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冯唐问:人最容易在什么地方迷失自己?
答案不是荒郊野岭,而是熙熙攘攘的熟人社会。
亚里士多德道:「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
但我们既非野兽,也非神灵,唯有在举目无亲之地,好像才能脱掉所有标签,诚实地回答那一句:「我究竟是谁?」
我终于是我自己。
01 打破人情茧房,才能野蛮生长《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个精绝的概念:体制化。
人习惯了熟人社会的运行法则,就再难离开呵护也禁锢着你的保护伞。
知乎上有个热度千万的讨论:它说为什么人在他乡进步更快?
高赞回答一针见血:因为你不再是某人的儿子、某人的好友、某单位的关系户,你必须独自面对规则,也独自享受战果。
如《乌合之众》所指: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
故乡熟人堆里,你活的是他人眼中的剧本;陌生城市街头,你写的才是自己命运的篇章。
网友@小李自曝经历:在家乡国企,人人称他“张局儿子”,工作清闲却不快乐;后南下深圳,从零做起,从一个人再到团队。他说“虽然苦,但我终于能定义我是谁。”
心理学家荣格说过:你的安全感边界之外,才是真正的人生。
举目无亲的苍凉,实则是生命赐予你最好的“觉醒触发器”。
因为无人可靠,所以必须成长;
因为无脸可丢,所以敢于尝试。
《野性的呼唤》中的雪橇犬巴克,从温顺家犬蜕变为狼群领袖,原因是被抛入绝境,才唤醒沉睡野性。
《穿Prada的女魔头》中,安德丽娅若不只身闯纽约,甘愿在小镇做着平庸记者,又如何能撕掉“普通女孩”标签,迎来开挂人生?
路尽之时,便是破局之日。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写道:对自己野一点,你我本就天生带有野性。
陌生环境是试金石,更是炼钢炉,逼你在孤独中打磨真本事,在寂寥中养出大气场。
万科创始人王石年近40岁独闯深圳,无亲戚无背景;
J·K·罗琳是在爱丁堡陌生咖啡馆里,摒除一切社交叨扰,才写出《哈利波特》。
一个人或许会吃很多苦,但那是你自己的来时路。
某种意义上:
那些你独自趟过的夜路、挤过的地铁、啃下的难案,都不是孤独,是破壳之声。
《瓦尔登湖》中梭罗的隐居实验里有一个伟大的隐喻:
“我不要走经旁人验证的活路,除非我自己也走到了那个路口。”
举目无亲不是惩罚,是成长的入场券。
把自己投放到陌生中去;
在无人认得的环境里栽花种草、跌倒爬起;
能够在人生的“无人区”,清醒、自律、勇敢地做自己的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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