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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里面吃出了肚脐眼,喝炖汤竟喝出灭门碎尸大案!

一群娃崽子在雪地里发现了一整条人腿,几天之后有人报案声称吃到了人肉。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碎尸案逐渐浮出水面……不久前看到一

一群娃崽子在雪地里发现了一整条人腿,几天之后有人报案声称吃到了人肉。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碎尸案逐渐浮出水面……

不久前看到一个新闻报道,说是被脱发问题困扰的人群,已经从中老年群体下探到九零后甚至是零零后了,还真别不信,我队里的九零后同事,无一例外的,头发都比较稀少,尤其是我最好的朋友,林晖。

公安干警都比较忙,经常加班加点,吃饭和睡觉都不太规律。我记得,林晖刚入警的时候,脑袋上的头发还挺茂盛的,但是这几年,他的头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少。见过红毛丹吗,除了颜色不一样,他脱了几年发以后,脑袋看着就像一个红毛丹。

林晖挺在意的,说是干这行的,睡眠肯定就保证不了了,那总得绞尽脑汁吃点好的。

我说:“干脆请个食疗师得了。”

林晖一听,一脸恶心,说:“别介了,有心理阴影。给你讲个我爸以前破的‘食人’案,就和食疗师有关系。”

之前提到过,林叔也是一名刑警,在林晖很小的时候,就在岗位上过度劳累,倒地牺牲了。

林叔和林姨都是纯正的北方人,林晖在小学升初中的时候,才跟着林姨离开家乡。

1996年,才三十岁出头的林叔从派出所升调到了县刑侦大队,担任副队,那一年,林晖才五岁。林晖对那一年的记忆非常模糊,只记得两件事:第一件事,年末的时候,气温很低,下了一场让县城的电力系统都差点瘫痪的大雪;第二件事,雪停的那天,县刑侦大队的门口,聚集了很多人,不少人吐得天昏地暗,说是吃到了人肉。

如今再回过头去看那一年,有个事件背景不能忽略。当年,《古惑仔》电影在香港上映,盗版碟先传到了大陆沿海,后来也传到了内陆和北方地区。电影里的刀光剑影,风靡一时,或多或少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产生了影响,因此,有不少人把那些年头各地治安环境的不安全,归咎于这部电影。

林叔就是靠破获一起极其严重的群体斗殴案件,才被升调的。

才刚被升调,一起非常严重的杀人分尸案就来了——一群娃崽子在雪地里,发现了一整条人腿。

当时,上到市局支队,下到县大队,包括林叔在内,谁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侦办的是一起“食人”案。

这条人腿暂且先不提,先说几天后的另一起报案:有人声称吃到了人肉。

林叔赶紧带人去报警的家里,从一盅飘着中药味的肉汤里,捞起了一块肉,肉上还连着肚脐眼,无论怎么看,都的确像是人的肚脐眼。

报警人是县城里的一名女性,姓贝,从深圳嫁过来的。林叔和所里的同志到贝某的家时,贝某正蹲在洗衣池里,狂吐不止,毫不夸张地说,洗衣池都要被呕吐物给填满了,仿佛是把从小到大吃的东西全给吐了。

林叔向贝某的丈夫李某打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贝某的家境条件很好,当初为了嫁给李某,还和家里大吵了一架,最终,家里拗不过她,还是同意让她远嫁到这穷乡僻壤。

李某很勤奋,可在酒馆里当跑腿的,能挣几个钱。贝某没和家里说,一方面是怕被老家的人笑话,一方面或许是真的爱李某。而且,李某虽然没用,但对贝某是真的好。

贝某家里的长辈怕她吃苦,每个月都会寄一笔生活费给她,那笔生活费,相当于李某三个月的工资。

贝某刚刚生完孩子,才出月子没多久。她来自沿海,观念比较先进,想在生育完后,立马调整身子,让身体和身材尽早恢复。于是,她一生完孩子,就拿家里长辈给她寄的生活费,让李某四处为他找食疗师,负责她坐月子和月子期满后半年的饮食管理。

小小的县城,哪来的食疗师啊。李某四处辗转打听,最后终于在市里,找着了一个开中药膳食馆的伙计——任某。

什么是中药膳食馆呢,就是把中药和食材放着一起炖的餐馆儿,举个例子,常见的有枸杞排骨汤、人参猪骨汤等等,而不常见的,中药的名儿都记不住,更别说听过了。

任某开的店,生意不太好,有俩原因,一个是这些东西,吃着腻,哪有人天天吃,另一个原因就是店铺的隔壁,就是一个中医馆,听闻中医馆的师傅成天对人说任某在瞎搞:“是药三分毒,生而为人,不得已才吃药,没生病的人,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

不过,李某可开心了,这不就是媳妇儿要找的人吗?

任某一听,哟呵,生意来了,于是接下了这活儿,出了一个菜单,三菜一汤,一天三顿,一个多月下来,几乎不带重样儿的。有没有效果我不知道,但是自那之后,任某改变了店铺的经营方式,专门去给市里和县里的孕妇推销。

孕妇们听说深圳来的贝某这么干,那就学啊。

那一个月,任某一共给三十多个孕妇送餐,收费是当地正常饮食标准的好几倍。

谁都没想到,这一吃,吃到人肉了。

更绝的事还在后头,林叔一边派人去控制任某,一边派人去找另外三十多名接受任某送餐的孕妇。队里的同志赶到那些人家里的时候,大部分都已经把送去的餐全部吃光了,一听发生的事,全都吓得脸色苍白,恶心得狂吐不止。

林叔安慰她们:“兴许贝某吃到的肚脐眼,只是动物的肚脐眼,长得像人的而已。”

究竟是什么肉,还需要进行鉴定。可是,林叔的话才刚说完,一名队里的同志就在药汤里,舀起了另外一块肚脐眼,连同被舀起来的,还有一块看着有些奇怪的肉,肉上还长着男性的乳头。

这下,没有人再敢抱着幻想了。

两块肚脐眼,说明至少有两具尸体被当成了食材。

林叔当即就忧心忡忡地把这起案子和前些天发现人腿的案子,联系在了一起。

再说回贝某报警前,警方发现的杀人分尸案中的那条人腿。

当时,雪已经断断续续地下了半个月了,天寒地冻的,荒原上的积雪早已经可以没过膝盖。六个七八岁大的孩子在雪地里玩耍,其中一个小娃儿陷进了一个雪坑,下意识地揪住了什么东西。

附近的大人闻声赶来,把小娃儿从一米左右深的雪坑里拉了上来,这一看,大家全都吓傻了——小娃儿的怀里,抱着一条人腿。

林叔带队出警,把群众发现的尸腿率先送去市刑侦支队的同时,亲自和大队里的民警继续挖雪,试图寻找到其余的尸块。但是不久后,雪又继续下了,看势头,还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这给挖掘工作带去了更多的挑战。

林叔以发现尸块的雪坑为中心,先让人搭了帐篷,免得雪还没除尽,就积更多雪。一直忙到晚上,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那一块的雪终于被除尽了。

发现尸块的雪坑,其实是泥地上的一个半米深、半米宽的路坑,由于连续下了半个月的雪,雪先把路坑先填平了,而后又积了更多雪。雪下本就空洞松软,所以那个娃崽子无意间踩上去,就陷了下去。

以肉眼判断,路坑像是天然形成的,不是人为挖掘的。而且,除了那个路坑,周围没有发现其他的坑洞,当然也没有发现其余的尸块。

雪下的泥地上,倒是发现了两道已经非常不清晰的车辙子印,车胎的宽度只有3厘米左右,两道车辙子印的间隔约为1米。

发现尸块的消息,很快不胫而走,整个县城都陷入了恐慌。

当晚,市支队的法医对尸体的大腿先进行了尸检。

法医根据尸体大腿切口的生活发应,确认了受害者是被杀死后遭到尸解的。这个定性非常重要,因为,发现尸块不一定就是杀人分尸案,办案实践中,也偶有发现受害者因被肢解而死的情况,即一些变态杀人狂把肢解当作一种杀人手法,或杀人方式的辅助行为,目的是让受害者在死亡过程中,最大程度地感受到痛苦;而分尸则一般是抛尸的前序行为,目的是更好地隐藏尸体,干扰警方的侦查。

再来说生活反应。生活反应是指外力作用于生活机体,发生损伤时,出现在损伤局部或全身的防卫反应。简单点说,外力作用在活体上和死体上,肌肉、皮肤或神经器官等组织上出现的反应是不一样的。法医实践中,经常根据尸体的生活反应,判断尸体上的伤口是生前产生的,还是死后产生的,继而进一步推断死因。

理论上,发现一具尸体以后,法医最先要根据鉴定结果,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因。但这起案件,死亡时间和死因的判断,难度非常高,因为法医压根没有看到整具尸体,被抬进法医实验室的,仅仅是一条人腿而已。

死因就不用说了,大部分致人死亡的手法,都作用在人的头部、颈部、胸腹部,而与杀人手法对应的尸体特征,一般也呈现在上半身,换句话说,没见到尸体的上半身,法医几乎没有办法给出死因分析报告。

死亡时间也非常难。完整的尸体,法医可以通过尸僵程度、尸斑形态或胃内容物的消化程度判断,可只有局部的尸块,在当年想比较准确地判断出死亡时间,难如登天。大家要知道,如今的侦查和法医手段非常先进,可以通过DNA的降解来判断死亡时间,能够适用于只发现局部尸块的案件,但是这种方法对仪器和操作、观测手段的要求非常严格,即使到了今天,这种方法还无法普及,更不要说当年了。

最后,法医通过各种检查和经验判断,只能给出了一个非常模糊的死亡时间:尸体至少已经死亡一个星期以上了。

不过,法医对那条人腿的检查结果,还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法医根据人腿的粗度、长度和表面体毛分布程度,对死者的性别作了定性:成年男性。尸块长65厘米,既从脚掌至胯下部位长65厘米,据此判断该成年男性的身高大约175厘米左右。

人腿被埋在雪地里,由于当月平均气温在零下10度左右,加之雪层的保护,所以腐烂程度极低。除了被肢解部位的伤口和脚腕处的明显勒痕外,人腿上没有别的伤口,但有五个小指盖大小的瘊子,也就是疣,分别位于脚底、脚掌、脚趾间、小腿和大腿内侧。

肢解部位的创口平整,骨骼沿关节处被砍开。当然,所谓平整,只是相对而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平整。如果是普通人,在肢解的过程中,会将尸体创口砍得血肉模糊,但这条人腿的创口上,没有发现这样的特征。

肢解工具的认定,需要分析肢解处的肌肉开切纹理和断骨的断损特征后,才可以认定,需要一些时间。

林叔根据法医的检验结果,作出了判断:凶手具备一定分解尸骨的经验。

九十年代,就连率先发达起来的沿海地区,都不怎么注重饮食方面的营养均衡,更不要说比较落后的地区了。大部分人对吃,都秉着能吃饱就行的态度,最多就是去看病的时候,听大夫说两句,别吃什么,多吃什么。专门的食疗养生师、膳食营养师这类相关的职业,没有市场。

林晖小时候也没有听说过还有管人吃喝的职业,直到那起案子发生以后。

那两天,林叔继续带着大队的人马,以发现尸块的地方为中心,在周围继续寻找剩余的尸块。但是,他们把附近一百米范围的地方都细细地勘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发现。

队里的人推测,凶手杀人分尸后,为了逃避侦查和加大警方的侦查难度,把尸块散落在了县城的不同地点。如果真是这样,大雪天的,要寻找到其余尸块,难如登天。

队里也向县里发出了公示,寻找近期失踪未归的人,但是两天过去了,始终没有相关亲属来报案。

林叔住的县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经济比较落后,有许多外出务工的人员,人群流动性比较大,这为锁定尸体身份造成了巨大的困难。而且,那个时候,手机比较昂贵,县里拥有手机的人,用手指头都能数过来,座机的价格对于县城里的人来说,也不算便宜,所以也不是挨家挨户都有。

据林晖回忆,县里有亲人外出务工的家庭,经常每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才会到小卖铺使用按分钟计费的座机电话给在外打工的亲属打电话。

迟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林叔一想,坏了。林叔想到什么情况了呢?成年男子要么是孤身一人,没有亲人;要么就是有亲人,但是亲人外出务工,短时间内无法获悉受害人已经死亡的消息;甚至于,受害者压根就不是县城本地人。

最后一种情况最遭,所以林叔暂时把调查的情况放在前两种情况上。假设受害者是本地人,那可以肯定的是,受害者的居住地居民稀少,甚至是独栋民房,因为案发两天了,不仅没有受害者的家人来认领尸体,而且没有受害者的邻里来提供线索。

于是,大队通知了县里各个乡镇的派出所,再由乡镇派出所通知各个村落和街道的村委会、街道办,专门走访独栋民房和人员稀少的住民区。调查结果并不理想,有许多村落里符合条件的分散民房,根本就没有人给工作人员开门,因为有太多村民举家外出打工了,根本联系不上。而且,这样的家庭还有不少,民警总不能把人的家都给撬了,进去查看。

剩余的尸块迟迟没有找到,受害者的身份迟迟没有锁定,但林叔也不能干等着。线索太少了,林叔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

记得前面提到过,路坑附近的车辙子印吗?林叔从市里请了痕迹鉴定专家到现场勘查,提取了泥路上的车胎印。

对了,没有证据证明车辙子印是凶手留下的,但是,那片泥地比较空旷,就在公路的两边,平时不会有人闲着没事,公路不走,走泥地,加上车胎印就留在发现人腿的路坑旁,实在太过可疑,所以几乎可以认定车辙子印最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车胎印的延续路程很短,没有办法据此判断行车路线,但是,鉴定专家给了两条非常关键的推论:第一,车胎的宽度约为3厘米,两道车印的间隔约为1米,极有可能是农村推拉货物的推车留下的;第二,车胎印在路坑附近发现了严重的偏移,根据偏移痕迹判断,推车的主人在经过附近时,有可能因重心不稳,导致推车严重颠簸或者轻微侧翻了。

林叔一听,认为路坑处根本就不是凶手的藏尸地点之一。首先,路坑并非人为挖掘的,而是天然形成的,其次,推车极有可能是凶手运载尸体或尸块时使用的工具,最后,推车在经过路坑时,发生了严重的颠簸。据此,可以作出合理的推测:凶手在拉尸的过程中,因意外导致推车上的人腿,掉进了路坑,没有被凶手发现,后被大雪掩埋,或者凶手因某种原因,无暇顾及掉进路坑里的人腿。

尽管这个推测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但合理性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基于此项推测,林叔进一步猜测,凶手更可能是想把尸块埋藏在一起,而不是全城散落。逻辑很简单,假如凶手真想把尸块四处掩埋的话,为了不让人发现,应该优先考虑使用麻袋一类的容器运载尸体,并分批埋藏到各地。毕竟,拉着那么大的推车全城跑,太引人注目了。既然凶手使用了推车,那很有可能是想一次性将肢解的尸块,埋在同一个隐蔽的地点,一次性解决麻烦。

而且,车辙子印是下雪前留下的,人腿也被大雪覆在最下方,那说明,凶手在抛尸时,还未下雪,或刚刚下雪。往前推一推,那场雪,从尸块被发现前半个月开始下的,所以,受害者至少已经死亡两个星期以上了,这与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果然有非常大的误差。

于是,林叔改变了寻找其余尸快的方式,让人专门去找人烟稀少、推车可以进入且适合埋尸的隐蔽区域。

同时,林叔没闲着。之前法医不是推测凶手具备一定分解尸骨的经验吗,两天过去,人腿肢解部位的肌肉开切纹理和断骨断损分析出来了,法医和痕迹鉴定专家一起研判,认为作案工具以砍骨刀为主。

屠户,林叔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职业。

不过,林叔还来不及去重点调查全城的屠夫,他派出去寻找其余尸块的人传回了消息,尸块找到了。

林叔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好消息,因为,连同其余尸快一起被找到的,还有另外三个人的尸体,全部都被剔了肉。

评论列表

lam哥
lam哥 1
2022-04-11 17:01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s人就算了,竟然还残忍的将s者的躯体,像猪牛羊一样的分割甚至是烹饪煮食,凶手简直太残忍了, 不知道他和s者到底有何仇有何怨,既然要下此狠手,凶手是不是心理有问题,竟然能做出如此行径简直令人发指, 这种人行径恶劣抓到他最好让他把牢底坐穿。
葱油饼
葱油饼 1
2022-04-11 17:01
会是屠夫吗?虽然说在他的摊位上发现了被剃完肉的人骨,还有创伤口平整,像是有经验的人干的,这些都把案件矛头指向了屠夫,还有一个疑问,干屠夫的会不知道人肉和动物肉的区别,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这就加大了屠夫的嫌疑,但是案件会是那么简单吗?算了我认命,我去开VIP看。

山梨仁 回复 05-12 13:46
我也是[笑着哭]

今晚吃螺蛳粉
今晚吃螺蛳粉 1
2022-04-11 17:01
看到孕妇吃的食疗中的肉是人肉时,我想想都想吐,关键是我是边吃边看,真不知道嘴里的一口肉到底是该吐还是该咽,那些宝妈以后应该都会对肉有阴影了吧!不过想想也是谁遭受了这样的事不得几天吃不下饭吗,是那个把人的肉弄过来的,真是可恶,要是故意的那就更恶心了,开个会员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干的。
职业看书二十年
职业看书二十年
2022-04-11 16:59
推理过程写的好清晰啊!特别是寻找案件线索,然后发现一些问题逻辑思维方面顺序推理感觉就像是教我们怎样一步步解题的老师一样,看着好带劲,看完这个故事我感觉自己就能查案了,哈哈哈,有点跃跃欲试怎么办?越看我越起劲了,好想一口气看完,那就浅开一下会员吧!毕竟这篇文章和我心意
我欲披荆斩棘
我欲披荆斩棘
2022-04-11 16:59
我觉得能做警察的人肯定不是一般的人,首先心理素质要过硬,关键是做警察还是蛮危险的,文中的林叔,真是让人敬佩,一直站在工作岗位上,就连最后也是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的,关于案件他一直细心耐心的查找线索,即便是因为线索少加之环境原因, 增加了办案的困难,但他依然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我太爱这种人了。
今生只迷王一博
今生只迷王一博
2022-04-11 16:59
看样子受害者不止一个人啊,就是不知道加害者有几个了,就目前来看受害者大概有五至六人,不知道后续情节受害者人数会不会增加,像受害人数这么多,要么就是全家灭门的惨案,要么就是加害者有s人分shi的癖好,或者还有其他情况,不知道作者设定的是哪一种,不过案情从一开始的扑朔迷离到柳暗花明的过程真精彩,就是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转折。
坏男人
坏男人
2022-04-11 16:59
s人还碎尸,这个凶手到底想干嘛啊!还故意把是块扔的到处都是,是想造成恐慌吗?按照当时的条件和环境情况,凶手完全可以把受害者的遗体掩埋在一个没有什么人去的地方,可他不是,他是很嚣张把那些人体部件随意丢弃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这是个什么情况!作者大大这样设定到底是埋的什么伏笔,真是好奇s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