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的两起民事调解与判决案件因执行进展缓慢,引发当事人公开反映。据相关材料显示,两起分别涉及50万元及6万元借款的执行案件,在判决与调解书生效多年后,当事人的合法债权仍未得到有效清偿。我们不禁思考:法院的生效文书何时能够真正落地?执行工作为何显得力不从心?司法的公信力与判决的严肃性,是否会在一次次的拖延中逐渐流失?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本应是权益的保障,却在执行过程中屡屡遭遇阻滞,成为权利人难以兑现的承诺。
事件背景:两起案件事实清晰,法律文书早已生效
第一起案件为罗平县豪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罗平县罗雄镇团某结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六居民小组及其担保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根据(2012)罗民初字第102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应偿还借款50万元及相应案件受理费,多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自2012年生效后,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3年511号),但十多年来经当事人在六年前多次向省市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后仅执行了部分款项,至今为止又是几年过去了一分未收到。执行工作长期停滞,仿佛石沉大海。
(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第二起案件系穆某江与杨某友、王某娟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经(2020)云0324民初189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应分期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诉讼费。调解书生效后,穆某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0)云0324执1271号),但五年来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仅执行到小几千元,近年来未再收到任何执行款项。
(借贷纠纷判决书,当事人提供)
两起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为何进入执行程序后,仅在初期有所推进,随后便陷入长期停滞?其中是否存在执行机制上的问题,值得关注?
争议焦点:当事人认为法院执行力度不足,效率不高
更令人费解的是,两起案件经当事人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均出现“中期有进展,后期无动静”的怪象。50 万元案初期能执行部分款项,6 万元案也追回了少量资金,这说明被执行人并非完全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为何后续执行突然“断档”?
当事人表示,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效率不高、响应不及时、推进缓慢等现象,导致债权人权益长期未能实现。豪某泰公司方面也提出疑问:“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为何如此不尽如人意?司法的公信力体现在哪里?”当事人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关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督促依法履职,提升执行实效。
法律依据与程序问题引关注
穆先生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然而,上述两案中,当事人反映相关信用惩戒措施未能有效落实,执行手段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维权曲折:当事人多次提交相关材料石沉大海
2024年11月4日,豪某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穆某江分别致信有关部门,反映执行难问题,请求核查罗平县法院执行工作中是否存在效率低下、推进不力等问题,并希望加快执行进度,实现判决与调解书所确认的债权。当事人表示,类似遭遇并非个例,期待能进一步推动形成尊重判决、打击失信行为的社会氛围,从而维护经济秩序与法律权威。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信力受考验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这道防线的 “最后一公里”。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判决结果便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当事人胜诉却难以实现权益,这不仅影响个体利益,也可能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当前,一些法院存在的执行推进缓慢、久拖不决等现象,的确值得重视。
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较常见,使部分当事人在赢得官司后,又陷入执行困境。目前,罗平县人民法院尚未对外公开回应相关情况,公众期待有关部门能重视此类问题,加强监督与指导,推动执行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