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8岁女孩被人贩子以2700元卖给了放羊的人。新婚夜,女孩害怕的蜷缩在角落,冷汗直冒,不料,新郎竟说:“给我200元,你就可以离开了”。女孩震惊抬起头看着他!
简单讲,时间是1994年,郜艳敏当年18岁,初中毕业之后,在河北蠡县一家毛线厂打工,五月,她在石家庄火车站准备买票回老家收麦子。
两个妇女上前搭话,说有待遇不错的工厂招工,把郜艳敏骗走。她被带到偏僻地方,先后多次转手,遭受侵害,最后,河北曲阳县下岸村的一位老人拿出2700元,把她买下,带回太行山深处的下岸村。
下岸村位置偏,四面都是大山,村子不大,路不好走,买她的这家,儿子是放羊的,不认字,比郜艳敏大六岁,郜艳敏被带到村里之后,和这个羊倌一起过日子。
到村之后,郜艳敏有过逃跑行为,也尝试过自杀,几次行动都没有成功,被村里人拦下来,村里当年条件差,正规老师留不住,村小学缺老师。
1995年,村干部和中心校校长找到郜艳敏,她是村里少数读过初中的人,村里请她当代课老师,从2000年开始,她稳定在村小教课,当时代课工资每月200元,放假的月份没有工资。
郜艳敏在这间只有十几名学生的教学点上课,教各个年级的孩子,2006年,她获评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这件事被媒体报道之后,拍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
2015年,这部电影再次被网友翻出来讨论,大家提出,拐卖是严重犯罪,不能淡化人贩子和收买行为的违法性,公安部打拐办当时公开表态,人贩子必须严惩,收买人也要依法追责,当地警方同步开展调查工作。
郜艳敏在当地和这名羊倌生育一儿一女,多年之后,她一直希望可以安静生活,多次向媒体表达,不想被过多打扰。
算笔账就懂了,当年的2700元,在九十年代不是小数目,是这家人凑出来的钱,收买被拐妇女本身,在法律上属于犯罪行为,放到今天,会依法追究责任。
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记住两点,第一,当年山区条件落后,催生了买媳妇这种违法行为,受害者承受了巨大苦难,第二,郜艳敏后来留在山里教书,是她个人后续的选择,不能掩盖拐卖这件事本身的违法性质。
这么多年过去,公开报道里,当年的人贩子没有查到归案的公开结果,现在打拐机制越来越完善,全国持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救助被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