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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说不续签,一审二审判5万,广东高院改判10万

〔一〕冲突开头
合同到期前一周,HR 发来一条消息:「公司决定不再续签,你交接一下吧。」
他回了一个「好」。回复完才开始算:干了几年,一个月多少钱,这样能拿多少。
在东莞一家制造企业做了 6 年的莫某,收到的是同样一句话。他一开始也以为这事很简单:干了 6 年,拿 6 个月工资,走人。仲裁、一审、二审,也是这么算的,判下来 54090 元。他不服,一路申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拿回来的,是 108180 元。
同一件事,同一段工龄,中间差出一倍。这一篇把「合同到期不续签」能拿多少钱,拆成三个开关讲清楚。
〔二〕生效判决:广东高院再审为什么改判
先说判决本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再81号民事判决书,2018 年 6 月 25 日作出,是终审判决,已经生效。这个案子的审级链条很完整:一审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二审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广东高院裁定提审。
判决书里载明了两处关键事实:莫某与公司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份合同到期之前,他两次书面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审、二审的算法是这样:双方对「要不要再签」没有达成合意,公司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属于合法终止,按经济补偿算。莫某离职前 12 个月月平均工资 9343.74 元,高于当时东莞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5 元的三倍,按三倍 9015 元封顶,工作 6 年,9015 乘 6,等于 54090 元。
广东高院再审把这一步推翻了。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第二款第三项写得很清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第 39 条、第 40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给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公司应当签而不签,还在到期当日终止,构成违法解除。
于是赔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 87 条,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9015 乘 6 乘 2,等于 108180 元。
多出来的那一倍

,就多在「公司本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终止」这一个点上。
〔三〕核心法律点:三个开关,决定你拿 0、N 还是 2N
这一篇只讲透一个规则。「到期不续签」能拿多少钱,不取决于公司说不说「不续签」,取决于下面三个开关

。
开关一:是谁提出的不续签,条件有没有变。
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第五项写的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 44 条第一项(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翻译成人话:公司拿着和原来一样的条件,甚至更好的条件来问你签不签,是你自己不愿签,那就没有补偿;公司直接不续签,或者把条件降下来(降薪、降岗、改工作地点)让你不想签,那就有补偿。
举个具体的算法。假设你月薪 8000 元,做了 4 年。公司口头说一句「不续签」,你能拿 8000 乘 4,等于 32000 元;公司说「降薪到 5000,签不签」,你不签,还是 32000 元。只有公司拿着 8000 甚至更高的条件,是你自己决定不签,这 32000 元才没有。
开关二:你是不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提出来了。
这就是上面那个案子的关键。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第 39 条、第 40 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应到金额上:公司应当签而不签,并在到期日终止,走第 48 条、第 87 条,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常说的 2N。
开关三:N 本身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 47 条,三个要素。
一是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
二是基数,用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口径,不扣社保和个税。
三是封顶,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东莞现在的口径,可以参考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5 年东莞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10803 元,折算月平均约 9234 元,三倍约 27701 元每月。月薪超过这条线的,基数按三倍封顶,年限最高按十二年算。
还有一个容易踩的点:法律上没有「2N+1」这种东西。那个「+1」只出现在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的三种解除情形里,合同到期终止不适用。
〔四〕给当事人的提醒(三条算账)
第一条,先分辨自己落在哪个开关上,再谈钱。三种结局是 0、N、2N,差别不在态度,在事实:条件有没有变、你有没有在到期前书面提出续订、合同是不是「连续第二次」。口头提过的,尽量在到期前补成书面或者可以留痕的记录。公司如果只是口头通知一句「不续签」,尽量当天用聊天或者邮件的方式确认一下,把「是谁提出的、什么条件」留在记录里。
第二条,三份材料基本决定这盘棋的走向。公司发来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原文、你要求续订的书面记录、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流水。
第三条,算清账再签字。有些公司会在这个时间点拿出一份「协商解除协议」,签完拿钱走人。之后再想主张二倍赔偿金,难度会明显上升。另外,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都是公司的义务。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另外,如果你在合同到期时正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还在医疗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45 条,合同应当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时才终止。
〔五〕来源与严谨性
本文主案例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再81号民事判决书,取自广东法院网「裁判文书选登」栏目;一审、二审案号分别为(2015)东二法朗民一初字第906号、(2016)粤19民终2143号。当事人作化名处理,不披露企业名称。
法条原文取自人社部中国就业网、山东省临清市人社局《执法依据》全文页、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官方渠道,逐字比对一致。东莞平均工资数据取自东莞市统计局。
本文只解读法律规则与已生效裁判,不预判任何具体案件的结果,也不构成对个案的处理意见。
〔六〕
我是张亮明律师,广东达豪律师事务所。
专注东莞地区的劳动用工。
关注我,东莞本地的真实案例、该留的证据、该走的路径,每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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