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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芒部(镇雄)土知府承袭纷争与改流始末

明代芒部(镇雄)土知府承袭纷争与改流始末云贵川交界处的乌蒙山深处,一场土司家族的继承纠纷,竟演变成震动明廷的边疆危机。

明代芒部(镇雄)土知府承袭纷争与改流始末

云贵川交界处的乌蒙山深处,一场土司家族的继承纠纷,竟演变成震动明廷的边疆危机。  嘉靖四年(1525年),四川芒部土知府陇寿被其庶弟陇政诱杀,引发了一场持续数年的边境动荡。这场表面上的家族内讧,背后却牵扯着明王朝的改土归流国策与当地彝族土司势力的激烈碰撞。 明廷借此机会将芒部改为镇雄流官政府,试图强化中央控制,却遭遇了当地势力顽强抵抗。历经曲折后,明王朝不得不采取革流返土的妥协方案。

01 边疆格局:明初芒部地位的形成 芒部,古称“芒部军民府”,位于云贵川三省交界处,地处乌蒙山北麓。其地山峦起伏、坡陡谷深,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元朝时期,中央政权就在此设立乌蒙路,芒部与东川一同隶属于乌蒙、乌撒等处宣慰司。乌撒地区富盛甲诸部,而东川则设有万户府。 明太祖朱元璋平定蜀地后,鉴于芒部等土司“去蜀远,去滇、黔近”的特殊地理位置,为经略云南便利,将原本属于云南的乌蒙、乌撒、东川、芒部等地全部划归四川管辖。

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廷正式将“云南所属乌撒、乌蒙、芒部三府隶四川布政使司”。这一行政划分决定了芒部在明代边疆治理中的特殊地位。 明朝对芒部的统治策略兼具怀柔与威慑。一方面,朝廷通过授予官爵、赐予冠带等方式笼络土司;另一方面,则设立卫所、修筑道路,加强军事控制。 02 承袭制度:土司袭职的规则与漏洞 明代土官袭职有其独特制度。云南、四川等地的土司袭职次序多样,包括父子、兄弟、妻子、女婿、叔侄等多种关系,甚至得到明朝许可后,头目也可以袭职。

土官袭职需遵循严格程序:应袭土官提出申请,由头目保举,官员勘合,且应袭者符合年龄条件后方可袭职。

为减少争袭事件,明廷要求应袭土官接受儒学教育,在职土官需编制宗支图谱。

然而,这套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诸多漏洞。土官袭职的勘合过程中,官员腐败、索贿等行为屡见不鲜。

加之芒部等地处偏远,距省城窎远,中央监管难以及时有效。 嘉靖年间,土官袭职制度已弊端丛生,导致了芒部、武定、寻甸等处土官叛乱的爆发。这些叛乱反映出明廷土司制度在边疆地区的治理危机。

03 家族仇杀:陇氏兄弟的内斗与悲剧 嘉靖初年,芒部土知府陇寿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之间因承袭问题爆发激烈冲突。三方势力争权仇杀不已,导致当地局势动荡。

正德十五年(1520),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趁机倡乱流劫,直到该年才被平定。动乱平定后,陇寿奉镇巡官命护印。

嘉靖元年(1522),明廷批准陇寿承袭芒部军民府土知府职务,并免其赴京,以防陇政等人乘机作乱。然而,这一决定并未平息矛盾。 陇政和支禄依靠乌撒土舍安宁的兵力,继续与陇寿仇杀如故。他们聚众剽掠周泥站、七星关及毕节等地,杀伤官军,毁坏官民房户,造成兵祸久久不能平息。

嘉靖四年(1525),悲剧达到高潮——陇寿被陇政诱杀,其土知府印信也被夺走。这一事件成为芒部政局急转直下的转折点。

04 改流尝试:明廷的介入与挫折 陇寿被杀后,明廷以“芒部陇氏,衅起萧墙,骚动两省,王师大举,始克荡平”为由,于嘉靖五年(1526)将芒部军民府改名为镇雄府,并任命程洸为流官知府。

“镇雄”地名的由来,据《镇雄县志》载:“因地处势厄极边重镇,境内多雄关要塞,援引古名‘屈流大雄甸’之‘大雄’,遵地形特征,循历史渊源,朝议所命”。或解释为“镇守大雄”,或因“土司陇氏正支绝嗣,芒部土号应废,引‘大雄’而改定新名”。 明廷的改流举措遭到当地势力的强烈反抗。

嘉靖六年(1527),陇寿属下头目沙保等谋拥立其子陇胜复职,纠众攻陷镇雄城,执流官知府程洸,夺回府印。 沙保之乱虽经川贵明军多次征讨而平息,但反抗势力仍“尚持两端,欲立土官如故”。四川抚按认为沙保“狡悍不可驯”,檄泸州守备丁勇击之。

05 革流返土:明廷的妥协与政策调整 面对芒部地区的持续动荡,明廷内部就是否继续推行改流政策产生了分歧。嘉靖九年(1530),四川巡抚唐凤仪上言指出: “乌蒙、乌撒、东川诸土官,故与芒部为唇齿,自芒部改流,诸部内怀不安,以是反者数起。” 他建议顺应舆情,恢复土官制度,“不假兵而祸源自塞”。 川贵巡按戴金、陈讲等也持相似观点。他们建议对首恶进行剿诛以折其骄气,然后下抚处之令,允许生献沙保等,并恢复陇胜的职务。 明廷最终采纳了这些建议,革除镇雄流官知府,任命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并规定三年后若能率职奉贡,准恢复知府旧衔。这一决定标志着明廷在芒部地区改流政策的暂时退却。

嘉靖九年四月,明廷正式实施这一方案。陇胜后来果然不负期望,恢复了知府的职务,使陇氏土司在芒部地区的统治得以延续。

06 历史回响:万历时期的再次纷争与明廷的审慎 芒部地区的承袭纷争在万历年间再次上演。万历年间,镇雄土府因水西安尧臣冒袭土知府引发黔蜀纷争。 安尧臣原本是水西土司,却试图通过冒袭手段夺取镇雄土知府的位置,这不仅引发了镇雄内部的动荡,还导致了贵州与四川两省之间的管辖权争议。 在安尧臣返回水西后,明廷内部再次出现了针对镇雄府的改流之议,但最终未能施行。明王朝从嘉靖年间的经历中吸取了教训,在土司改流问题上态度变得愈加慎重和务实。 万历年间明廷在处理镇雄土司问题上的审慎态度,反映了明王朝在边疆治理问题上的现实主义转向。朝廷认识到,在土司地区推行改流政策,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周边土司态度、土司血脉传承、地理环境和风俗民情等。   芒部改流的曲折历程,揭示了明王朝在西南边疆治理中的两难处境。嘉靖年间,明廷在芒部地区“改流—革流—返土”的政策循环,表明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之间需不断调整平衡。 万历年间,当镇雄再次因承袭问题引发黔蜀纷争时,明廷仅议论改流而未实施。这种审慎与务实,或许正是从嘉靖年间的挫折中汲取的政治智慧。 放眼西南,一条曲折的政制变迁道路正在脚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