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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新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9月28日,广东省发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提出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程序,明确征地社保费计提、补贴对象认定、资金预存、名单公示及补贴发放等具体流程。



文件共9项主要规定、12个附件,涉及征地项目报批、村民养老保障资格认定及资金使用等多个环节。


对于涉及土地征收的村庄和村民来说,有几项内容尤其值得关注。


① 哪些村民可以获得征地社保补贴?


文件明确,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严格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规定认定,重点依据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农户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等条件确定。


对于确权确地、承包到户的土地,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情况,根据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按照“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



对于实行土地股份制、确权确股并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在提供镇街相关证明后,可以按照股权比例或者平均方式分配征地社保费。


也就是说,不同土地经营管理模式,对应的社保费分配方式有所不同,并不是所有村民都按照同一个标准领取。



② 征地社保费有多少钱?怎么计算?


文件要求,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除法定内容外,还应当明确征地社保费计提标准及比例、征地总面积、社保费总金额和分配方式。


根据附件规定,征地社保费主要按照征地面积、当地平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规定计提比例计算。



例如,某项目征收多少亩土地、当地适用什么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什么比例计提,都应当在相关方案中明确。


需要注意,本次文件并没有直接规定全省统一的每亩社保费金额,也没有规定每名村民可以固定领取多少钱,具体金额仍需根据当地标准及项目情况确定。



③ 补贴名单谁来确定?村民能否提出异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由镇政府、街道办牵头组织被征地农户,确定具体参保人员名单及每个人的补贴金额,并在相关镇、村及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告期满,过半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征地获批后,还需要对原有参保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复核。最终确认的名单和金额,应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村民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反映异议。涉及人员死亡、征地范围调整、土地权属变更等情况的,也可以按规定调整名单和金额。



④ 已经参加职工社保,还能享受补贴吗?


这是本次文件中值得关注的一项内容。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征地社保费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增加账户储存额。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补贴资金计入个人账户后,重新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次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



对于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申请专账管理,将分配给本人的征地社保费用于补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按照“先缴后补”原则,资金可以用于补贴本人2025年1月及以后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直至使用完毕。


对于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文件附件明确,征地社保费一次性支付本人。


不同参保状态对应不同处理方式,符合专账管理条件的人员需要自行提出申请。



⑤ 征地社保费什么时候到账?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征地社保审核及资金划转时限。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自然资源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抄送人社部门。征地主体收到养老保障资金告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预存。


县级人社部门收到全部资金及相关凭证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组卷初审。



征地获批后,镇街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农户复核名单。人社部门收到最终名单及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转。


其中,选择专账管理的资金转入专账;其他资金按规定划入财政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再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⑥ 对村民来说,最值得关注什么?


从文件内容来看,这次调整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征地养老保障的办理流程,并非重新制定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个人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是补贴对象认定、资金分配和公示三个环节。


尤其是一些实行土地股份制、土地统一经营的村庄,成员资格、股权比例及分配方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最终享有的养老保障权益。



此外,已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村民,也有必要了解专账管理政策,结合自身参保情况选择适用的补贴方式。


总体而言,征地补偿不仅关系到眼前的土地补偿收入,也关系到被征地农民未来的养老保障。村民在关注补偿金额的同时,也应关注自己的参保资格、补贴金额和资金去向。



目前文件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规定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


后续,我们将继续关注广东征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