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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研究】张明福:清代河漕名臣董讷

清代平原县董路口村的董讷,不仅进士考试中摘得探花桂冠,而且为官忠勤任事、有惠于民。在帝王特别重视漕运的康熙时期,他出任过

清代平原县董路口村的董讷,不仅进士考试中摘得探花桂冠,而且为官忠勤任事、有惠于民。在帝王特别重视漕运的康熙时期,他出任过漕运总督,署理过东河总督,并多有建树和政绩,最终病死在治河工地,是一位实打实的河漕名臣。

三起两落 跌宕人生

董讷(?-1701),字兹重,号默庵,康熙五年(1666)举人,六年(1667)探花,授内弘文院编修。

十一年(1672)为云南乡试主考官。

十二年(1673)为《明史》纂修官,供职史馆。

十五年(1676)为右春坊右中允。

十六年(1677)为日讲起居注官。

十八年(1679)为侍讲。

十九年(1680)加侍读学士衔。

二十年(1681)至二十五年(1686),先后为顺天府乡试副考官、顺天府学正、礼部右侍郎、经筵讲官、会试副主考、户部右侍郎、户部左侍郎、礼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

二十六年(1687)三月,董讷晋秩兵部尚书,任两江总督(从一品),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驻南京。

八月十一日,董讷奉旨与户部尚书佛伦、漕运总督慕天颜、户部侍郎熊一潇、工部侍郎孙在丰、江宁巡抚田雯一起,由泰州盐城、十场海口等一路考察会勘河道,回到淮安共议会勘报告上报朝廷。

二十七年(1688)三月,董讷有折奏曰:总河靳辅“复欲筑重堤一道,臣等公议以为重堤可不必筑。”因反对靳辅修筑重堤,董讷被降五级离任,补翰林院侍读学士。

二十八年(1689)正月,康熙皇帝南巡经过江宁,听说当地百姓为前任两江总督董讷立了生祠,便亲至其生祠前察看,只见许多百姓手持香束,跪在董讷的生祠前,请求皇上将董讷官复原职。康熙深受感动,回京后即下旨恢复董讷两江总督的职务。

三月,董讷接替马世济补任漕运总督。在漕运总督任上,董讷剔弊釐奸,杜绝需索,漕政肃清。三年中完成70万字的《漕运疏草》。

二十九年(1690)三月,董讷向朝廷提出开发南旺湖水以济北运河的方案,以解决因北运河一带水浅,导致漕船行驶缓慢的问题。康熙皇帝认为若使南旺湖水尽入北流,则南旺以南运河将面临水量不足的问题,没有采纳他的建议。

三十一年(1692)二月,董讷接替王新命署理东河河道总督事务。

十二月,河道总督靳辅卒,以于成龙为河道总督,董讷为左都御史继续治河。

三十三年(1694)三月,董讷因附和于成龙批评前任河道总督靳辅而被革职。

三十六年(1697)十二月,董讷进京复职,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重返治河一线。

四十年(1701)十一月,董讷病逝治河工地高家堰,其子董思凝扶柩归里,皇帝赐祭葬。

四十一年(1702)十月十日,因皇太子突发病症而南巡受阻不得已驻跸德州多日的康熙皇帝,专门到平原探访董讷故居,亲书“眷念旧劳”4字条幅,令其子董思凝悬于墓门;追加董讷正一品官职,封赠董讷之妻郑氏为一品夫人。

忠勤任事 有惠於民

董讷个性刚毅,为官正直。《清史稿》对他的评价是:“为政持大体,有惠于民”。他对个人得失考虑较少,而对朝廷和民众的事,则牢记在心并竭尽全力地谋划和落实。如康熙二十六年(1687)十月,董讷提出原先济宁无额设船只,回京官兵家属从淮安坐船至济宁,由济宁北上船只由官府补贴船户银米,船只大小、津贴均有定例,后因军事频仍而减三分之二。现在战事平息,海宇升平,故向朝廷请求恢复补贴船户银米的旧制。

再如康熙二十九年(1690)十月,庐州、凤阳、淮安、扬州等各府州县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当年米粮歉收,质量参差不齐,很多农户无法按既有标准完税。后经董讷等疏请,本年漕运米粮可仿照河南省的惯例,只要干燥、洁净,就红白兼收,“永为定制”。

再如董讷与河道总督王新命、山东巡抚佛伦共同疏请,并经清廷议准,规定山东段运河闭坝日期为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开闸日期为每年正月二十六日,以解决开坝晚影响重运船只通行、闭坝早影响回空船只通行带来的问题。

在忠勤任事方面更是有目共睹。如康熙二十八年(1687),董讷转任漕运总督后,即在漕运总督大堂上悬挂一副楹联:“看阶前草绿苔青,无非生意;听墙外鸦啼雀噪,恐有冤情”,以此来提醒自己不忘职责所在。董讷在漕运总督任上,剔弊釐奸,杜绝需索,漕政肃清。他三年中完成321篇即多达70万字的奏疏,后汇编成《漕运疏草》,平均每三天就给康熙皇帝上一道奏疏,其辛勤程度不言而明。董讷在漕运总督任上还拜谒过南旺分水龙王庙中的宋礼祠堂,写下“祠堂高峙暮云中,汶水分流转运通。自是千年留异迹,人间争说宋司空”的诗句,足可看出他对过去治河名臣是多么的羡慕和景仰,这也许是董讷15年坚持治河理漕的动力源泉。

就是这样一位忠勤任事、有惠於民的好官,也曾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三月和康熙三十三年(1694)三月,两次被贬降级,原因皆是因反对靳辅在高家堰修筑重(chóng)堤一事。

高家堰原名洪泽湖大堤,明嘉靖中始见记载,当时系指今江苏省淮阴县高堰村附近的一段淮河堤防。明万历六年(1578),潘季驯为综合解决黄河、淮河、运河交会地区通航问题,创修洪泽湖水库,作用是“蓄清、涮黄、济运”多重功能。以高家堰为主坝,长10878丈,高约4米,次年七月竣工。自万历八年(1580)十月起,又进行包砌石工防浪墙,第一批石工墙长3110丈,高1丈,叠砌10层,厚2层,并顺延至运河边。清康熙十七年(1678)十一月到次年五月,靳辅在此处修筑副坝,其溢洪作用改由人工减水坝代替,高家堰遂向南延伸至今洪泽县蒋坝镇。由于洪泽湖水库的淤积和治理的需要,高家堰及其石工墙不断加高、延长,不仅无助“蓄清、涮黄、济运”功能的发挥,而且浪费大量人力和资材。

董讷两次被贬均源自康熙皇帝治河心切和朝堂上的朋党之争。清王朝建立后,朝廷以及八旗集团的生存都要靠南方的漕粮供给,所以康熙亲政后即以“三藩、河务、漕运”为要务。董讷从担任两江总督开始,就将自己的前途以及身家性命与皇家的河务、漕运绑在了一起。正因为河漕事务是朝廷的大事,所以不同立场观点的大臣们也都将眼睛盯在这两件大事上。作为河漕事务的直接参与者,自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有一些治理河道的技术问题,在科技不够发达的清中期,人们各执己见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在明清高度封建集权制度下,评判事物的是非往往取决于皇帝一人的认识与喜好,忠诚任事的人不一定在短时间内就能够得到皇帝的认可,所以董讷的两次落难也就在所难免。

《督漕疏草》 恩泽后世

董讷一生著述颇丰,著有《督漕疏草》《柳村诗集》《两江疏草》《西台奏议》《华琯集》等,但影响最大的是他在漕运总督任上形成的《督漕疏草》。

《督漕疏草》按时间顺序记载董讷自康熙二十八年(1689)四月至康熙三十年(1691)十二月以漕运总督身份所上全部奏疏,共22卷,计321篇。《督漕疏草》比较全面地记录了董讷作为漕运总督三年的工作状况,比较系统地反映了当年漕政的基本情形,能够基本反映董讷治漕的理念、思想和为政主张。该书也是一部系统的记载清代漕政全程的资料集,对于漕运总督职责、职权和漕务运作的各个方面,及漕项征收、追欠、漕船督造、起运及奏销等各个环节,均有细部的反映,是研究清代康熙年间漕运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2014年1月,聊城大学运河研究专家王云、李泉两位教授担任主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型中国运河文献丛书《中国大运河历史文献集成》,16开精装,计81册,收录了130余种运河专门文献著作、7000余万字、5000余幅图片,被业内人士誉为“运河百科全书”。董讷的《督河疏草》占据了该书中第71、72册,约占全书内容的40分之一,为我们德州人争得了足够多的荣誉。

(已载《德州晚报》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