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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晚婚为哪般

晚婚现象如今越来越普遍,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不过,晚婚现象并非现在才有,用一句俗话来说,可谓“古已有之”。清

晚婚现象如今越来越普遍,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不过,晚婚现象并非现在才有,用一句俗话来说,可谓“古已有之”。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隋唐史专家张国刚先生,经过仔细统计和梳理现存5100多通墓志中的有效样本后提出,唐代女子23岁以后结婚在当时被认为是晚婚;接近83%的男子在17至39岁结婚,其中17至25岁结婚者占一半;丈夫初婚年龄普遍大于妻子,丈夫初婚婚龄大多在30岁以上,而妻子初婚年龄大多在19岁以下。也就是说,老夫少妻是唐代婚姻的主要模式。

为什么会出现白居易所说的“近代多离乱,婚姻多过期”呢?“婚姻多过期”的原因很多。张国刚教授指出,白居易所处的时代正是唐代中后期,社会处于动荡之际,正常的婚嫁难免受到干扰,法定的婚龄往往不降反升,晚婚现象也就增多了。当然,这是影响晚婚的外部因素,主要原因在于内在因素。唐代中下层官吏往往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或热衷仕途,结婚一般比较晚。由于唐代的门第观念依然盛行,很多男性都是在考中进士或取得一定的官职,具备了娶到高门第女子的资格后,才正式结婚的,因此,当时男子三四十岁结婚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女性晚婚,张国刚教授对墓志中所载的一些具体案例做了分析。比如,有位梁姓女子32岁才结婚,可能主要是因为体弱多病而错过了适婚年龄。甚至有一位博陵姓崔的女子36岁结婚,可能不是初婚,而是改嫁。

不过,唐代晚婚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与现在差不多,主要还是经济因素造成的。张国刚教授在《唐代家庭》一书中引用了赵守俨先生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赵守俨先生指出:唐代婚礼仪式极其繁琐,宾客众多,勒索过分,对中等家庭而言,举办一次婚礼,也难免倾家荡产,自然影响到男女的婚嫁,甚至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另外,唐代士大夫帮助亲属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帮助孤苦无依的侄女或外甥女婚嫁,也从侧面反映了家庭财力的薄弱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婚嫁。

◎本文来源:“中华书局1912”(作者:阎海文),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由豆包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