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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了十年的曾志伟潜规则周冬雨,终于判了,造谣者赖账被强制执行

有个姓苏的网友,之前在B站发了条视频,张口就说周冬雨被曾志伟潜规则,还硬给她扣了个“京圈交际花”的帽子。最后北京互联网法院给出了判决:要求他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一万元。可判决生效之后,这人愣是拖着不发道歉声明,周冬雨那边也没客气,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算下来这谣言都传了快十年了,这回法院算是用白纸黑字的一审判决,把这事给明确定性了。
先来说说这个苏某某吧。他28岁,是个自由职业者,自己的账号也就一万三的关注量,说白了就是个不起眼的小账号,当初就是他转发了那条造谣的内容。到了法庭上他还辩解,说自己“就是随便转载个娱乐八卦而已”,但法院没采纳这套说法,认定他特意加了“懂的都懂”这种带引导性的字眼,早就不是单纯的内容转述了,最终判定构成侵权。

后来钱他倒是赔了一万,可就是死活不肯发道歉声明,私下里还跟媒体放话,说“赔钱没问题,想让我道歉,门都没有”。
周冬雨这边当然不答应,直接就申请了强制执行。按照相关规定,法院是可以通过登报公告判决书的方式来替代履行道歉义务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全由苏某某自己承担。

你想想啊,一万块钱对拿过三金的影后来说,那连个零头都够不上。周冬雨团队揪着这事不放,根本就不是为了这点钱,为的就是那一句正经的道歉。她的经纪人也明确表态,对方之前提过和解,但直接被团队拒绝了,别的都好商量,道歉这件事没得商量,绝不能用任何东西替代。
这事的处理方式,跟之前陈妍希的那个名誉权案子还真不一样。陈妍希那边名誉权官司打赢之后,被告要赔四万块,她的工作室直接就说,这笔赔偿款会全部捐出去做公益。一个非要讨一句道歉,一个把赔偿款全捐了,虽说俩人选择的路子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

咱们再往前倒倒,看看这谣言最开始是怎么冒出来的。早在2016年的时候,周冬雨和曾志伟一起出席一个活动,当时台上站了十几号人,曾志伟就拉了一下周冬雨的手腕。就这么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动作,被人单独截了图发出来,还配了一通模棱两可的暧昧解读,那味儿一下就全变了。

紧跟着第二个版本的谣言就冒出来了。有人传曾志伟在酒局上吹牛,说自己“潜过”周冬雨。可原话到底是怎么说的,当时又有谁在场,根本没人能说清楚。曾志伟那边后来解释过,说就是酒后失言被人断章取义了;周冬雨的工作室当时也专门发了声明辟谣,写得明明白白的——和曾志伟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
说穿了,整个谣言所谓的“证据链”,从头到尾就两样东西:一张被单独截出来的活动现场照,还有一句不知道从哪个酒桌上传出来的闲言碎语。既没有录音,也没有聊天记录,更没有第二个人站出来作证。就凭着这么两样没影儿的东西,把周冬雨绑在谣言里快十年。
你仔细琢磨琢磨这事有多离谱。周冬雨1992年出生在石家庄,就是普通的工薪家庭,父亲走得早,母亲后来改嫁了一位建筑工人。她小时候练的是体操,12岁就进了石家庄市体操队,后来因为个子长不高,才转去练了舞蹈。高三那年她去南京参加艺考,正好赶上张艺谋的副导演在现场挑演员,就想找一张“没被雕琢过的脸”,愣是从几千个考生里把她挑了出来,演了《山楂树之恋》。

还说什么京圈资源?你想想,一个石家庄普通工薪家庭出来的姑娘,父亲早早就没了,母亲改嫁的还是建筑工人,这跟“京圈”两个字,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她的戏路,最开始是张艺谋发掘的,后来是曾国祥一点点打磨的,更重要的是,全是她自己在镜头前一场一场硬演出来的。2016年靠《七月与安生》拿了金马奖双影后,2020年又凭着《少年的你》拿下金像、金鸡、百花三料影后,成了90后里第一个三金满贯的演员。到2023年,她主演的电影累计票房已经突破了100亿。

就这么看下来,“京圈交际花”这五个字,跟她本人的出身、经历、拿得出手的作品,根本没有一处能对得上号的。
说破了天,曾志伟的儿子曾国祥确实是《七月与安生》和《少年的你》的导演,这就是俩人全部的交集了。本来就是导演选用了合适的演员,演员凭实力拿了奖,结果有人非要把“导演父亲是曾志伟”这事,跟“周冬雨拿奖”硬扯到一起绑死。更何况当初选角的时候,曾国祥早就跟父亲的事业分开独立发展了,可这些关键事实,在谣言传播的过程里全被人刻意模糊掉了。

还有网上流传的那些图,其中有一张是2013年颁奖礼上曾志伟搀扶周冬雨的画面,被人配文说“两人早有交集”。可实际上,当时台上站了满满十几个人。
不过这几年周冬雨的事业也确实遇到了些坎儿。2024年7月就杀青的《海边的秘密》,硬生生压了快两年才拿到发行许可证。到了2026年,她开始往舞台剧方向转型,和段奕宏合作演了《文城》,同时也在录制《花儿与少年2026》这档综艺。

曾志伟那边呢,2026年1月就卸任了TVB总经理的职务,转去做了咨询委员会的召集人。他自己也说,卸任之后“自由多了”,毕竟之前在TVB当总经理的时候,每周至少四天要开会,早上九点就得准时回公司。
现在一个忙着拍电影、演话剧、录综艺,一个从TVB的管理层退了下来享受清闲,俩人各过各的,各自忙着自己的事。

可就算是这样,你现在在搜索框里敲“周冬雨”三个字,自动蹦出来的联想词还是那几个不堪的词。法院的判决书能认定这是造谣,却改不了输入法里的联想词。苏某某那一万块赔偿和道歉声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可那条谣言在网上到处都是副本,根本没人能一条条全删干净。
陈妍希去年的那个案子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被告赖着不肯赔钱,工作室就申请了强制执行,最后拿到的赔偿也全捐了公益。周冬雨这边则是咬死了,道歉必须到位。这两种做法其实都没毛病,但周冬雨这种“钱不钱的根本无所谓,道歉一个字都不能少”的态度,放在明星维权的案例里确实挺少见的。

苏某某赔的那一万块,搞不好还不够周冬雨出席一场活动的造型费。可法院既然判了,他就得赔;道歉声明他不肯发,法院就会替他发。这事说到底其实就是一句话:法律认定的事实,你再怎么赖也是赖不掉的。可法律管得了判决的执行,却管不了你在搜索框里会看到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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