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一直有一个固化印象,觉得只有天生缺陷、意外受伤导致肢体残缺的人,才能办残疾证。实际上,不少慢性病发展到后期,留下不可逆的功能损伤,影响日常自理、出行、交流,只要达到国家统一残疾分级标准,同样可以申请残疾评定。
这里先把最重要的一句话放在前面:不是确诊这个慢性病就直接发证,评判的核心不是病种,而是有没有留下永久性、稳定的功能障碍。单纯吃药就能控制指标、生活不受影响的慢性病,不符合办证条件;只有经过规范治疗、康复一段时间之后,功能损伤没法恢复,达到四级及以上残疾标准,才有可能通过评定拿到残疾证。
现在网上流传比较多的11类高发慢性病,是基层窗口经常遇到、并发症容易造成残疾的病种,给大家对照自查。
第一类,脑血管病后遗症,也就是脑梗、脑出血后遗症。很多人发病之后留下偏瘫、走路不稳、一侧手脚无力、失语、吞咽困难。规范治疗康复满6个月,肢体肌力达不到正常水平,自己穿衣、走路、洗漱都受限制,一般归入肢体残疾;如果说话表达严重障碍,会同步评估言语残疾。
第二类,糖尿病,重点是严重并发症。普通糖尿病血糖高,不算残疾。只有发展成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双眼矫正视力明显下降;或者糖尿病足,足部溃烂、坏死,截肢,走路严重受限,才符合视力残疾或者肢体残疾的评定方向。
第三类,帕金森病。长期服药之后,仍然手脚震颤、肌肉僵硬、起身困难、走路步态不稳,独立出行、做家务都很难,稳定6个月以上,大多按肢体残疾评定。
第四类,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关节长期发炎变形,手指、髋关节、膝关节僵硬,无法正常站立、抓握、行走,保守治疗、手术之后功能改善有限,属于肢体残疾。
第五类,慢性阻塞性肺病、肺心病。长期缺氧,离不开制氧机,稍微活动就气喘,日常活动能力严重受限,要注意,单纯肺病本身不属于国标里的残疾类别,只有长期缺氧造成行动能力持续受损,才会结合肢体活动能力综合评估。
第六类,慢性肾病、尿毒症。长期透析,身体乏力、活动耐受极差,同样要区分:肾病本身不是残疾类别,重点看有没有长期失能、行动受限,再参与评定,不是透析就一定能拿证。
第七类,青光眼、视网膜病变等慢性眼病。经过手术、配镜矫正之后,双眼视力仍然偏低,或者视野严重缩小,影响出门、辨认物体,达到视力残疾标准。这里要记住,视力残疾看双眼,单眼视力差,另外一只眼睛正常,通常不能办证。
第八类,慢性耳病、神经性耳聋。双耳听力持续下降,药物、手术没办法恢复,安静环境下正常对话听不清,听力损失达到对应分贝,属于听力残疾。单耳听力下降,另一侧耳朵正常,一般不符合条件。
第九类,重度癫痫。长期规范吃药,仍然频繁发作,认知、反应、行动受到持续影响,要观察稳定满2年,评估智力或者精神、肢体功能。
第十类,慢性精神类疾病,包含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双相情感障碍等。必须在精神专科规范治疗满24个月,病情稳定,社会适应能力差,生活自理、与人交往存在明显障碍,才可以申请精神残疾评定,短期发作、可以完全康复的不算。
第十一类,阿尔茨海默病,也就是老年痴呆。认知持续衰退,认不出家人、找不到回家的路,生活需要别人照料,评估智力或者精神残疾。
上面这11类,只是容易出现致残并发症的慢病清单,不是说得了这个病就一定能办。国家现行唯一的评定依据是GB/T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一共分成七大类: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级从一级到四级,四级是最低门槛,低于四级不发证 。
还有三个硬性时间门槛,很多人提前去申请,直接被退回。
肢体、视力、听力相关的慢病后遗症,要等治疗、康复满6个月,病情稳定不再好转;言语残疾,一般观察1年以上;精神、智力类疾病,要求规范治疗观察满24个月,病情稳定,没有快速好转的迹象。还在急性期、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期的,暂时不受理评定。
接下来讲完整办理流程,现在全国已经实现残疾证跨省通办,常年在外地居住的人,不用专门跑回老家。
第一步,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异地办理,额外带上有效期内居住证;2寸白底证件照,纸质和电子照片都备好;全套病历材料,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出院记录、CT、核磁、听力、眼底、肌力检查报告,最好加盖医院公章。如果是精神、智力残疾,或者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卧床、行动不便的家属,可以代为提交材料,很多地区支持预约上门评定。
第二步,提交申请。有两条渠道,线上在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填表;线下到户籍地或者常住地的县级残联、政务大厅残联窗口,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
第三步,医学评定。残联初审材料没问题之后,会安排到本地指定的残疾评定医院,由专门的评残医生现场检查,对照国标给出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盖章。
第四步,公示。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会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未成年人一般不公示。公示期间有人实名举报,残联会暂停流程,核查清楚再继续。
第五步,审核发证。公示无异议,残联在规定时限内审核批准,打印证件,加盖钢印。可以自己去窗口领取,也可以选择邮寄到家。
拿到残疾证之后,可以享受对应的政策,很多人关心。重度一二残,大多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看病就医,医保报销、大病救助有倾斜;还有公交、景区、公共服务场所的优待,部分地区有无障碍改造补贴。但补贴不是自动发放,拿到残疾证之后,还要单独向民政、残联提交补贴申请,不是持证就自动领钱。
下面梳理大家高频踩坑的误区,避免白跑一趟。
误区一:只要是慢性病,纳入这11类里面,就能办残疾证。
纠正:病种只是诱因,核心看功能障碍。比如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稳定,没有眼病、烂脚并发症,走路、视力都正常,不符合残疾标准。
误区二:内脏重病,尿毒症、心衰、肺病,就一定可以评残。
纠正:现行国标没有单独的内脏残疾类别。内脏疾病本身不能直接办证,只有长期病痛造成行动、自理能力持续受损,才会从肢体、精神等角度评估,不是透析就等于残疾。
误区三:评残一次通过,残疾证终身有效。
纠正:精神、智力、部分肢体残疾,有到期复核机制。到期之后,残联会通知重新评定,如果功能恢复,达不到标准,会注销证件。
误区四:跨省通办,随便找一家医院就能做评定。
纠正:必须是残联指定的定点评残机构,普通医院病历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直接代替残疾评定结论。
误区五:办了残疾证之后,看病就不用交钱。
纠正:残疾证是身份凭证,有对应的帮扶政策,不等于免费看病,医保报销、救助还是按当地医保、民政规则执行。
误区六:评残可以找人说情、花钱买等级。
纠正:评定全程留痕,医生要对结论负责,弄虚作假、伪造病历,会取消办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责任。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提醒,评残结果有不确定性。有的家属觉得病人已经很难自理,去评定之后没有达到四级标准,拿不到证,这种情况很常见。遇到结论不认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残联申请复评,到上一级指定机构再次检查。
慢病的治疗周期很长,很多家庭长期承担压力,了解评残政策,是为了给符合条件的人争取该有的保障。但我们也要理性看待,残疾证是基于功能损伤的认定,不是慢病福利卡,不夸大、不盲从,对照标准、备好材料,按流程申请。
免责声明:本文为残疾评定政策科普,评残以GB/T26341-2010国家标准、当地残联和定点评定医院结论为准,各地细则略有差异,不保证一定办证成功。
话题讨论:你身边有没有脑梗、糖尿病并发症的病人,符合条件但不知道可以申请残疾证?你觉得评残最容易卡在哪一步?欢迎理性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