人或承租人以及社会保险缴纳人须为随迁子女同一监护人。

4.申请入学(转学)学校不一定是最后入学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5.如有新的招生入学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咨询电话:022-84375722

2026年南开区居住证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登记对象

2026年小学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需提供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证件审核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为随迁子女进行入学登记,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入学登记,将视为自动放弃在南开区入学资格。

(三)居住证持有人证件审验全部合格后方视为报名完成。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的具体方式和流程请以2026年办理入学登记前各小学张贴的通知为准。

(六)2026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七)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天津市河东区2026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预约登记指南

登记对象

2026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地点和方法

登记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天津河东教育”、河东区各小学门前公告方式发布。

登记报名所需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东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入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冠云小学。

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的,均取消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统筹安置学位的依据。

3.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4.2025年起,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在河东区入学且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中途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小升初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政策公布前已在校就读的不受影响。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转学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具体办理办法请关注各小学放暑假前的通知。

2026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适龄随迁子女。

2026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新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及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学位申请所需基本材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河北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前,至少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缴纳险种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社会保险缴纳人以及务工就业证明持有人须为随迁子女同一监护人。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

4.申请转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6.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变更居住证以及合法居所证明的,统筹安置学位不作变更。

7.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6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预约登记时间

暂定2026年4月,具体时间和预约途径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确定。

预约登记地点

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在指定地点登记。

预约登记需提供的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6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西青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天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区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根据居住证持有人预约期间提供预约证件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入学。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需在2026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区入学资格。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2024年开始,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区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街镇域内学校申请转学预约登记,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和市教委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