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已明确规定: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与户口是农业性质还是非农业性质并无直接关联。只要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且在当年分配土地时享有土地份额,那么在土地被征收时,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切勿被“非农户口无法获得补偿”的错误言论所误导,您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全额保障。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村民因上学、参军、购房等原因,将户口转为非农业。但只要您在村里仍保留有承包地,且未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那么您就有权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明确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那么,如何界定“成员”身份呢?主要依据您是否在村里从事生产生活、是否履行了村民义务、以及是否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关系,而与户口性质并无直接联系。
为何有些村干部会散布“非农户口无法获得补偿”的虚假信息?归根结底,是他们企图将本应属于村民的补偿款据为己有。他们利用部分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将非农户口的村民排除在分配名单之外,私自截留或挪用补偿款。面对这种情况,村民们应提高警惕:
首先,可查阅村里的土地台账和分地记录,确认自己是否拥有承包地;
其次,要求村委会公开补偿款分配方案,检查其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只要您能证明自己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并拥有合法的土地权益,那么您就有权获得补偿款。
若真遇到补偿款分配纠纷,维权时应采取正确的方法。
第一步,向村委会索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了解补偿标准、分配对象等信息,确认自己是否在应分配名单之列。
第二步,收集能证明自己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转户口前的户口本、村民会议记录、以及过往缴纳农业税的凭证等。若与村委会协商无果,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调解,要求其监督村委会按照规定分配补偿款。
若调解仍未解决,可寻求律师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