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6考研复试方案发布!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发布了考研复试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看!考研基本条件复试基本条件(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发布了考研复试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看!

考研基本条件

复试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所有专业原则上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 、 生 源 等 情 况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 差 额 比 例 一 般 不 低 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复试安排

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一)复试准备

1.复试名单由各学院根据其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报送研究生处审定后于本学院及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原则上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其初试成绩排

名按照招生目录中的专业名称排名(不区分研究方向);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其初试成绩排名按照招生目录中的研究方向排名。

2.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须上报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并严格执行。

3.各学院应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考生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根据各学院要求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至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面试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安排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资格审查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 2026 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成绩单扫描件等相关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 1)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

7.各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四)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一志愿考生复试,复试时间为 3 月 27 日—3 月 29 日;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复试时间为 4 月 8 日启动,4 月下旬结束,

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办法。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 200 分。

1.笔试。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均采用闭卷形式,各科目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 2 门科目。考试科目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查,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 20 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平均分。

面试形式、内容、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委员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同一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各复试专家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专家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同步录音和录像。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将不予录取。

4.各学院根据考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及综合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 合 调 入 专 业 的 报 考 条 件 ( 具 体 条 件 见 招 生 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规定的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调剂系统里设置。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

5.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

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6.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

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各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二)调剂基本程序

1.需进行调剂复试的学院须制定调剂实施方案,将拟公布的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在各学院官网发布。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处将各学院信息汇总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2.符合《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处下载相关调剂考生信息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批。

4.研究生处依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各学院同时在本院网站及校内招生系统内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并予以确认。

完整复试方案及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