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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姨落网,然后呢?这不是终点,是起点

文丨崔桂忠二十余年的逃亡,九个家庭的破碎,无数个日夜的煎熬——2026年3月21日,随着“梅姨”谢某某在警方不懈追捕下落

文丨崔桂忠

二十余年的逃亡,九个家庭的破碎,无数个日夜的煎熬——2026年3月21日,随着“梅姨”谢某某在警方不懈追捕下落网,这起牵动无数人心的拐卖案终于迎来真相大白的时刻。舆论沸腾,大快人心,正义的审判似乎近在眼前。

然而,在为“幽灵”现形欢呼之余,我们必须冷静追问:一个身份模糊的“中间人”,何以成为拐卖链条上最坚固的一环,逍遥法外长达二十余年?当“梅姨”落网的热度褪去,我们是否看清了潜藏在罪恶背后的深层病灶?

“梅姨”案最令人心惊之处,并非手段如何残忍,而在于她作为“中间人”的角色定位——她几乎不参与直接拐骗,而是精准扮演“供需对接”的掮客。张维平负责“偷”,她负责“卖”,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正是这个看似“温和”的角色,让她长期隐匿于公众视野之外,也让整个犯罪链条得以高效运转。

而一个更值得警惕的事实是:没有买家的市场,就不会有卖家的猖獗。“梅姨”之所以能够“长袖善舞”,根本原因在于背后存在一个庞大而顽固的买方需求。

长期以来,反拐叙事往往将焦点集中于“人贩子”的穷凶极恶,却对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抱有某种暧昧的同情——“养父母对孩子好”“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这种微妙的心态,实际上是对拐卖犯罪的变相纵容。申聪被找回后,其生父申军良所经历的是亲情断裂后难以弥合的伤痕;杨佳鑫选择与“养父母”生活,其生母却被拉黑联系方式。这些悲剧的根源,正是那个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为名的买方需求。

“梅姨”落网,让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更为尖锐的问题:若不斩断“买卖同罪”的利益链条,打拐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现行刑法第240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了严厉刑罚,第241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则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当“买卖不同罪”的法律落差依然存在,当“养父母”可以凭借“对孩子好”的道德表演逃避严惩,人贩子便永远有铤而走险的理由。全国人大代表李紫微提出的“买卖同罪同罚”议案,正是对这一痛点的精准回应。唯有让收买者同样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拐卖犯罪滋生的土壤。

此外,“梅姨”案的侦破过程,也折射出打拐工作的另一重困境:跨区域协作效率有待提升,户籍管理漏洞仍为被拐儿童身份洗白提供了空间。钟彬被找回后,生父钟丁酉甚至没有儿子的联系方式;被拐长达二十年的孩子,其身份信息早已在买方家庭的运作下“合法化”。这提醒我们,必须建立更为严格的户籍异常人员采血筛查机制,将大数据、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真正嵌入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

“梅姨”落网,是一个句号,更应是一个起点。这个句号,画在了一个罪恶链条的关键节点上;而这个起点,应当通向“天下无拐”的真正实现。

正义不会缺席,但迟到的正义终究无法弥补被撕裂的亲情。“梅姨”的落网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力量,而真正的法治文明,不仅在于严惩犯罪分子,更在于构建一个让拐卖无处藏身的社会生态。当“买卖同罪”从共识走向法律实践,当技术与制度织密防护之网,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亲生父母的怀抱中安然入睡,愿“天下无拐”不再是一个遥远的梦。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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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