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讯]在国家大力倡导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国家统一大市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背景下,湖北省天门市张港镇,净潭乡一起涉及政企纠纷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投入超千万元建设运营十余年的民营自来水厂-一天门市净潭乡益康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益康水厂”),天门市张港自来水厂,自2021年起遭遇无手续强拆、暴力接管、单方解约、资产被“国进民退”接管等系列处置,投资人仅获不足两成象征性赔偿,7000余户村民饮水安全亦受牵连。国企利用几年来的收入回购个人资产。

张港自来水厂经营权遭强制接管,法人江少军质疑程序违法
1999年,他通过天门市供销合作社依法购买了张港自来水厂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并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间,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陆续办理并完善了供水经营所需的各类资质证照,包括取水许可、卫生许可、营业执照等,确保水厂合规运行,长期为张港镇及周边居民提供安全、稳定的饮用水服务然而2024年11月份被天门市相关的职能部门以非法手段强制占有,
响应政府招商建水厂,十年投入解民忧

2010年10月12日,投资人杨庆华与天门市净潭乡人民政府签订《净潭水厂建设与经营管理合同书》,约定由其全额投资建设水厂,并享有30年(2012年1月1日至204年1月1日)独立经营权。此后,杨庆华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益康自来水厂”,累计投入约1200万元,建成覆盖净潭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多个村落的完整供水系统。十余年来,水厂水质长期达标,成为当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重要支柱。
无合法手续强占接管,警方立案遇冷并遭遇虚假诉讼案件2021年10月24日晚,平静被打破,据杨庆华实名举报,2021年12月2日,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或执法证件的情况下,由天门市政府秘书长胡金华指使,市水利局干部李贤虎、高兵清联合净潭乡党委书记石雷钧、乡长万浩威等人带队,组织百余人(包括警察在内),强行闯入水厂,砸毁门窗、破坏财务设备,实施"打砸式”接管。并在 2022年6月份被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决要求杨庆华偿还一个个体户龚新安还款94000元左右,2025年12月10日天门法院聂少红打电话要求我还此款。当晚,杨庆华拨打110报警,但净潭乡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仅简单询问即离开,既未出具报警回执,也未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立案侦查,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遭遇制度性冷漠。天门市净潭乡扶贫资金去向成谜水厂多年未获结算杨庆华举报:2018年我与净潭乡政府签订扶贫项目协议书,按照每户800元计算,当地政府兜底,但至今没有给水厂结算,2019年,时任天门市委书记曾带队实地检查该水厂承担的农村安全饮水扶贫项目,并当场给予高度评价,称其“扶贫项目搞得好”还特别表彰水厂为每户村民赠送200元水费,切实惠及民生作为直接承担项目建设与运营责任的主体,水厂不仅垫付了大量人力物力,更在政策号召下主动让利,却始终未能收到本应由政府支付的扶贫补助资金。“然而天门市水利湖泊局局长告知我说:“你单位的扶贫款被净潭乡全部领走”,这是实实在在用于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钱,不是普通工程款,而是民生专项资金。”
行政决定被撤销,乡政府“接力”违法
2021年12月2日,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以“无证取水、水质不达标”等理由单方面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接管水厂。益康水厂随即提起行政复议。2022年4月,湖北省水利厅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明确认定该局超越法定职权,其行为违法,予以撤销。然而,仅两天后(2022年4月29日),净潭乡人民政府竟以完全相同的、已被省级部门证伪的理由,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彻底剥夺杨庆华的合法经营权。目前,水厂已由天门市国资委下属的宏泽水务有限公司实际接管。
赔偿不足两成,评估程序严重违规
在持续维权下,2023年10月10日,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仅同意赔偿153万余元(含此前已支付的20万元),不足实际投入的13%。更令人质疑的是,该赔偿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系由主管部门单方委托,全程未通知杨庆华参与,报告至今未送达本人,亦未在诉讼中正式出示。“这不是评估,是为强占做假账。”杨庆华愤怒表示。
22家水厂同陷“整合”陷阱,涉金融套利与黑恶势力?
杨庆华进一步举报称,类似情况在天门并非孤例。全市共有22家民营水厂在所谓“整合”过程中遭遇资产评估造假、强制占用、拒绝合理补偿等问题。他怀疑,当地部门通过将民企资产转至国有平台公司名下,再以此向湖北银行申请贷款,涉嫌套取国家财政与金融资源。部分贷款资金流向不明,且未用于供水设施升级。更令人震惊的是,杨庆华称自己及家人多次遭受威胁恐吓,包括半夜砸门、电话骚扰、跟踪尾随等,甚至有疑似黑恶势力人员参与打砸抢事件。此外,其提起的相关诉讼屡遭不利判决,质疑存在“法院枉法裁判”问题。
法治底线不容突破,营商环境需真保障
“我们不是对抗政府,而是要一个依法办事的环境。”杨庆华坦言,“当初招商时说‘欢迎投资’,现在水厂建好了、用户稳定了,就找借口让“国企”来‘接盘’--这不是营商环境,是‘营私环境’。”专家指出,农村供水虽属公用事业,政府有权监管,但绝不能以监管之名行掠夺之实。随意撕毁合同、违法终止特许经营、强制移交资产,不仅侵害民企产权,更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与中央“两个毫不动摇”“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政策精神背道而驰。目前,杨庆华仍在依法维权。此案如何收场,不仅关乎一家民企的生死,更考验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尊重契约、敬畏法治、守护公平。社会各界呼吁上级纪检监察、司法及金融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彻查资产评估造假、贷款资金流向、暴力强占及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