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是上海青浦区某公司的刘女士,最终法院判决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刘女士10万余元赔偿金 。具体详情
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是上海青浦区某公司的刘女士,最终法院判决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刘女士10万余元赔偿金 。具体详情如下 :

1. 事件经过:刘女士和同事有个叫“延误小仙女们”的私下微信群,因不满领导常安排加班,大家在群里调侃起领导私生活,刘女士还发了“彩旗飘飘”这类言论。之后有群成员转发聊天内容,最终传到领导手中,该领导在公司大会上当众宣读了这些聊天记录。不久,公司以她散布谣言、恶意攻击他人、损害公司及他人声誉且情节恶劣为由将其开除。

2. 双方争议:刘女士称自己只是附和他人话题,并非话题发起者,且十几人的微信群是相对封闭的空间,聊天记录泄露并导致事态扩大并非她的责任,于是起诉索赔10万余元。公司则主张,十几人的微信群属于公共场合,刘女士的言论是诽谤,主观恶意明显,已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公司开除她属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3. 法院判决:青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的言论虽有不当,但她不是不当言论的主动制造者,且微信群本无大范围传播的可能,事态扩大也不是她造成的,其行为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本可采取其他处罚方式,却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限度原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判决公司支付刘女士10万余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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