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发文直言:“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财产,这公平吗?原配被背叛,还要把财产分给出轨方的非婚生子女,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这话听着虽然辛辣,却一针见血扎中了现实中最膈应人的痛处。
不少人张口闭口就是“孩子是无辜的”,却压根没算过普通人过日子的账本。两口子省吃俭用还了二十年房贷,出轨的一方在外头有了非婚生子女,哪天人突然不在了,对方带着一纸亲子鉴定就能堂而皇之找上门来要分财产。
按现行的法定继承规则,非婚生子女享有完全同等的顺位,直接要从家庭家底里切走一大块。
咱们把账本摊开来看。一个家庭攒下的那点家底,是两个人起早贪黑、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原配陪着吃苦受累还贷,熬到日子刚有点起色,转头发现另一半在外头早就另起炉灶了。这口气还没咽下去呢,人一走,那边的孩子拿着法律文书上门分房子分存款。你说孩子无辜,原配就不无辜?原配生的孩子就不无辜?凭啥老实人辛辛苦苦垒起来的窝,要给别人家的窟窿买单?
法律讲的是平等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确实有它的法理依据——孩子没法选择出身,不该为父母的过错背锅。这个道理谁都懂。可问题在于,权利和义务得对等吧?出轨方在外面生孩子的时候,想过家里的房贷谁在还吗?想过原配的处境吗?等到分财产了,突然想起来“孩子是无辜的”了,这套逻辑怎么听都像是拿无辜当挡箭牌,替过错方兜底。
更让人窝火的是现实操作里的憋屈。原配想举证对方出轨、转移财产,难度大得离谱。可那边做个亲子鉴定,继承权就板上钉钉了。法律的天平在这件事上,给人的感觉就是——过错方犯错的成本,被转嫁给了没犯错的人。这不是欺负老实人是什么?
罗鸿这个建议未必能落地,但他捅破的这层窗户纸值得所有人琢磨: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没问题,可原配和婚生子女的权益,谁来兜?制度设计如果只讲“孩子无辜”,不讲“过错担责”,那老实人就成了永远的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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