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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服务区“丢”客,乘客报警追回车辆,司机非法营运面临处罚

2025 年国庆返程期间,凌晨 5 点的沿榕高速羊场服务区,林女士(化名)上完厕所返回停车区时,发现预约的白色顺风车已驶

2025 年国庆返程期间,凌晨 5 点的沿榕高速羊场服务区,林女士(化名)上完厕所返回停车区时,发现预约的白色顺风车已驶离,车上还留有她的行李箱。

林女士此前从重庆前往珠海打工,因未抢到高铁票,通过某出行平台预约顺风车,约定车费 860 元。出发两小时后,司机裴某以 “平台抽成过高” 为由,诱导林女士取消线上订单,改由微信支付 600 元。

林女士同意后取消订单,此时她仅存裴某备注为 “珠海顺风车” 的微信好友,未掌握其全名。

发现被遗落后,林女士多次拨打裴某微信电话均无人接听。当时服务区便利店未营业,她手机电量仅剩 17%,随即拨打 110 报警。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警后,通过监控确认涉事车辆为白色比亚迪,已驶离羊场服务区 20 余公里,正往施秉方向行驶,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

值班民警杨警官立即调度施秉服务区警力布控,上午 6 点 07 分,民警在施秉服务区加油站截停涉事车辆。

裴某辩称 “早上疏忽,以为林女士已上车”,林女士则表示 “裴某说要在服务区休息十分钟,让自己快去快回,返回时车辆已离开”。

经民警调解,裴某当场退还林女士 600 元车费,并归还行李箱。民警核查发现,裴某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诱导线下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营运,案件随后移交黔东南州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表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此类规避平台监管的线下交易,即使单次运输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营运,违法者将面临最高3 万罚款。

上午 9 点,执法大队协助林女士联系到正规网约车。林女士卸载原预约平台 APP,重新下载并实名认证正规平台。裴某的涉事车辆被查封,待进一步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