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托朋友花1.8万元,抢到了一台最新款的苹果折叠屏手机,到手后,他非常爱惜,可才用了四天就出了问题。先是莫名黑屏,重启之后勉强能用,谁知隔了一晚上,内屏竟然莫名其妙坏了,中间还出现了一道明显的折痕,直接废了。他拿到直营店检测,门店说机身弯曲,换内屏要8000元,而且判定是人为损坏,不给退换。没磕没碰自己坏了,明显是质量问题,男子一肚子委屈。
10月23号,苹果首款折叠屏“iPhone Duo”正式开售,热度超级高,基本靠抢才能买到。
张先生心心念念了很久,自己天天蹲官网根本抢不到,最后拜托朋友帮忙,好不容易抢到一台白色512G的顶配版本。
这部手机原价1.8万左右,价格不便宜,张先生拿到手特别珍惜,小心翼翼使用,从来没磕着碰着。
可他用着就发现不对劲,很多软件APP根本没适配,体验特别一般。
更糟心的是,11月3号白天,手机突然黑屏,怎么按都没反应。
张先生强制关机,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好不容易重新开机恢复正常。
本以为只是偶然卡顿,没当回事,结果到了凌晨三点,手机又再次黑屏,当时太晚了,他以为自动息屏了就直接睡了。
可第二天睡醒,他彻底傻眼。
手机外屏看着完好无损,能正常点亮使用。但展开后,里面的大屏完全没反应,屏幕中间还多出一道特别明显的折痕,直接废掉。
张先生非常生气,自己一万八买的全新机,总共才用了四天就废了,这是妥妥的质量问题。
随后,他拿着手机去当地的苹果直营店售后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机身顶部和底部出现弯曲,内屏表层脱落、无法点亮。
门店报价,单单换一个内屏就要8000块,差不多抵得上手机一半的价格。
更气人的是,门店默认是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如果按门店判定,不能免费退换,只能自费维修。
张先生听完直接炸了,自己好好爱护、没磕没碰,全新机子四天就坏,凭什么算人为问题?这明明就是手机本身的质量缺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4天退换是商家承诺的售后政策,在这个期限内商品出现故障,商家不能简单直接定性为人为损坏。
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用户摔碰、挤压造成损坏,就不能拒绝免费退换。
商家需要举证损坏是人为导致,举证不出,就要承担对应的售后责任。
随后,他拨打了官方客服热线,客服明确表示:手机10月31号签收,目前还在14天退换货时效内,可以申请退换货,最终结果以官方仓库检测为准。
目前,张先生已经准备把手机寄回苹果总部复检,等待官方最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