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里,李先生开着蓝色平板车从义乌去杭州,他跑的是货运,车上装着五金件,车速保持六十公里,不快也不慢,路上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李先生根本没有看到路中间躺着一只土狗,车轮压过去的时候,他一点感觉都没有,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拍到异常情况。
第二天凌晨两点,王师傅骑着红色电动三轮车,带着七十多岁的张老太去赶早市,走到同一个地方时前轮碾过那只狗的尸体,车子一歪把人甩出去,张老太的头撞到路边石头当场就没了呼吸,王师傅自己也被吓懵了,完全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意外。

李先生接到交警电话是在第三天早上,交警说他的车和一起命案有关系,需要他配合调查,李先生一听就愣住了,他自己只是压到一只狗,怎么会跟人命扯上关系,但他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因为行车记录仪确实没拍到那只狗,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应该停车,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他还是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中判定,王师傅承担主要责任,李先生负次要责任,原因是两人都没有做到安全观察的义务,王师傅驾驶的三轮车没有大灯,车速达到三十公里,本应更加小心,而李先生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理论上具备更强的风险预判能力,即便压到的是一条狗,也不能完全免除责任。
但这个划分争议挺大,有人觉得王师傅很冤,半夜骑车本来就不容易看清路况,狗尸也没有反光标识,谁碰上这种状况都难以躲开,也有人认为李先生应当负责,毕竟李先生驾驶的是大车,路上遇到不明障碍物时,即使看不清,也应该提前减速或者绕行,法律条文里没有直接写明压到狗要赔偿主人,主要依靠交警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李先生的车还被扣着,没法出去跑活挣钱,车贷的压力一天比一天大,轮胎也开始漏气,车子停久了肯定要贬值,王师傅的情况更糟,他没买保险,家里也没有积蓄,只能硬着头皮和死者家属商量赔偿的事,张老太一家也很艰难,老人本来是家里的顶梁柱,突然走了,赔偿的钱还没个着落,连复核申请都一直拖着没办。

这条路到现在也没改,狗尸没人清理,夜间照明还是老样子,监控也没有装,类似的事情其实很多,2024年全国有六成多动物遗体引发的事故发生在省道,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江苏那边已经开始试点红外识别加LED提示牌,桐庐这边什么动静都没有。
我查过杭州的数据,近五年都没有公布动物致人死亡的赔偿案例,这次事件算是头一回遇到,但处理过程显得很模糊,法律上没有规定司机必须为撞到无主动物承担后续责任,所以只能依靠交警根据情况判断,最后导致谁都说不清楚责任该由谁承担。
李先生每天都在等待复核结果,王师傅也不敢随便出门,担心会被周围人议论,张老太的家人一直想着,如果那天晚上路灯能亮一些,或者路边的狗尸体及时被清理掉,可能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但现实情况是,没有人来管这件事,也没有人做出改变,更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
事情还在那里拖着,责任也一直没个说法,那一家三口的日子全被那条黑漆漆的路给困住了,狗死了没人理会,人走了也没个赔偿,车子就那样停在原地不动,日子一天天过去,可问题还是那个老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