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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新峰律师案例:中介未尽告知义务,多出税费损失中介担

案件背景:中介未尽告知义务,税费损失谁来担?2021年,购房人赵某(化名)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房产,因中介未告知需将具备购

案件背景:中介未尽告知义务,税费损失谁来担?

2021年,购房人赵某(化名)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房产,因中介未告知需将具备购房资格的配偶一并列为买方,导致首次网签因资格问题失败。后续因税收政策调整,赵某在重新网签时多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26万余元。赵某遂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屈新峰律师

办案过程:专业研判+多维赋能,突破案件难点北京市荣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媒汇平台负责人屈新峰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跨领域团队,依托“法律+媒体+智库”三位一体模式展开深度代理:

法律技术精准攻坚屈律师团队深入研究居间合同纠纷类案裁判规则,精准援引《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关于中介人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明确中介机构未履行尽职告知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专家智库强力支持通过“法媒汇”平台组织房地产法、税法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出具专业咨询意见,从行业惯例、政策适用性等多角度阐明中介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法院认定责任比例提供重要参考。

舆情研判与策略优化团队对类似案件舆情和裁判倾向进行大数据分析,预判法院可能采纳的赔偿计算方式,制定“以调解促判决、以专家意见补强证据”的诉讼策略,全面提升案件胜算。

法院裁判:中介未如实报告应赔偿,责任比例依法酌定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屈新峰律师团队的主张,认定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未尽到如实报告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最终在综合考虑原告自身过失、损害发生过程、佣金金额等因素后,判令中介公司赔偿赵某税费损失18万元。

典型意义:明晰中介忠实勤勉义务边界,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本案通过司法裁判进一步明确:

中介机构在居间服务中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影响交易的重要事项须主动如实告知;

因中介未尽义务导致购房人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需综合过错程度、损失大小、履行情况等多因素合理确定。

屈新峰律师解析与建议屈新峰律师指出:“本案不仅关乎个别购房者的利益,更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行业合规发展具有典型意义。我们通过法律技术、专家资源与舆情研判的综合运用,成功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民事纠纷中的关键价值。”

他同时提醒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主动核实购房资格、税收政策等关键信息,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规避潜在风险。”

屈新峰律师团队凭借其对房地产法律业务的深刻理解、精湛的诉讼技巧以及“法媒汇”平台的资源整合能力,再次在疑难复杂案件中实现突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