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得上个月10月9日下午4点左右,台北车站一醉酒女被男子拖墙边性侵超十分钟,现场无人制止的事件吗?
近日,该事件有了最新后续,随着台北地检署的一纸起诉书把陈继半个多月的台北车站性侵案重新拽回公众视野。

起诉书还原了这场悲剧的完整脉络,这位71岁的香港女游客张女士9月底独自来台湾旅游,刚到地方就丢了行李箱。
办法,张女士在台北车站露宿了45天,就是这段困顿的日子里,她认识了总在车站晃悠的44岁男子邱某明,对方自称“北车之王”,前后跟他见了三次面,嘴甜的很。
事发当天上午11点,张女士自掏腰包请包括邱某明在内的几个街友喝酒。
邱某明借着酒劲儿,一个劲儿夸她漂亮,甚至说“喜欢你,想跟你结婚”。
张女士只当是玩笑,还调侃“那你去买钻戒”。
他们喝光了三瓶58度白酒后,其他皆有陆续离开,不胜酒力的张女士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下午3点多,邱某明见直接把她拖到车站东侧墙边,在人来人往的大厅里实施了侵犯整个过程,持续了整整十分钟。

更让人气愤的是邱某明的嘴脸,起诉书里明确提到,他到案初期见监控铁证如山,还曾坦承罪行。
可没过多久就翻供,一会儿说喝断片儿不记得了,一会儿又狡辩称没有碰到对方无性器官接触,彻底摆出一副耍耍赖的姿态。
检方在起诉书中直言,正是这种犯后态度恶劣,毫无悔意的表现,成了求刑七年的重要原因。
而张女士直到事后在医院验伤时,才从监控里看到自己遭遇的一切。这位本该开开心心旅游的老人,对着镜头气的浑身发抖,反复痛骂邱某明“不是人”,录完笔录就匆匆离台,把噩梦留在了这座本应充满善意的城市。

起诉书一公布,网上瞬间炸开了锅,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七年行够不够”、“该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这两个问题上。
不少人觉得七年太轻了,根本压不住这起案件的恶劣性质。
有网友算过一笔账,邱某明本身就是通缉犯。2024年,因盗窃小货车和电动车被判六个月,却拒缴罚金,躲在车站属于知法犯法。
作案地点在国庆假期后第一天的台北车站大厅,人流极大,属于公然挑战,公序良俗。

受害者是71岁的老人,毫无反抗能力,属于欺负弱势群体。
更别提他事后翻供的嚣张态度,这几条加起来判七年真的太便宜他了。
比刑期更让人意难平的是,起诉书中提到的十分钟无人制止,起诉书附件里的监控截图和目击者证词显示,当时有路人驻足观看,有人拿手机拍照,直到2楼一名马来西亚留学生录下视频,请台湾有有人报警,警方才在才赶到,可邱某明早已趁乱逃跑。
有网友的评论戳中了人心,“那个外国学生都知道要报警,现场那么多本地人,难道连喊一声的勇气都没有?”
随着起诉书引发热议,之前被骂失职的台铁公司又站出来表态说,已经和警方合作加强巡查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还贴了禁止躺卧饮酒的告示,可网友根本不买账。10月9号出的事,15号才贴告示,起诉书出来了,又说要巡逻,早干嘛去了?

目前,邱某明还在等法院的最终判决七年刑期,或许是法律给出的答案。
希望别让张女士的噩梦重演,别让台北车站的十分钟成为永远的耻辱。
你怎么看呢?
【小欧大观:炸裂!通缉犯车站性侵女子10分钟无人阻止,3个扎心问题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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