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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人表示,终止“印度河协议”,这个回旋镖可能对印度不利

印度人和媒体承认,印度暂停履行《印度河水条约》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可能会使其在布拉马普特拉河沿岸地区处于不利地位,而

印度人和媒体承认,印度暂停履行《印度河水条约》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可能会使其在布拉马普特拉河沿岸地区处于不利地位,而中国在该地区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中国采取类似行动,印度是否会成为自身先例的受害者?印度的矛盾立场是问题的核心,最终可能弊大于利。

印度在印度河争端中的行为进一步削弱了其地位。印度拒绝接受常设仲裁法院关于《印度河水条约》仍然具有约束力的裁决,此举破坏了全球法律稳定的基石。此类事项属于“条约必须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原则的范畴,该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条约必须得到真诚的履行。印度的这一举动有可能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表明各国可以在政治紧张局势出现时单方面放弃条约义务。

印度拒绝履行协议一事并未被中国忽视。中国政策顾问高志凯表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这并非明确的威胁,但这句话暗示,适用于某一河流系统的论点很容易被套用到其他河流系统中。跨界水资源挑战远不止于此。布拉马普特拉河流经阿萨姆邦后进入孟加拉国,在那里被称为贾穆纳河。

作为该水系最下游的国家,孟加拉国尤其容易受到中国和印度决策的影响。此外,印度与孟加拉国的关系依然十分不稳定。长期悬而未决的蒂斯塔河协议多年来限制了孟加拉国旱季的河水流量,影响了当地的农业和民生。与此同时,孟加拉国在河流管理方面与中国开展了更深入的合作,包括就布拉马普特拉河水系的数据共享安排以及中国为蒂斯塔河综合治理项目提供的资金。 这大大增加了印度的处境难度。任何构建下游联盟的努力都需要孟加拉国作为关键伙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关系已经减弱。

印度的行动所带来的外交后果或许更为微妙,但同样意义重大。当印度对中国的潜在行动表示关切时,其信誉将取决于外界对其作为上游国家自身行为的评价。如果维护条约稳定的准则有所削弱,上游国家可能会感到更大的单边行动自由,这种动态对印度在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