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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仔说法:江苏常熟,一男子五年前想用房子

江苏常熟,一男子五年前想用房子抵押贷点钱,中介拍胸脯说某地方银行利率只要3.8%,比大银行划算多了。男子听信中介,贷了6
江苏常熟,一男子五年前想用房子抵押贷点钱,中介拍胸脯说某地方银行利率只要3.8%,比大银行划算多了。男子听信中介,贷了68万,每月还8500块,心里还挺美。签合同时,银行业务经理直接翻过写利率那页让他签字,之后五年连合同影子都没见着。男子一直以为自己在享受3.8%的优惠。直到最近打算提前还款,男子才发现合同上赫然写着8.7%,整整高出一倍多。五年了,多还的钱早就不止几万块。银行说退他几万了事,他拒绝了。
 
王先生心里憋着一股火,他怎么也没想到,一笔本以为占了便宜的贷款,五年后竟成了一笔怎么算都亏本的糊涂账。
 
事情得从2021年说起。
 
那时候,王先生手头有一笔不算小的资金需求,他看中了某地方银行的一款产品,不是大家平日里买房时办的那种按揭贷款,而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
 
当时,通过一位中介的介绍,王先生听到了一个让他心动的数字:3.8%的年利率。
 
中介拍着胸脯说,这可比四大行当时4.8%到5.8%的同类产品划算太多了。
 
68万元,分十年还清,每个月连本带息大概8500元。
 
王先生粗略一算,觉得能接受,便在中介的引荐下,走进了某银行的办公室。
 
办手续那天,一切进行得很快,王先生回忆,当他想细看写着利率的那一页时,经理似乎有意无意地翻了过去,嘴里说着“这里都是标准条款,没问题,您签这里就行”。
 
或许是出于对银行招牌的信任,或许是被“3.8%”的低利率预期冲昏了头,王先生没有坚持,提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签完后,经理说后续会给他一份,让他先回去等消息。
 
这一等,就是五年。
 
五年里,王先生的银行卡每月准时被划走8500元左右,他始终认为,自己享受着3.8%的优惠利率。
 
期间他从未收到过银行寄来的正式纸质合同,也未曾主动去索要。毕竟,每月扣款稳定,银行APP上显示的也只是还款计划,没有直接把年利率用大字标在首页。
 
2026年2月,王先生手头宽裕了些,想着干脆提前把剩余的本金还了,省下后面的利息。
 
他兴致勃勃地跑到银行,要求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柜台人员帮他调出贷款档案,打印出一份详细的还款计划表。
 
王先生接过表,目光扫到“年利率”一栏时,整个人愣住了,不是3.8%,不是4.8%,而是8.7%。
 
他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反复确认了几遍。
 
王先生感觉脑袋“嗡”地一声,他飞速地在心里算了一笔账,按照年利率8.7%,五年下来,他多付的利息恐怕已经接近十万元。
 
这还不算他如果提前还款,银行还要收一笔违约金的可能性。
 
他当场就急了,要求银行提供当初他签字的完整合同。
 
银行工作人员翻了一阵,表示需要调阅档案,让他先回去等通知。
 
这一等,又是一个多月。期间他多次打电话、去网点沟通,要求看合同,但始终未能见到那份决定了他五年命运的纸。
 
2026年4月9日,银行终于愿意坐下来协商了,提出了一个方案:可以退还给王先生几万元钱,算是补偿。
 
但王先生当场拒绝了,他认为,自己实际多付的利息远不止这个数,而且这五年来,因为信息不对称,他错失了用这笔钱做其他投资的机会,这些损失怎么算?
 
目前,银行说要“核实”,王先生在等待一个说法。
 
有网友替王先生抱不平,合同故意跳过关键页,五年不给合同,换了谁都得被蒙在鼓里。退几万块就想打发人?多收的利息翻倍还差不多!
 
也有网友觉得王先生自己太大意,月供8500,自己心里没点数吗?签合同连利率都不看一眼,五年了也不去要合同,这心也太大了吧。银行有错,但自己也得长个记性。
 
在法律上,王先生或可争取按照更低的利率标准计算贷款利息。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在本案中,根据王先生的陈述,签约时“业务经理跳过利率页让他直接签字”,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王先生没有机会注意到利率条款的具体内容是8.7%,更谈不上理解其含义。
 
银行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对于“利率”这种与借款人财产利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须采取合理方式让借款人注意到。
 
什么是“合理方式”?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求银行对利率等核心条款采用单独页面、加粗、加大字体、单独签字确认等方式。
 
具体到本案,如银行没有提示,则违背了提示义务。
 
据此,王先生可以主张该8.7%的利率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则依法可以按照法定更低标准支付利息。
 
此外,结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王先生还可以主张对利率有重大误解,并据此撤销贷款合同,并以银行过错为由,抗辩减轻利息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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