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男子分到了一块宅基地,但没钱建房,姐姐便拿出全部积蓄盖好房子,给自己儿子做了婚房,一住就是几十年。男子去世后,房价飞涨,他的两个儿子想把房要回来做民宿,便拿着宅基地证起诉表哥,要求他立马搬走。法官调查后,发现表格并没有本村户口,拿不到使用权,但直接硬判,亲戚会彻底闹翻,便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
几十年前,刘强分到了一块宅基地指标,可他手里没钱,根本盖不起房。
眼看着这个指标就要浪费,姐姐刘梅站出来,拿出自己全部积蓄,在这块地上盖了座房子。
房子盖好后,刘梅把这房子给自己儿子王磊当婚房,一住就是几十年。
大家都是亲戚,折磨多年相处得还算平和,所以,谁也没提房子归属的事,相安无事。
宅基地证一直登记在刘强名下,这点所有人心里都清楚。
谁知,刘强突然,他的两个儿子继承了这块宅基地,兄弟俩一纸诉状,把表哥王磊告到了法院,要求王磊立刻从房子里搬出去。
刘家两兄弟的道理很简单,宅基地登记在父亲名下,现在由他们继承,这块地和上面的房子就该是他们的,表哥不能继续占着。
可王磊心里委屈极了,房子是他妈拿出全部积蓄亲手盖起来的,自己在里面住了大半辈子,怎么能让他说走就走?
原来,这个地方挨着忻州古城,这个地段水涨船高,老宅值不少钱,要拿来做民宿,肯定赚得盆满钵满,所以,刘家两兄弟才急着,想把房子要回去。
法官接手这个案子之后,首先明确,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具有身份依附性,非本集体成员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不是谁出钱盖房就是谁的,它有很强的身份要求,只有本村集体的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王磊户口不在这个村,按规定,他拿不到这块宅基地。
从证件登记来看,刘家兄弟的诉求,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但法官也看得明白,硬判简单,后果却很难收场,本来是一家人,最后彻底撕破脸,以后再也没法来往。
法官还发现一个暖心的小细节,哪怕吵得再凶,刘家两兄弟嘴上依旧叫王磊一声二哥,心里还留着一点亲戚情分。
所以,法官没有急着下判决,反复把两边叫到一起调解。
一边算当年建房的投入,一边考虑住了几十年、还有古城周边房子升值的情况,反复协商。
最后双方谈妥一个方案:宅基地和房子归刘家两兄弟,他们拿出48万,补偿给王磊。
这笔钱,就是当年王磊妈妈出钱建房的补偿。
调解协议签好后,王磊搬出这间住了半辈子的老屋,刘家兄弟当场把48万补偿款交到他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